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看上去笑嘻嘻傻憨憨的農家樂老板,能和羅瑞搭上關係,怎麼可能是個簡單人物?
可是晚了!
我身子往前猛衝之際,拿著手槍的胳膊也不由自主地往前一探。王老板乘機雙手扳住我的胳膊,“嘿”地一用力,我右胳膊,尤其是右腕這裏一陣劇痛,手一鬆,那把帶著消音器的格洛克37就落到了王老板手上。
王老板迅速打開車門,躥了出去,然後到了我這邊,從外麵用槍口指著我,冷冰冰地說道:“下來!”整個動作一氣嗬成,麻利異常,比他殺豬還利索。而且,此時他臉上雖然依舊掛著招牌般的憨笑,但目光卻是淩厲異常,甚至有幾分嘲弄,似乎在說:“臭小子,跟我玩這套,找死呢你!”
看著黑洞洞的槍口,想到這把槍裏子彈已經上膛,我隻能緩緩地打開車門,走了下來。
王老板對著我脖子上的傷口瞧了一眼,笑道:“原來就這麼點傷,小兄弟挺會演啊,還以為真的傷到了頸動脈,把我嚇得幾乎尿褲子。成,跟我回去吧,等Mr.Ray發聲音。”
如果跟著他回去,那我就是個“擼色(Loser)”,對於“擼色”,那個姓羅的恐怕不會再給什麼機會。因為他有大把的資源,他有大量的人選,所以在這種博弈中,他居於食物鏈的頂端,可以把選人的標準提高到不近情理的程度。
所以我絕對不能乖乖地跟著回去。
那我該怎麼辦?
我的腦子飛快地轉動,要想出一個好辦法反過來製住這個王老板,嘴巴裏應付道:“那現在怎麼回去?”
“那還不簡單?你在前麵走,我在後麵用槍看著你。不要玩花樣,反正槍是裝了消音器的,這裏距離客人經常去的區域也遠,我真的開槍殺人,也沒什麼關係……”
“簡單”?
我聽到王老板說的這兩個字,腦子裏就是靈光一閃。
對啊,根本不需要多麼精妙、出人意料的辦法,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最有效的。
不管這姓王的怎麼威脅,我直接開了車就走——這樣做最簡單。
姓王的不敢開槍,也不會開槍。
打死我,他怎麼向羅瑞交代?
打死我,他怎麼處理我的屍體?這裏是旅遊區,盡管現在我所站的地方,屬於旅遊區內比較偏僻的地方,但有誰敢保證不會有客人路過?扣動扳機隻要1秒,拖屍體、弄幹淨血跡至少要好幾個小時。我一個70多公斤的大男人,你哪怕大卸八塊也要處理半天吧?叫你兒子老婆幫忙?你特麼會這麼沒人性嗎?
沒錯,我完全可以賭一把!
想到這裏,我對王老板笑了笑,走到本田雅閣的駕駛座旁,一把打開了車門,坐了進去。
王老板顯然沒料到我會是這種做法,大叫:“你再動一下,我就開槍,你信不信?”
說老實話,我心裏麵有點慌的。
理智告訴我,隻要他還沒有失去理智,他就不會開槍。
但知道自己的後腦勺被槍口指著,人的本能就是要認慫的。
而對抗本能做出反應,並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事情。就比如歹徒在鬧市區拿槍頂住你腰眼,然後要捆你手腳。最理智的辦法就是馬上反抗,在鬧市區歹徒喪心病狂開槍的可能性較低,即便開槍了,你死得也比較值——因為歹徒自己也多半逃不掉。但很多人還是會在本能的驅使下沒有反抗,結果被捆得結結實實拉到鄉下僻靜處勒死,死得極其窩囊、屈辱,最後案子也往往不了了之。
不過這一次,我無論如何不能認慫,否則,我就徹底廢了。於是,盡管心髒“砰砰砰”地狂跳起來,但我還是把車門關上,然後把離合器踩到了底。
車子啟動了。
當然,我也不會大喊:“開啊,不開你就是孫子!”那是傻逼在找死。我隻是默默地在做,用行動告訴王老板:“老子鐵了心了!你隨便吧。”
轎車向前行駛了,猛然間,“啪”的一聲。
左邊的反光鏡被打爆了——手槍上裝著消音器,因此我沒有聽到很響的槍聲。
這是王老板的警告性射擊。
我幾乎就要投降、認慫,幾乎就要踩刹車。
但我沒有。
我還是堅持剛才的判斷:姓王的絕對不敢真的打死我!用理智強硬地遏製住本能。
又是“啪”的一聲。
右邊的反光鏡也被打爆了。
這一回,碎玻璃飛進打開的車窗,在我的左耳下劃出一道口子,讓我感受到一陣劇痛。
我一踩油門。車子拐了個彎,王老板就這樣被我給徹底甩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