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旭表示,未來最有可能出現的模式是,政府同時引入項目戰略投資人和財務投資人,打破現在融資和運營結合的模式。財務投資人可以是一些偏好長期穩定回報的基金,例如保險資金、將來的企業年金、社保基金,這些基金希望有穩定回報,而這恰恰也是公用事業的特點。財務投資人通過成立並購基金,去獲得項目、整理項目,再把它賣給偏好穩定回報的基金來長期持有。

據了解,目前有一些PPP項目也在做結構化創新探討,以水務領域的“並購基金+上市公司”模式為例,由於上市公司不能增發,所以需要引入PE基金。即由水務上市公司與基金管理人一起成立並購基金,用此並購基金去競爭PPP項目,待項目達成之後,再把若幹個項目整理好打包賣給上市公司。通過這個模式LP(有限合夥人)就有了退出渠道,上市公司也有了穩定的項目來源。不過趙旭表示,由於引入更多的參與方,這意味著未來PPP的交易結構將更加複雜。

創新設計

記者了解到,PPP項目的收益和現金流是目前市場人士普遍比較關注的問題。對於現金流飽滿的項目,社會資本往往沒有進入的顧慮,但是如何進行模式設計以確保收益成為其關注焦點。而對於那些低現金流的項目,市場人士普遍關心如何進行合理化設計以確保社會資本的進入。

對此,參與過多個PPP項目的中國三江源水務投資公司董事長馬迎三以水務管網的項目為例介紹稱,這類項目的有效合作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政府資產。社會資本如通過與政府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擁有基於這部分政府資產的現金流,會擁有這一PPP項目的第一筆現金流。二是社會資本的現金。社會資本以現金出資獲得相應的股權,並以資本的力量啟動PPP項目,這在現實中是普遍存在的。三是金融機構的資金。任何一個大型PPP項目,單靠政府資產和社會資本的現金是很難完成的,必須靠金融機構的更大體量的資金支持,其支持方式可以是股權方式、股權+債權方式,也可以是純粹的債權方式。

這樣的項目的傳統做法是進行重資產設計,三方合作出資成立項目公司,將這些力量整合到項目公司裏麵以更有效推動PPP項目實施。而馬迎三則建議,上述重資產公司也可以在掌握較大股權的情況下,通過適度競爭,吸引這些力量以技術、建設、運營等能力入股,構建一個股權多元化的輕資產結構公司,從事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設及運營。

如此一來,重資產的項目公司在獲得特許經營協議賦予的投資收益的同時,還可通過輕資產公司獲得效率提升部分的額外收益,而那些擁有技術、建設、運營等能力優勢的私營企業,也可從中獲得持續穩定的收益,進而構建一個多方協同發展的基石。

另外,從現金流來看,馬迎三介紹稱,沒有現金流是個偽命題,因為對於一個PPP項目來說,沒有現金流是不可能運轉起來的。他表示,對於不能產生現金流的沉澱資產,政府應該通過類似金融租賃的方式將存量資產盤活或直接以存量資產作為出資,賦予PPP項目以現金流。

不過他表示,這樣的項目需要政府完善市場價格機製和成本規製機製設計,讓不同的管理模式在統一的成本規製下有序運行。同時,政府要將特種協議納入財政預算,對全部財政支出預期要做到透明化。

馬迎三特別提醒,有些項目現金流看起來很充沛,但切分到具體的合作環節中,則屬於低現金流,比如汙水管網建設運營項目可從用戶收取總共0.8元左右/噸的汙水處理費,但即使經過複雜的“現金流再切分”設計,切分到汙水管網建設和運營方麵的費用也不宜超過0.2元/噸,這仍屬於低現金流的項目;有些項目甚至沒有現金流,屬於完全的公共服務。

他認為,對於低現金流或者隱匿現金流項目,首先要做的是讓其現金流顯現出來。他以上述汙水管網建設運營項目為例稱,社會資本可在財政部門承諾從汙水處理費中單列出0.2元/噸的汙水管網建設運營費用後參與該PPP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