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態城市建設與管理的政策設計
(一)設計原則
在對生態城市的政策進行設計時,要確保設計具有規定性、前瞻性、針對性與可行性,遵循分解整合、承上啟下、便於決策與執行、把握政策變化性和穩定性的原則。其中,規定性、前瞻性、針對性與可行性原則指的是編製者要把握需處理的關鍵、重點問題,以此為前提對調控對象、途徑、方法等進行明確的規定,確保政策在經濟、技術方麵的可行性且符合長遠發展的要求;分解整合、承上啟下原則指的是借助建立政策體係設計方案來給政策提供戰略上的橋梁,編製者在此基礎上依次將高濃縮全息性戰略進行由總體到具體的逐級分解;便於決策與執行指的是編製者要確保生態城市政策體係能夠為後續的決策、執行環節提供便利;把握政策變化性和穩定性指的是城市政策受到時間、科技進步、體製改革等因素影響可能會出現變動,編製者需在跟蹤調查與評價下準確把握政策的穩定性、變化性,從而確保政策體係符合當下城市建設的實際要求。
(二)實施途徑分析
首先,出於市場的不穩定性,要確保政府擁有生態城市政策的製訂、執行、協調等權利,發揮政府對生態城市建設的引導、分配與協調作用,政府應當通過合理的法規體係的建立來實現生態城市建設的製度化,同時指導各企業、社會團體等共同參與,利用立法來公正地分配財政職責。其次,需企業、社會團體等的共同參與,城市內部各部門的政治協作能夠促進生態城市政策的順利實施,通過相關部門的良好合作和協調來給政策實施創造必要的前提。最後,公眾參與是建立、執行生態城市政策的先決條件,生態城市政策建設與管理必須充分考慮人的因素,確保所有利益分享者的積極參與,廣泛聽取民眾的意見,確保自由對話空間的最大化,從而真正建設起人們切實需要的生態城市。
四、案例簡析
以楊浦區的創新生態城區的建設為例,該建設以生態城區的全麵建設、整體規劃、生產消費模式的轉變作為建設任務。在政策設計中由區政府負責處理由各部門、辦事處等收集的重點問題,由十三個相關的委、局和辦共同協調合作處理建設中的事宜,由十一個街道辦事處發揮橋梁作用,根據實際需求成立了建設委員會、建設辦公室等具備不同職能的機構。此外,區人大、區政協、公眾等也參與了政策設計工作。遵循相應的設計原則確定了以研究製定生態規劃法、上海市生態城市條例、生態城區建設規劃的產業發展、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相關政策等作為核心政策;以研究製定生態規劃編製辦法、上海市生態規劃編製辦法、生態城區和發展循環經濟的係列規定為輔助政策;以研究製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上海市生態保護補償條例與實施辦法、楊浦區補償條例作為補償政策;並以研究完善政府管理體製、推行綠色采購、健全楊浦區生態建設資金管理體製等作為協調政策的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體係。
五、討論
政策設計是生態城市建設中必不可少的綱領性文件,城市的複雜性決定了生態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調節與控製具有一定的複雜性,使得我國生態城市政策體係中存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和公眾等在參與設計政策的過程中需遵循一定的原則並結合實際情況來做好政策的設計、製定與實施,通過完整、全麵、多層次的政策設計與實行來為生態城市的建設提供必要保障,從而引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作者單位:江蘇緯信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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