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嫁給我,但是求你別離開我。”
女孩知道自己不嫁就一定會有人受傷,當自認為人生不會再有起色時,一家大型傳媒公司突然寄來一份聘用書,聘任女孩做首席文案。
……
女孩早已為她和莫少文設想過很多種美麗而殘酷的結局。
過了一年,一個雨夜,女孩被一陣猛烈的敲門聲驚醒,驚恐地穿起衣服,並警惕的拿起一把球杆,“誰?”“是我……”女孩驚呆了,在開門的一霎那,莫少文那個在她心中揮之不去的男人,滿臉的憔悴、蒼老而落魄。
怔了一分鍾,隔著長長地歲月,他們中間依舊開花了,猝然間,他們緊緊相擁……
誰是愛情裏的主角
前年的夏天,我從原來的住處搬來了這裏,結束了學業,開始成為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也是在這個新住處,我認識了他,我的新鄰居。
他算不上英俊,在品德方麵他更算不上完美,但我偏偏就是愛上了他,不需要理由。
搬來後沒幾天,大家就已經混得很熟了,他會做上一桌子的菜,和他的朋友喊上我一起吃晚飯,然後再喝上幾杯,接著就開始聽他訴說著他那個已逝的長達三年的戀情,他不厭其煩的說著,而我也隻有做一個默默細聽的觀眾,看著他好看的頭發和眼睛,做攝影的朋友說“燈光從上側打下來時,那效果會很炫。”屋子裏的燈光斜斜地射入他的眼角,我被迷住了。一頓晚飯,我們經常吃到淩晨一二點,第二天再拖著重重的黑眼圈去上班,但心裏其實很開心。
MP3裏充塞著傑倫的歌,歌裏,是傑倫的世界,花樣的前奏,生動的音符,個性的聲線,那麼輕易地跌入他的陷井裏;歌外,是有他的生活,吃著他做的菜,聽著他的故事,心想,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在虛榮心上,也該是一種滿足了。
真的很感慨,現如今的年代,男人總是比女人還要會做飯。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可以天天吃到他做的菜,還厚臉皮的拉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歡一起去蹭飯,不斷地誇讚他的廚藝有多好多好。殊不知這將成為我痛苦的開始。
興奮地把歡拉到我的房間,帶著小女孩的羞澀對她說:“我喜歡上了他!”
一個星期後,歡卻告訴我,他在追她。我心裏一抽,呆呆地望著她,望著她極力地向我保證不會接受他,我的喉嚨突然卡住,心裏一陣鬱悶,說不出的悶,壓倒了喜歡上他的那份快樂與期待。過了好一會兒,我淡淡地說道:“如果你也喜歡上了他,那你們就交往吧!”天知道,這不是我的真心。
兩個星期後,我聽到了他們正式交往的消息,遺憾的是,這個消息卻不是從他們兩人口中聽到!對於歡之前信誓旦旦的承諾,現在想來真的很可笑。我讓自己抽離了那種沒有規律的生活,回歸以前的正常生活反而處處覺得不習慣了,是因為少了他的生活吧!於是,我又告別了正常的生活,開始學會酗酒,每次都是喝得爛醉,吐了一地,然後死死的睡去,這樣,我會好過點,古人不是有雲借酒消愁啊!可是我卻不記得“舉杯消愁愁更愁”。
前兩次酗酒,他還會勸阻我,試圖解開我的心結,而我則是很瀟灑的回答:“我喝酒不是因為你的關係,別自作多情了。”其實我裝得再瀟灑,在他的眼裏我早已狼狽不堪了。之後,他就再也沒有管過我了。無端的放縱,盡情的糟蹋著自己,任由眼淚瀑布似的流,心中的痛苦得不到一絲解脫。總覺得自己被欺騙了,被最好的朋友背叛了。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過得最落寞的時刻,也是我人生中最不能輕易忘掉的日子。
兩個月後,他突然出現,無預兆的請我去他家吃飯。我去了,見到了歡,才知道這頓飯是想讓我們重歸於好。那種蟲噬的空茫,又細細碎碎地爬上心頭。在飯桌上,她幾次開口,而我不但沒有理她,還對她冷嘲熱諷了一番,再看向關心歡的他,臉色早已變得鐵青,我苦笑,心裏一片空空茫茫。這頓飯自然是吃得不歡而散了。我想我是徹底的瘋了。不知道是因為沒有得到他的愛,還是因為最好朋友的背叛而瘋掉,總之我做出了一些連我自己也無法原諒的事,讓自己成為他們兩個愛情裏麵的疙瘩。無論他們再怎麼相愛,裏麵都會有我的影子。
其實早在我冷靜下來就後悔了,這樣的我太可怕了,理智早以被恨埋沒,讓自己變得如此憔悴不堪的是我。反反複複地問自己,我真的愛他嗎?如果真的愛他我為什麼不能放手讓他幸福?如果我不愛他,那我就更沒有理由牽絆住他們的愛情?不管是不是真的愛他,結果都是我應該放手。我釋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