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WTO條件下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2 / 2)

同時這種公開的貿易保護也適用於經濟不發達的國家為避免價格低廉質量優質的進口產品衝擊本國市場而采取一係列的保護本國經濟,限製國外產品進出口的措施。

2.隱蔽的貿易保護措施

除了“貿易保護和開放的形式”,WTO條件下,貿易保護和一些重要的“隱形措施”,由於WTO的調節,在國際市場中,一些產品的貿易不能采取直接的貿易保護措施,不能直接的違反各國在WTO的相關協定,因此往往采取隱蔽的貿易保護政策。例如,提高產品或包裝的標準,使產品的準入政策對一些國家相對困難,或是規定進口產品的技術標準,達不到技術標準的產品禁止進入,或者以環保為禁止進口的原因。如美國曾一度禁止進口日本的水產品,原因是日本在捕撈水產品時沒有設置海龜放生器,導致保護動物海龜被捕撈,影響生態環境。這種貿易壁壘不會像直接的貿易保護政策一樣引起各個經濟組織的注意和反對,有自己的原因和借口,能夠被更加廣泛的使用,而一些被貿易壁壘阻止的國家無法反對,無法通過貿易仲裁解決問題。如“技術貿易壁壘”或“綠色貿易壁壘”都是這種形式的貿易壁壘。

三、我國貿易保護措施的表現

我國加入WTO後,貿易政策要逐步與WTO成員國中其他的國家相一致,因此以往采取的許多直接的貿易保護政策由於違反WTO自由貿易的要求將不再適用,必須采用相對隱蔽的貿易保護政策,如某些商品在進出口過程中的補貼政策。中國的產業由於技術的落後在整個國際分工並沒有優勢,通常會成為一些發達國家初級產品生產的代工廠。因此在貿易保護方麵,我國要考慮根據本國的國情,製定出相應的行政法律措施,這樣才能保證經濟的良好發展。

1.貿易保護政策要以保護本國產業的發展為目的

我國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進入WTO,很多保護發展中國家經濟,支持發展中國家貿易的例外條例對我國都較為適用,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條例,製定有利於本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各種貿易保護政策。對這些例外情況的基礎上,製定出佛和中國政策的利益。但WTO的許多規則和協議不嚴密,有漏洞。這使中國可以根據規則和協議中這些漏洞製定出本國貿易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例如,WTO對反傾銷的規定並沒有十分的明確,我國可以製定自己的反傾銷政策,組織外來產品的進入,保護薄弱的本國工業和製造業,使其能充分占有過國內市場。

2.非關稅壁壘體係更符合中國國情

關稅手段等“公開形式”的保護措施,在WTO條件下最終還是要受到限製並且取消的。在這種大形勢之下,各國都要轉向“新型”的也就是“隱蔽形式”的非關稅壁壘。中國在加入WTO之後,也是要順應這一趨勢的,按照WTO的原則和“例外”等條款,打造出有中國特色的“隱蔽形式”的非關稅壁壘體係。

中國還頒布了《反補貼條例》,但今天,中國的反補貼政策仍然是一個缺乏實踐經驗,以及相關的人才非常缺乏的情況。雖然中國目前的整體科技實力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比較落後,但是,即使隻在個別地區發展的有國際領先技術標準,而且是有國家特色的,也將大大提高保護國內市場的能力。首先,我們可以構建“綠色貿易壁壘”係統,也被稱為“綠色壁壘”。采用進口環保作為限製外國產品的原因。然後,還可以提高“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由於技術的複雜性,這也是一個相當強的隱蔽的非關稅壁壘。

四、結論

從國際貿易保護性政策的演變不難看出,每個國家貿易政策的製定,其根本是源於本國的國際大環境的改變和其自身的經濟發展程度。由於世界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在未來一段很長的時間內,貿易壁壘是不可能被消除掉的,因此我們隻能在符合國際協定的基礎上製定有利於本國的貿易保護政策,讓本國的貿易迅速發展起來,以適應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