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戀,這個時代的流行病(2 / 3)

阿內特說,事實上,大量事實與此相反。在各項指標中,年輕人已經變得比以前優秀而不是更糟。青年男子的暴力犯罪率不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和90年代早期的一半;車禍一直是美國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但在過去的20年中,比例幾乎下降了一半。從90年代早期開始,18~29歲女性的生育率下降了約25%,在非裔美國人中,比例更是下降了近一半。對此,阿內特說:“如果自戀正在增加,自戀會導致自私行為,事情會變得更壞,但事實上變得更好了。”

這樣的統計有悖於溫格的研究,但是她最終沒有理會。“沒有關於自戀和車禍關係的研究,沒有人知道為什麼犯罪率下降。人們認為我說所有的千禧一代都是自私的,我並沒有這樣說。我說的是數據顯示的平均結果,任何研究群體差異的研究者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她說,“一些人想肯定年輕人的未來,我理解這一點,但這意味著有時候他們隻想捂住眼睛和耳朵,不想聽任何負麵的東西,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今天的年輕人是否比以前的幾代更加自戀的話題,顯然將一直備受爭議,而且會持續如此,直到有一天某人做出了明確的研究。”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理查德·艾巴赫(Richard Eibach)說。

美國範德比爾特大學的曆史教授伊麗莎白·盧貝克(Elizabeth Lunbec)去年寫了一本書叫《自戀的美國化》(The Americanization of Narcissism)。對於這個問題,她說:“自尊的說法比四五十年前流行得多,這是否意味著人們更自戀?我不知道。人們聽說年輕人是最自戀的,但是一些被稱為自戀典範的行為比如自拍,如果回顧過去你就能看到人們隻是使用不同的技術記錄自己而已。”

艾巴赫的看法與之類似。“對於社交媒體技術常見的抱怨是讓人變得越來越自我沉浸和自戀,當人們與他人形成一種無足輕重的聯係,而非參與社區活動並熱情互動時,社會構造將被撕碎。但是在之前,人們對電話和汽車的使用也有過相同的抱怨。”

自戀的變遷

英國哲學家西蒙·布萊克本(Simon Blackburn)去年出版了《鏡子啊鏡子:自愛的用處與濫用》(Mirror,Mirror:The Uses and Abuses of Self-Love)一書,他說:“如今人們談論自愛、自尊、驕傲和虛榮時,就好像這些詞可以互換。所以更不用說盧梭哲學概念裏的‘自尊’,以及自負、自我沉溺、自戀等概念的細微差別。”

劍橋大學教授昆廷·斯金納說,詞語的任何變化,背後都是觀點的變化。“如果我們希望了解別人如何看待世界,我們需要知道的不是他們使用什麼詞彙,而是這些詞彙背後的概念。”盧貝克說,這樣的觀點對自戀來說也是適用的,自從自戀這個詞出現以來,人們對它的認識發生了各種微妙的變化,所以她和布萊克本又老調重彈這個話題。

燈光和影像拍攝曾需精心布置和操作,技術的發展使得現今的影像拍攝變得輕而易舉

“自戀”最早出現在奧維德的《變形記》中,是一則廣為人知的水仙的故事。故事中,那喀索斯(Narcisse)是河神科菲索斯(Cephissus)與水仙女仙莉莉娥柏(Leiriope)的兒子。他生得很美,被諸多女人追求,卻都遭到了他的拒絕。回聲女神厄科(echo)向他表露了愛慕之情,他也不予理睬,女神悲憤交加而死。複仇女神決定懲罰納西斯。一天,當他在河邊喝水的時候,看見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於是在瞬間產生了傾幕之情。他湊近倒影,倒影也湊近他,他們嘴唇相碰時,倒影就消失了。那喀索斯終日欣賞自己水中的影子,最後憔悴而死。在他駐足的河岸上,長出了水仙花。

這個古老故事中的自戀,意味著過多的自愛。

過了幾千年,現代精神病學的出現讓這個概念變得更加複雜。1889年,英國心理學家哈弗拉克·埃利斯(Havelock Ellis)第一次將自戀引入心理學領域。一開始,它被用來描述同性戀的心理狀況。20世紀初,弗洛伊德對此進行研究時,也受到自戀這個詞本身意思的局限以及當時對自戀研究的影響,認為是同性戀的客體選擇,“把他們自己作為性對象的客體,他們談論著自戀並尋找和他們相像的可以讓他們去愛的年輕人,就像他們的母親愛他們一樣”。

弗洛伊德很快便不滿足於這種說法。1914年在《論自戀》中,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原始的自戀傾向。他假定人在嬰兒時就處於自戀狀態,自戀來自愛,投向自己和養育自己的人,是一種原發性的自戀。隨著個體健康地發展,這種愛會投向其他人,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遭遇挫折,愛又會返回到自己那裏,形成繼發性的自戀,也就是病理性的自戀。這些人在愛的選擇中,不以他人為模型,而以自己為模型,將理想化的自我作為愛的對象。

之後,許多心理學家試圖比弗洛伊德更科學地解釋這個問題,開始認為自戀是一種身體疾病。1968年,美國精神分析學會將自戀定義為“一種心理的興趣集中在自身的病理現象”,聽起來頗為拗口。

