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興州日報》發表了一篇新聞通訊,標題是《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一條臭水溝是怎樣變成步行街的?》。文章的標題和前麵第一段被安排在報紙的頭版,主要內容則安排在第二版,還配發了幾張相水區商業步行街的實景照片。更引人注目的是,不僅加了“編者按”,還注明其圖文作者均是華新社記者、並且是轉載自省級黨報。
在興州,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過這樣的“重大事件”了。各方領導和各大機關,都很快做出了反應。
反應最快的是市電視台,一上班,記者們就等在光輝置業公司,準備采訪王光輝董事長。
這時,王光輝還在床上沒起來。公司前台首先打電話報告:“王老板,公司來了幾位市電視台的記者,都是來采訪你的,怎麼辦?”
王光輝又驚又喜,交待前台說:“你們看看祝總來了沒有?請祝總先接待,我馬上來。”
王光輝顧不得吃早餐,空著肚子就開車往公司趕。一路上他心裏在想:杜紅這個女人還真是不簡單哪,年紀輕輕的,能量大大的。
他快要到公司的時候,突然又接到了羅進雲區長打來的電話:“喂,王老板,剛才高市長的秘書蘇主任來電話說,省電視台派了記者來采訪他,主題是關於我們區的商業步行街建設過程。高市長他已經和記者一同去步行街了,他說請你和我都過去,在步行街彙合,並且準備接受記者采訪。”
王光輝也顧不上市電視台的記者了,馬上就掉頭,開車趕去步行街。
羅進雲幾乎是和王光輝同時到達步行街的,他一見到王光輝,就將他拉到一邊說:“王老板,剛才在來的路上,蘇主任給我打了3次電話,講了三點意見:一是高市長打算由市財政出資200萬元,給步行街兩邊房子的外觀再做一次升級改造,目的是強化傳統文化風格;二是給步行街授予‘舊城改造市級樣板工程’的稱號;三是將你的‘光輝歲月’列為市級重點項目。”
王光輝連聲稱謝說:“好,謝謝,謝謝,這都是好事啊。”
可是,羅進雲卻是緊鎖眉頭,欲言又止。
王光輝問:“怎麼,羅區長有什麼不對的嗎?”
羅進雲:“蘇主任給我打第一次電話,說的是200萬財政資金的事。打第二次電話再說‘舊城改造市級樣板工程’。他見我沒有發表什麼意見,所以第三次電話就提出將‘光輝歲月’列為市級重點項目。王老板,你是個聰明人,他這樣一次次電話,一次次許諾,目的就是為了把步行街變成市政府的成績,變成高市長的業績,你懂了吧?”
“我——”王光輝覺得自己的處境很尷尬,也感到羅進雲的心理很敏感。並且,他很不理解的是,平時看上去高偉民和羅進雲的私人關係很不錯的,為何到了這個具體問題上就出現分歧了呢?
羅進雲不容王光輝多想,明確地說:“王老板,我來不及跟你詳細解釋了,馬上就要接受記者采訪了。我的意思,你在對記者說話時,注意一點,一定要強調步行街是我們相水區政府決策和安排的項目。也就是說,一定要實事求是,按事情的本來麵目來表述。你知道,我是下級,不能與上級爭什麼。但是你不一樣啊,你是投資商、民營企業家,你懂了吧?”
王光輝裝糊塗,裝啞巴,搖頭不語。其實他心裏早就明白了:華新社記者的文章中,以本地群眾的口吻,讚美了步行街項目投資商的“社會擔當”,但並未明確指出步行街項目是由哪級政府和領導決策的。現在,即將麵對省電視台記者的鏡頭,蘇建勇想讓王光輝往高市長臉上貼金,而羅進雲卻想讓王光輝為區政府的功勞作證。顯然,等下麵對記者的采訪鏡頭,王光輝一旦開口,就會麵臨“身不由己”的處境。以他的性格,男子漢大丈夫,怎麼能夠做一個“言不由衷”的猥瑣之人呢?不行,我不能那樣。但是,那不是要公然得罪高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