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適宜懷孕的風濕性心髒病婦女在妊娠期間應注意什麼?(1 / 1)

答:適宜懷孕的風濕性心髒病婦女,在妊娠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預防發生意外。應注意以下事項;

(1)加強產前檢查。妊娠5個月以前,每2周由內科醫生、婦產科醫生檢查1次,以利早期發現和及時處理心力衰竭等並發症。第6個月開始,應每周檢查1次。

(2)風濕性心髒病孕婦需合理安排生活,保證足夠的休息時間。每天應有10~12小時的睡眠,保持心情舒暢,避免外來不良的刺激。

(3)風濕性心髒病孕婦要科學地安排膳食,注意營養素的平衡。妊娠期間宜安排高蛋白、少脂肪、高維生素飲食,但體重不宜過多增加。妊娠第4個月時要限製鈉鹽,每天不超過4克~5克。

(4)積極防治呼吸道感染、泌尿係感染及其他並發症,一旦發生要及時治療,控製病情。貧血對孕婦很不利,可給予維生素B12。或鐵劑治療。如伴有高血壓,可使用複方降壓片加利尿劑;伴有嚴重心律失常者,應終止妊娠。

(5)有心力衰竭征象時,應及時控製。最好在產前2周住院治療待產,產前3天應給適量的強心藥和利尿劑,預防心力衰竭的發生。已出現心力衰竭者,應立即住院治療。

(6)產程開始後,可適當應用鎮靜劑,穩定情緒,注意產婦的心率、呼吸、血壓等。第2產程應盡量縮短,必要時可施行剖宮產。第3產程應用宮縮劑必須慎重。胎兒娩出後,應在產婦腹部束腹帶或用沙袋加壓,以免腹壓突然降低而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

(7)產後應避免感染發生,保證產婦充分休息,心功能差者最好不要自己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