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糖尿病自然治療與輔助措施(7)(2 / 3)

磺脲類降糖藥物主要是通過刺激胰島β細胞加強胰島素的分泌。隻有胰島β細胞尚有功能的情況下這類降糖藥物才會有效,所以主要是適用於Ⅱ型糖尿病。

非肥胖的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單純飲食控製與適當運動兩個月後,血糖仍居高不下可首選磺脲類降糖藥。

肥胖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雙胍類藥物後,血糖控製仍不滿意,或因雙胍類藥物的胃腸道反應不能耐受,也可加用或改用磺脲類藥物。磺脲類藥物可增加胰島素分泌,還可使患者體重增加,因此不作為肥胖患者的首選藥物。

Ⅱ型糖尿病患者每日僅需少於20單位胰島素,療效明顯者在不願意繼續使用胰島素時,可試用磺脲類降糖藥物替代胰島素。

發病年齡在40歲以上,發病在5年以內,空腹血糖>11.1毫摩爾/升,從未采用過胰島素治療、體重正常或肥胖者,亦可選用磺脲類藥或與雙胍類藥聯合使用。

近年來,臨床上已試用於與胰島素聯合使用以加強療效。磺脲類降糖藥均應在餐前半小時服用,否則會影響藥物效果的適時發揮。

當磺脲類降糖藥物服用至最大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時,就稱之為磺脲類藥物失效。根據失效過程與時間的不同,又分為原發性失效和繼發性失效兩種。原發性失效是指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嚴格的飲食控製情況下,服用大劑量的磺脲類藥物,已經服用一個多月病情仍未控製,稱為原發性失效。一般情況下,磺脲類藥物降血糖約半數治療效果明顯,l/3處於邊緣狀態,l/5無效。繼發性失效是指磺脲類藥物開始治療的一段時間內有效,短可維持1個月、多數可在4年以上,然後降糖療效逐漸減弱,需要大劑量也不能有效控製血糖,稱為該患者對磺脲類藥物繼發失效。所謂“不能有效控製血糖”是指服用適量的磺脲類降血糖藥後空腹血糖仍高於11.l毫摩爾/升,餐後2小時血糖高於14.9毫摩爾/升,且持續數月。早期失效見於口服藥物後6個月內,失效率約為5%~20%;遠期失效見於2年後,失效率為3%~30%。引起失效的原因,可能與病例選擇不當,飲食控製不嚴、用藥量不足,暫時性應激而未能堅持用藥、合並心、腦、腎等糖尿病並發病等,大多數的原因不明。

磺脲類藥物失效後,在醫生的指導下重新調整治療方案。改換另一種磺脲類藥物有可能獲得良好效果。還可能在合並使用雙胍類藥物後有所改善,也可加用或改用胰島素治療,但要因人而異。

2.磺脲類降糖藥的種類

(1)甲苯磺丁脲:臨床上最常用的第一代磺脲類藥物,作用最快、最弱,藥效時間最短,近期療效約70%~80%。服後迅速從胃腸道吸收,l小時開始起作用,3~5小時作用最強,一次服用0.5克能維持6~8個小時,12小時後作用消失。它在血循環中與血漿蛋白結合,在肝髒氧化後於24小時內90%經腎髒排出,半壽期約4~6小時。開始劑量為每次0.5克,每日2~3次,飯前口服。根據患者血糖變化及反應,必要時隔3-5天增加0.5克,每日用藥總量不能超過3.0克,必要時與雙胍類藥物聯合應用。此藥副作用小,多數患者無不良反應,但長期服用可引起厭食、惡心、嘔吐、腹脹、便秘或腹瀉等。

(2)氯磺丙脲:屬於第一代磺脲類降糖藥,其特點是胃腸吸收慢,排泄慢,降血糖作用強,為甲苯磺丁脲的7~8倍,藥效持續時間長,副作用較大。一次服藥後4小時開始發揮降血糖作用,10小時後作用最強,但由於與血漿蛋白結合後在肝內不分解,而以原形經腎髒緩慢排出,因此,其作用時間取決於腎功能與尿量。服藥後第1天排出約60%,半壽期35小時,藥效可長達36~60小時。劑型有0.1克/片和0.25克/片,每日1次,餐前服用,一般每日0.l~0.3克,極量為0.5克。由於本藥降血糖作用強而持久,必須特別警惕低血糖的發生。老年人及腎功能不全者不宜采用。

(3)格列本脲(優降糖):最早應用於臨床的第二代磺脲類降糖藥物,目前仍廣泛應用,其降糖作用強大,約為甲苯磺丁脲的200倍。口服後迅速從胃腸道吸收,12~20分鍾血糖開始下降,2~6小時達血漿高峰濃度,半壽期10~16小時,作用持續時間達24小時。主要由肝髒代謝,代謝產物無或弱生物活性,經腎髒和膽汁排泄,各占50%。有1.25毫克/片和2.5毫克/片二種劑型。每日量在5毫克以下者,主張早餐前一次口服,超過5毫克者,早、晚餐前分次口服,最大劑量為每日20毫克。國內有研究認為,如果每日超過10毫克,再增加劑量並無明顯增強降糖效果。本藥降糖作用強大,持續時間較長,易引起低血糖反應,甚至導致嚴重或頑固性低血糖。對於老年患者、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慎用或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