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文學翻譯本質(1 / 2)

淺談文學翻譯本質

語言文化

作者:李靖

摘 要:文學翻譯是對文學作品的翻譯,因此文學翻譯具有文學性,不但要忠於原文,表達通順,還要盡力再現原文風格特征,使譯文具有審美性。審美性是文學翻譯的一個本質問題,再現原文的審美價值對文學翻譯至關重要。本文從兩個方麵分析文學翻譯怎樣才能更好再現原文的審美價值,從而體現文學翻譯審美性的本質。

關鍵詞:文學翻譯;審美性;熟悉度;文化差異

1.引言

文學翻譯是對文學作品的翻譯,與非文學翻譯不同,文學翻譯具有文學性。文學翻譯包含了文學和翻譯兩個方麵,翻譯文學作品除了要做到翻譯要求,還要達到文學性要求,即具有審美價值。

審美性是文學翻譯的本質,對文學翻譯來說,審美價值是不可缺少的成分。要使文學翻譯具有審美價值,就要在做到忠實於原文及準確通順表達外,還要再現原文的風格特色。充分了解原文的背景以及譯入語和譯出語的文化差異,有助於譯者更好地再現原文風貌,譯出具有審美性的譯本。

2.關於文學翻譯

說到文學翻譯,首先就要與非文學翻譯區分開來。如果說翻譯是把一種文字轉換成為另一種文字,而文學又是文字的藝術,那麼文學翻譯就可以說是一種藝術的翻譯,把原文藝術性表達的內容思想用另一種文字藝術性的表達。茅盾定義文學翻譯為“文學的翻譯是用另一種語言,把原作的藝術意境傳達出來,使讀者在讀譯文的時候能夠像讀原作時一樣得到啟發,感動和美的享受”。文學翻譯是對文學作品的翻譯,是文學與翻譯的融合。既然具有文學的特征,那麼文學翻譯就應該是一種藝術形式,不僅要做到忠實於原文,準確的表達原文的內容,還要再現原文的風格特征,有一定的審美性或欣賞價值。所以,審美價值對文學翻譯至關重要。

3.文學翻譯的審美性

“信、達、雅”是我們最常提到的翻譯標準,經常以這三個準則來斷定譯本是否可以稱為好的譯本。但對於文學翻譯,除了“信、達、雅”,達到一定欣賞價值是文學翻譯的本質。雖說文學翻譯具有創造性,但譯文的欣賞價值不完全是由譯者創造而來,應該是對原文審美價值的再現。作為文學翻譯的本質問題,要恰到好處把原文的審美價值用另一種語言表達出來,就要從兩個主要的方麵把握,即對原文背景的熟悉度以及文化差異。

3.1 對原文背景的熟悉度

不論是做哪種文本類型的翻譯,都要先通讀原文,了解原文的相關知識,這樣譯文才不至於與原文產生偏差而造成誤解。而對文學作品的翻譯更要熟悉原文的背景,了解原文的作者、曆史背景、社會背景、政治背景、寫作原因、寫作目的等,盡可能做到全方位的了解原文作品,掌握原文的風格特色。

作者賦予一部作品靈魂,了解作者信息可以更深刻的把握原文的風格和理解原文所傳遞的內容。比如翻譯李清照的詞,她後期的作品多帶有傷感的情調,這從她的詞的本身不難看出。但若不去了解李清照的生活經曆,不去體會她當時生活的苦楚,譯文的情感就會表達的不夠深,那份悲涼也就不能很好地傳遞給譯文讀者,原文特有的風格特色也不能很好地展現在譯文讀者麵前,因此也就不能帶給譯文讀者與原文讀者一致的審美價值。

在某個曆史時期,某一社會環境下,這個時期的作者就會受其影響而形成一種寫作風格。了解原文的社會曆史背景,有助於譯者從更寬的視野看原文的內涵,更容易體會原作者的寫作環境和當時寫作的心情。例如,十八世紀後期出現的傷感主義,由於對現實社會的強烈不滿,傷感主義的作者把創作的重點放在情感的表達與宣泄,希望在思想和語言中找到一些更自然、直率的東西。了解這一時期的背景,就可以更全麵的理解這一時期感傷主義作者的作品。所以說譯者在翻譯一部作品時,先了解曆史背景,可以更透徹的了解作品本身,從而為文學作品的翻譯建立良好的開端,有利於譯者在翻譯中再現原文的風格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