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溫州金融改革創新與困境(3 / 3)

也就是說,當前銀行業的競爭機製,並非是民間金融進入就可解決的。但何況在《方案》中把本來就有的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改革一條刪除,更證明村鎮銀行進入,無法通過市場來形成有效的市場價格機製。如果市場沒有有效的價格形成機製,那麼村鎮銀行能夠發揮對信用風險定價的功能是十分令人質疑的。

還有,中小企業及農村融資的困難得以解決嗎?

可以說,中小企業融資難及農村融資難的問題是世界之難題,並非僅中國獨有的事情。隻要存在市場機製,或以市場來運作,一萬年後這個問題都無法解決。在當前成熟的市場體製下,解決得最好的是台灣的中小企業融資體係。其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主要是通過政府與銀行形成的中小企業融資體係來現實的,而不是僅增加村鎮銀行來解決。而且,即使假定允許民營金融設立村鎮銀行,如果沒有健康的中小企業融資體係,這些民營資本為主導的銀行會真正願意專門來做中小企業融資或農業金融嗎?非也。但是現村鎮銀行設立的理論前提就是,中小企業融資與農村融資的問題隻能通過設立更多的中小銀行來解決。我想這可能是一種誤區。實際情況不會如此。除非把設立村鎮銀行的功能界定得十分清楚,否則如果村鎮銀行是為利而來,那麼政府要實現設立村鎮銀行的目標是不可能的。

我們可以看到,小額貸款公司已經試行了多年,但是這種能夠幫助中小企業及農村居民解決融資難的金融機構為何沒有快速發展及繁榮,最大的問題還在於利潤不高。民營資本沒有意願進入這種利潤低的金融業務,僅僅承擔社會責任。現在《方案》同意讓小額貸款公司轉型村鎮銀行是一種突破,但這種突破不把村鎮銀行基本功能及業務範圍界定好,其效果如何同樣不確定。還有,在溫州這個炒作成性的地方,如果不能夠把村鎮銀行的功能確定隻是為實體經濟服務,那麼如果象早幾年,村鎮銀行還有可能成為溫州那些炒作成性的投資者的工具。對此,村鎮銀行的製度法律設計者應該對村鎮銀行的基本功能、業務範圍、運作流程、監管方式等方麵有一個嚴密的規定。

還有,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民間金融之所以要突破所謂的國有資本對銀行業的壟斷進入,最為根本的問題並非是能夠通過市場競爭形成有效的價格機製,也並非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更不是如何來幫助農村或中小企業增加融資渠道,而在民間金融看來,利潤高風險又低的銀行業是這些資本首選。因此。如何讓村鎮銀行為中小企業及農村經濟服務,並非僅是設立村鎮銀行就可解決的,而是是否能夠建立起有效的監管製度讓新建立的村鎮銀行走入正軌最為重要。以原有溫州民間金融市場的炒作本性,它可能讓這種村鎮銀行成為獲得高額利潤的工具。

因此,讓民間資本設立村鎮銀行是這次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最有新意的方麵,讓村鎮銀行設立成為中國金融改革一個新起點,是十分有意義的事情。要達到該目標,不僅要通過有效的製度安排來保證村鎮銀行能夠真正為實體經濟服務,而且還得通過製度安排來確定村鎮銀行的基本功能、可適用的業務範圍及區域、並根據市場法則建立起有效的金融監管方式。否則當村鎮銀行成為一種少數人謀利的工具時,那麼設立村鎮銀行要之實現溫州區域性金融改革的目標是不可能的。

當前溫州金融改革所涉及的範圍與內容還有很多,比如利率市場化的問題、地方金融監督設立的問題及規範民間資本走出國門的問題等。這些問題都需要重大的製度創新才得以實現。

(作者單位:中國社科院金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