1979年,美國著名曆史學家克裏斯托弗·拉什(Christopher Lasch)出版了《自戀主義文化——心理危機時代的美國生活》一書,對籠罩著現代社會的自戀主義文化進行了剖析。他從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對資本主義文化在“二戰”以後出現的新變化予以細致分析,認為在心理學層麵上的自戀是整個社會文化變遷的症結所在。在他的論述中,美國社會的價值取向、政治格局、休閑方式、教育狀況、家庭結構、兩性關係以及養老製度等,都因為普遍存在於現代人心理結構中的自戀型人格而發生了改變。

他的觀點被廣泛接受。從那時候開始,自戀開始和很多負麵詞彙聯係在一起,比如自大、自私、虛榮、孤芳自賞、自鳴得意等等。

盧貝克對拉什進行了強烈譴責,覺得他的抱怨很誇張。因為拉什非常保守,對舊時代充滿眷戀之情,聲稱現代科技已經使美國人,尤其是女性,依賴於商品化的產品,從而剝奪了他們的自立。他也不讚成使用洗衣機和計劃生育。

最讓盧貝克討厭的是,拉什濫用了自戀的概念,讓自戀獲得了壞名聲。拉什宣布,一種新型人類出現在“我們的海岸”,“基本人格結構”改變了。原本堅韌、嚴肅的美國人,已然變得裝腔作勢、索取、抱怨,沉迷於即時的滿足感。

盧貝克說:“從1910年弗洛伊德給出自戀的概念,直到上世紀70年代,自戀的概念幾乎僅限於精神分析。它因為拉什的書開始進入文化領域,作為病態的自戀被關注。在他那裏,自戀完全被看成一種壞事,如今人們還這樣看它,即便在精神病學之外的學術討論中也是如此。任何對漂亮衣服感興趣、希望住好房子的人,都可能被看成自戀者。這個概念在公共領域變得一文不名。我認為,很多流行心理學所謂自戀的行為,實際上談論的是健康的自尊。”

1980年,自戀正式在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中獲得一席之地,自戀型人格障礙被列為一種獨立的人格障礙。2013年發布的DSM第五版中,自戀的主要特征是誇張、自大狂。自戀者誇大他們的成就和未來的勝利,相信自己是特別的,僅能夠被特別的人所理解;他們覺得自己擁有特權,不管是在網絡上還是在現實中;他們沒有同情心,不能忍受批評,相信自己被嫉妒。

生活中,我們會對這樣的行為做出道德判斷,比如這個人好還是不好,但是DSM是疾病診斷說明書,沒有好壞之分,隻有有恙和無恙的區別。

一直有人質疑自戀是否屬於精神疾病。盧貝克在書中介紹了DSM出現之前對此持反對意見的派別,其中有弗洛伊德的學生費倫齊(Sándor Ferenczi)。費倫齊創立了匈牙利精神分析學校,堪稱是弗洛伊德弟子中最具原創性者。弗洛伊德認為,因為病人的抵製,自戀者幾乎是不可治愈的。而費倫齊認為自戀可以治療,他們的抵製可以被看為一種症狀進行分析。弗洛伊德稱,對於病人,精神分析師應該保持距離,少開口,隻傾聽;而費倫齊則認為,不管什麼樣的患者,尤其是自戀的患者,需要的是愛和同情,他們沒有從父母那裏得到這些,這是問題所在。費倫齊希望,對困難的患者能像“慈母”一樣。後來他娶了自己的一個女病人。

持反對意見的還有維也納醫生科胡特(Heinz kohut),他為了躲避納粹於1940年移民到美國。上世紀70年代,科胡特建立了“自體心理學”,這是一種係統化處理自戀人格障礙的精神分析治療,大部分基於費倫齊的觀點。他也認為自戀源自低自尊,母親沒有讓孩子感到自己的天然全能性,比如相信自己的塗鴉是全世界最好的塗鴉。孩子們認為自己無所不能的感覺會隨著時間而減弱,但它依然存在,會在人生出現失望和挫折的時候跳出來保護自己。

科胡特試圖改變弗洛伊德對於“自戀”的定義,他認為自戀是人類的本性,每個人本質上都是自戀的。自戀不僅有壞的一麵,和DSM的診斷一致,也有好的一麵,會讓你神采飛揚,更具創造力,更有自尊,更會去愛。很多人說起自戀者都覺得他們很自私,科胡特嘲笑了這樣的想法,他說自私的人不是因為自戀,而是不夠自戀。

雖然早期的科胡特隻是小心翼翼地雕琢著自己的觀點,不敢輕易與傳統的經典精神分析理論出現過大的分歧與衝突,但是他從一開始就肯定了自戀性需要的合理性,以及自戀存在朝向積極方向發展的可能。

盧貝克很讚同科胡特的觀點,認為他提出了一個正常的自戀,這是人類野心和創造力、價值和理想、移情和同情的源泉,它充滿了可能性,是維持生命必不可少的因素。相比之下,與科胡特同時期的心理學家奧托·科恩伯格(Otto Kernberg)則把自戀描述成一種惡性腫瘤,會凍結人類的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