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戰略選擇,激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以在探究國際問題上具有工具性作用的合法性為向度,初步探索堅持和平發展戰略的合法性基礎及其麵臨的危機,可以窺見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的可能性空間及未來走向。
國際社會中合法性及其相關範疇的理論闡釋
國際社會中的合法性是由政治學中合法性概念引申而來的,體現為國際成員依據一定的國際標準,判定行為體的國際權力、決策和行為等是正當的、合理的,並予以自願認可和支持。特定的國際行為隻有得到這種認可和支持,才具有合法性,亦即具有了行為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也才具有實施行為的可能性。在國際社會中,合法性被承認和接受需具有規則、價值、效能三個方麵的基礎,它是國際行為合法性的標準。
一是規則基礎。即國際行為遵循人類在長期國際社會實踐中漸進形成的規則和程序,這是國際行為合法性的理性標準。羅伯特·基歐漢認為,為了約束國際行為而設立的原則、規則和程序,體現為國際製度和幫助實現這些規則的組織。它們界定了國際行為體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行為體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由於這些規則是人類實踐的智慧結晶,不是單個行為體的心智產物,因而它能為大多數國家自覺或不自覺地加以認可。隨著行為體之間交往更加密切和知識經驗積累提升,國際規則也會不斷演變。特定的國際行為與一定的國際規則和程序相符合,就會得到更多成員的認同和支持。
二是價值基礎。即國際行為目標要符合一定時期人類共同的價值和理念,這是國際行為合法性的道義標準。人類共同的價值和理念是一定時期人們關於社會發展的總體思想觀念和信仰,體現為有關世界公平與正義的道德和倫理,人們據此評判和衡量國際行為。
三是功能基礎。即行為體在參與國際體係中為國際社會提供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學者們將其稱為國際公共產品,這是國際行為合法性的利益標準。吉爾平認為,國際關係中的強國,由於“提供了諸如某種有利可圖的經濟秩序或某種國際安全一類的‘公共商品’,故其統治常常為人們所接受。”任何國家能夠提供這樣的“公共商品”,都會增加被認同和支持的籌碼。
和平發展戰略存在的國際合法性基礎
自改革開放以來,依托對現有國際規則的遵循、人類共同價值的尊重以及為國際社會作貢獻這三個方麵因素的綜合,中國和平發展戰略具備了被認同和支持的現實基礎。
首先,中國在和平發展戰略架構下,嚴格遵循國際程序和規則。隨著全球性問題日漸增多,體現國際規則的國際製度和組織顯得尤為重要,它們也成為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獲得國際合法性的關鍵手段。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積極主動參與了眾多國際組織的各項事務,並嚴格遵守這些組織的規則和程序,堅持實事求是和伸張正義的原則立場。對國際規則的認同和遵守,成為21世紀中國和平發展戰略與國際社會之間良性互動的基礎條件。
其次,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目標取向與全球化時代人類共同的價值觀相一致。人類共同的價值觀對於國際行為合法性的作用並不亞於規則基礎作用。當今全球化時代,不同的文化、價值觀等相互碰撞與融合,形成了獨立自主、和平共處、合作、和諧、環保等被國際行為體共同接受與享用的價值理念。中國和平發展戰略能獲得國際認可甚至被借鑒,原因之一就是其目標取向與人類共同的價值觀相一致。一方麵,和平發展戰略本身就超越了曆史上傳統大國在崛起中蔑視人類共同價值的行徑,開創了一種統籌維護和平與促進發展的新發展理念,順應了世界人民謀和平、求發展的價值訴求。另一方麵,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作為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目標取向,將當前人類共同價值追求總結升華到一個新的製高點,為人類突破當前和未來發展困境,到達最高文明的理想境界指明了方向。另外,在和平發展進程中,中國力爭實現與世界各國合作共贏的舉措,迎合了各國力求和平共處、合作共贏的普遍價值認同。這種對人類共同價值的尊重,成為中國和平發展戰略贏得國際認可的思想支撐。
再次,中國在和平發展進程中,盡最大所能提供國際公共產品。公共產品是為國際社會提供的物質和精神上享用的東西,它主要體現為提供國際援助、倡導建立國際組織、提出有益於人類文明進步的理念等等。改革開放以來,從小規模國際救援隊、對邊緣國家捐款等,到防止核擴散、建立上海合作組織等,無不體現著中國對世界漸進的貢獻力。近年來,隨著國力的增強,中國在更高的領域和層次為人類進步作出了最大化的貢獻。一方麵,中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轉變發展模式,為各國特別是後發國家突破發展困境提供範式。另一方麵,中國經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世界經濟和貿易增長,麵對全球性問題,中國依據自己的能力積極作為。就應對2008年華爾街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而言,中國率先擴大內需,調整經濟增長方式,並與各國協商應對策略,積極承擔國際責任。這一切所為,為世界和平與發展帶來了希望和動力,也為21世紀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贏得更多讚同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