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養生當論食補,治療當靠藥攻(1)(3 / 3)

(2)中醫治病的基本原則之一是辨證論治,食補也應根據這一原則進行。《金匱要略》說:“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疚。”這便是選擇食物在配合治療上的重要性。當身體有病時,若選擇食物合理,則促進機體康複,反之,則會加重病情。

如何選擇合理的食物呢?這應取決於辨證的結果。辨證配膳的首要問題是根據人體脾胃消化吸收和運化狀態選擇相應的膳食。因為脾胃功能的強弱,對於協調人體陰陽,強壯機體,扶正祛邪等有著很重要的作用。通常的情況是,在大多數疾病的過程中,脾胃功能是減弱的,因此應忌進食過多,增加脾胃負擔,引起消化不良而加重病情。對於身體虛弱者或老年人,常有脾胃功能減退,食欲不振,運化失調,所以,盡管需要飲食調養,但不能以滋膩味厚的食物滋養,而應給予清淡的,容易消化的補養食物,以增加食欲,逐漸加強脾胃功能。

辨證配膳還應根據病“症”的陰陽、虛實、寒熱,分別選擇相應的食物。食補要根據《內經》提出的“虛者補之”、“實者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的治療原則進行。對於虛症,用於補養的食物,首先須辨明是陰虛,還是陽虛。對陰虧精損者用厚味之品補益精血,對陽氣虛弱者用甘溫益氣之品使陽氣旺盛,對於陰虛火旺者應用甘涼清補食物,而對於陽虛不足者則應用辛甘溫補食物。

(3)食物與藥物一樣,具有性味的偏性,因此可以被用來調整人體陰陽,扶正祛邪。食物具有辛、甘、酸、鹹、苦五味和寒、熱、溫、涼四性。但食物的四性通常隻分為溫熱性與寒涼性,介為兩者之間的為平性。能減輕或消除寒症的食物屬於溫熱性食物,能減輕或消除熱症的食物屬寒涼性食物。配膳時必須注意的是食物的性味應與疾病的屬性相適應,如寒症應忌生冷、瓜果等寒涼性食物,而適用溫、熱性食物,熱症應忌溫、熱性食物及辛、辣、薑、蒜等,適用寒、涼性或平性食物;陰虛宜清補,陽虛則溫補。此外,食物的五味各有其治療作用,辛味行氣血,甘味補益和中,酸味收斂固澀,鹹味散結軟堅,苦味宣泄燥濕。配膳時應辨明疾病屬性選擇相應性味的食物,切不可張冠李戴,以免損害身體或加重疾病。

(4)食補要注意因人製宜、因地製宜、因時製宜。人的體質有強弱之分,各人的嗜好亦不盡相同,即使是同一人體,其體質及氣血盛衰在不同時期也有不同的特點。而不同性別、年齡、體形的人,飲食更是不同。因此,食補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如老年人的飲食,通常適宜溫、熱、熟、軟、忌寒涼生硬;體形肥胖者多疾濕,故適宜吃清淡化痰食物;體形消瘦者多陰虛,津液虧少,故宜吃滋陰生津食物。

不同的季節、不同的氣候,食補的內容有所不同,正如清朝沈李龍《食物本草會纂》記載的,正月宜減酸增辛,助腎補肺,養胃氣;二月宜戒酸增辛,助腎補肝;三月宜減甘增辛,補精益氣;四月宜增酸減苦,補腎助肝,調養胃氣;五月宜減酸增苦,益肝補腎,固精氣;六月宜節飲食;七月宜增鹹減辛,助氣補筋,以養脾胃;八月宜減苦增辛,助筋補血,養心肝脾胃;九月宜減苦增甘,補肝益腎,助脾胃,養元和;十月宜減辛增苦,養腎氣以助筋力;十一月宜絕鹹增苦,靜攝以迎初陽;十二月宜增苦減甘,補心助肺,調理腎髒。進行食補時應注意借鑒前人總結的經驗。

食補還要根據各個不同的地域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因為不同的地域,其自然條件各有不同,因而對人的體質,飲食習慣,疾病發生、發展與轉歸及治療均有不同的影響,所以,食補的方法亦應有所區別。此外,不同地域所產的食物有所不同,就最常用的粳米來說,有南北之分,赤白之別,《本草綱目》指出:“北粳涼,南粳溫,赤粳熱,白粳涼。”在選擇食品時應注意區別不同產地的食物的性味,以避免盲目選擇食物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