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的大批判運動
曆史·鑒往可以昭來
作者:胡顯中
有人說,曆史是螺旋式前進的,意思是,某段曆史似乎是某前段曆史的重複,但實際上兩者之間卻存在著時間距離。我們之所以要以曆史為鑒,恐怕就是要從這種看似重複的現象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吧。
我國古代就有“大批判”運動,至少在清朝的雍正年間就發生過。
翰林院的侍講錢名世,本來是當時名士、朝廷重臣。但是由於寫了幾首應景詩就惹得雍正皇帝心中大為不快。錢詩之一是歌頌鎮遠大將軍年羹堯的:“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把年羹堯比作周朝的召伯、漢朝的衛青、霍去病這樣的大功臣。還有:“鼎鍾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意思是說,他年羹堯的功勞不小,值得為他刊刻一塊碑以為紀念(平定西藏的第一碑是紀念雍正父親康熙皇帝的)。這個年羹堯一來對於雍正繼位當皇帝立了大功,二來又是雍正皇帝的大舅哥(年的妹妹嫁給雍正當王妃),一身集功臣兼國舅爺的雙重身份,正是炙手可熱的人物。錢名世寫這樣的詩,無疑是反映了其趨炎附勢、依附權貴的惡習。他本來是為了溜須拍馬,可是這一回卻拍錯了,至少是拍錯了時間。想當初,年羹堯在雍正繼位的權力鬥爭中是心腹之臣,立下過大功;可是時過境遷,雍正的寶座已經穩固,年羹堯也就隨之失去使用價值,可這位國舅爺仍居功自傲。
錢名世雖然具有“江左才子”的美譽,但是卻是個十足的書呆子。他哪裏知道朝廷內外這麼多的玄機,依然抱著昨日的老皇曆來寫詩,也就活該他倒黴了。於是,錢名世立刻從翰林院的侍講變成了十惡不赦的罪犯。
古人常說:“士可殺而不可辱”,而雍正皇帝卻反之,不殺他,而是千方百計地羞辱之。據說這樣處置的意義在於“雖腆顏而生,更甚於正法而死”。也就是說,讓他這樣毫無尊嚴地苟活著比幹脆殺了他更解恨、解氣。那麼,怎麼個羞辱法呢?首先,在登基的第四年(1726年)賜給他一塊大匾額,親自書寫“名教罪人”四個大字,責令他必須掛在自己家的宅門上;還不放心,並令地方官員經常查看,如未懸掛,即刻治罪。其次,責令所有會寫詩的大小官員,人人上陣,都必須寫所謂的“刺惡詩”,對錢名世進行大批判。“各為詩文,紀其劣跡”。參加者包括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翰林院編修、內閣中書等各級、各類官員,總之,大凡科舉出身,有點文化水平的人都必須參加這場大批判運動。最後把這些奉命而作、內容充滿了嬉笑怒罵、冷嘲熱諷、尖酸刻薄的“成果”集結成書,共計收入詩文385首,用上好的宣紙印刷成書,書名就叫《禦製錢名世》,下發到各級學校,用作反麵教材。
這還不算,雍正還有更絕的招數:要他自己把這些批判詩文“刊刻進呈”。這就表示你自己認罪,承認被批判的一切罪行。
在這裏還應該提到“刺惡詩”的作者之一查嗣庭,時任禮部侍郎。他寫的“刺惡詩”有這麼兩句:“從今負罪歸鄉裏,掩口人慚道姓名。”極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時間僅僅過了一年,這位批判者竟然成了被批判者。事情是他在江西做典試官的時候,出的考試題目是根據《詩經》裏的四個字“維民所止”,未曾料到竟然被人告發。理由是:維、止而字,恰恰就是“雍正”二字去了頭,據說是要殺皇帝老子的腦袋,這還了得?其實,雍正皇帝心裏非常清楚,這個理由完全是牽強附會,根本就不能成立。那麼,又為什麼要追查呢?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查嗣庭是當年隆科多舉薦的人,而這時隆科多也像年羹堯一樣,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更為嚴重的是:隆科多在擁立雍正繼位的宮廷鬥爭中立下大功,正因為如此,介入機密太多、太深,成為雍正皇帝的心腹之患,必欲除之而後安。為了清除“隆科多黨”,首先且拿其黨羽開刀,於是抓住上述考試題目作為口實,先懲治這個查嗣庭。當即下令抄家,查出幾本日記,再從中摘出幾句話來無限上綱,羅織罪名為“悖亂荒唐”。由於年老體弱,查嗣庭瘐死獄中,其子被殺,家屬全部流放。這可以說是上麵那場大批判運動的餘緒了。
又過了三年即雍正七年(1729年),發生了轟動一時的曾靜案。案件內情是:湖南落第書生曾靜指派學生張熙投書策反封疆大吏嶽鍾琪,被告發。該案牽涉範圍之廣,實為空前。在如何處理案犯這個問題上,雍正又有了新的發明:將所有有關的上諭收集齊備,並附有曾、張二人的口供和懺悔書《歸仁錄》,連同批判文章,編輯成《大義覺迷錄》一書。“頒布天下各府州縣,以至窮鄉僻壤,俾讀書士子及鄉曲小民共知之,並令各貯存一冊於學宮之中,使將來後學新進人士,人人觀覽知悉。”
史學家說:曆史是一麵鏡子,可以觀照現實;文學家則說:曆史是教科書,是生活的百科全書;社會學家又說:曆史是公正無私的裁判官,是非曲直,一目了然。這些結論中哪個更有道理呢?
(選自《曆史的江湖》/張秀楓 主編/21世紀出版社/2013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