正文 民國初年被謀殺的憲政(3 / 3)

黃還以威脅口吻,勸教育總長範源濂入黨,略謂:“此次鄙人北來,專為調和意見而來。尤以國務員一律加入國民黨,為調和之先聲,且符政黨內閣之主張……現在各國務員均先加入,公如固執,將來破壞吾政策者,實君一人。”如此口吻,已透出一黨專製的先聲。財政總長周學熙對人說:“財政總長地位為一時的,周學熙三字為永久的,因一時之地位令永久之個人入黨,昧良無恥,莫逾於此。”

孫、黃拉袁氏入黨未成,袁氏卻來挖宋教仁去做他的國務總理,宋不肯,他不想做總統製下的總理,想做內閣製總理。可孫、黃都願意宋出任,宋一出任總理,“國民黨內閣”就名至實歸了。

我們不好說袁氏請宋出任總理,是孫、黃“調和”袁氏,袁氏呼應“國民黨內閣”的一個重大成果,可結果卻是,宋像釘子一樣紮在那裏,不僅讓袁氏碰了釘子,還讓孫、黃碰了釘子。

這樣一根立憲的釘子,鋒芒畢露地立在那裏,壞了“孫、袁統一”的好事。

誰拔掉了那根立憲的釘子

宋教仁一死,對於孫、袁二人,都是一種解脫。

我們不好說他們就是宋的死因,但凶手確與他們都有關係。

宋案有線索,從應夔丞雇凶行刺,一路順藤摸瓜,摸到洪述祖、趙秉鈞頭上就斷了,再摸下去,可想而知,就要摸到袁的頭上了,不管袁氏如何為自己辯白,都難逃罪孽。不說別的,就說誰能將應、趙二人都幹掉,恐怕除了袁大頭,還是袁大頭吧!僅此一點,就可算是鐵證了。

不過,近來有人指出了另外一條線索,還是從應夔丞摸過去,這一回摸到的卻是陳其美。原來,應夔丞頗有來頭,任過滬軍都督陳其美的諜報科長,做過孫中山臨時大總統府的衛隊長和庶務長,還在黃興麾下當過差,後來在陳其美批準立案並且登報發起的中華國民共進會任會長。

應氏在孫、袁之間,實為一雙麵人,盡管被袁氏手下洪述祖收買,但他還是被陳其美控製,還得聽命於陳,很有可能還為陳反收買洪述祖。所以,應氏在下手前,要兩麵兼聽。

洪欲下手,陳若不肯,應氏豈敢?應氏敢於下手,是自以為摸清了兩頭,也許兩頭都沒有給他明確指示,是他個人根據兩頭意向而自作主張,結果便是兩頭默認,但都未首肯。

故孫、袁兩頭,都認為是對方下手。袁的第一反應是黃興,認為黃興想當總理,是黃興派人刺宋。旁人一聽,或謂無稽,而袁則實自有據。黃欲速成“國民黨內閣”,故袁請宋任總理,孫、黃皆認可,而宋不買賬,偏要通過競選以執政黨方式做內閣製總理,使速成“國民黨內閣”流產。

袁氏想當然認為,黃興如欲速成“國民黨內閣”,最好的辦法,是由黃本人來出任總理。黃拉袁氏入黨,請袁以總統身份做國民黨黨魁時,也許就談到過這方麵的問題。所以,在袁氏看來,不是他的總統製與內閣製的對立,而是國民黨內部的黨權統一和法權統一之爭,要了宋教仁的命。

後有署名白蕉者,據袁氏稱帝前後文件,編成《袁世凱與中華民國》一書,袁的親信張一麐於此書批注宋案曰:“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奮勇謂能毀之。袁以為毀其名而已,洪即嗾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釀巨禍。袁亦無以自白。小人之不可與謀也如是。”本欲解脫袁氏,可如此一說,反使袁氏難脫幹係,袁雖未令刺宋,但已授意毀之,從毀到刺,或被人利用,可宋之死,畢竟始於毀之。

然宋至死信任袁氏,臨終前,還請黃興代筆,椎心泣血,致電袁氏:“竊思自己受任以來,束身自愛,從未結怨於私人。如今國本未固,民福不增,遽而撒手,死有餘恨。伏冀大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家得確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臨死哀言,尚祈鑒納。”

宋之將死,而以人性優於黨性,民權高於黨權,超越革命黨人而為憲政英雄,一如孟子所謂“聖之時者”,雖未能成為中國的傑佛遜,但也不失為中國的甘地,或中國的馬丁·路德·金。甘地和馬丁·路德·金,都成為了他們那個民族的靈魂,我們民族也有宋教仁,可誰把他當作民族魂?請看國民黨人戴季陶在《孫文主義之哲學基礎》中宣判:革命黨的第一個罪人,就是“桃源漁父”——宋教仁。

至於宋的遺言——中華民族的憲政遺產,誰還把它當回事呢?臨死之人,癡心一片,托憲政於袁氏,殷殷期望,人謂其“至死不悟”,聞者心酸。那時,在他心目中,袁還是憲政同路人,且兩人所爭,並非立憲,而是總統製和內閣製,政見不同,尚能磨合。而他與孫分歧,惟有各行其是。

宋案後,黨人有過三種意見,一是孫的武力解決,二是黃的法律解決,三是章太炎在《民主報》發表的“宋案當以政治解決為妥善,法律解決相提並進”。我們認為,第三種主張比較好,一方麵繼承宋的政治遺產,在多黨製和議會鬥爭的道路上積極進取,形成國民黨執政的事實;另一方麵,通過法律途徑,按照司法程序,追查凶犯,牢牢地牽著袁氏的牛鼻子,應該說,這是袁氏最害怕的。

最重要的是,要堅決捍衛國民黨競選勝利的成果,須知這是中國曆史上“千年等一回”的第一個立憲之果,是宋以其32歲的寶貴生命為代價向中華民族奉獻的最美麗的自由的花朵。

責任編輯:王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