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能源分配正義與程序正義實證研究(2 / 3)

(三)能源正義與不正義的基本輪廓

能源服務具有普遍性,每個人公平享有能源權利,實現公民個人的基於能源的完整私權,確保人權。所以,能源正義即是對人權的維護。對能源不正義之界定,可以從對能源正義之反義入手,即一切與能源正義相悖的情形皆屬能源不正義。如前所述,能源正義是指所有的能源私權人,不論其身份(所有製等)、貧富(稟賦等)、地域等差異,皆平等地承擔能源方麵的負擔以及公平地享有能源方麵的收益,且可實質地參與能源方麵的事務和決策。那麼,對能源不正義之判斷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麵來予以甄別:其一,從主體上看,若是在不同的人之間進行了某種區分,隻要這種與身份、貧富、地域等相關聯因素而導致能源在供應、消費等領域內的區別對待,即可被認為是能源不正義。其二,從行為方式上看,能源所有方、供給服務方、消費方等在能源勘探開發、加工轉換、倉儲運輸、供給服務、能源立法、能源決策等領域內的權利義務不平等,就可被認為是能源不正義。

二、電力不正義現狀的實證研究

本項目的研究對象是能源正義和能源不正義,之所以將電力作為主要的研究視角,是因為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足以充當透鏡,反觀其他類型能源的相關情況。

本次調查對象是武漢市的居民、部分電廠及武漢電網公司,2014年5月、6月期間共發放問卷600份,回收率為97.3%。武漢市內各部分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因此調查選取的對象亦分屬不同區域。

(一)電力運行中的分配正義問題分析

1.因身份不同導致獲取電力服務質量存在差異

身份(status),在馬克思·韋伯看來,就是社會對一些人或職位所得到的榮譽與名聲的肯定性或否定性評價。④但至今為止,在中國,身份的差異造成人們在資源的享受、資料的占用、技能的掌握和社會的認可等方麵的差異。鑒於身份的重大影響程度,我們在研究能源正義中將其作為研究視角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表格1 不同身份的受訪對象經曆的斷電頻率

頻率

對象 經常偶爾幾乎不

公務人員0%84%16%

企事業職員0%86%14%

私營企業主0%91%9%

工人0%88%3%

農民11%87%2%

待業或無業3%95%2%

個體經營者4%88%8%

表格1中不同身份的受訪對象經常斷電頻率的高低排序:農民>工人>個體經營者>待業或無業,公務員、企事業職員、私營企業主居住的小區均無經常斷電的情形,說明處於社會較高階層的群體生活的區域電力供應相對充足。

表2 不同身份的受訪對象所在小區供電設備故障檢修情況

程度

對象 非常及時比較及時不及時

公務人員31%68%1%

企事業職員22%74%4%

私營企業主28%70%2%

工人3%61%36%

農民2%59%39%

待業或無業4%69%27%

個體經營者6%75%19%

表格2中六類群體所在小區供電設備故障檢修及時狀況高低排序:公務員>私營企業主>企事業職員>個體經營者>工人,其中農民、待業或無業群體所在小區設備非常及時檢修的情況為零,且該社會地位較低的兩類群體所在小區的供電設備檢修不及時的情況非常顯著,占有很高的比例,最高的甚至達到39%。

從以上兩個表格中的數據我們可以得出,公務員、私營企業主等群體斷電頻率最低,供電設備故障檢修情況較好,且遠超過農民、工人群體,之所以出現此種現象,我們認為相較於社會地位較高的居民能源設施的完善和能源供應的充足,農民和工人等社會地位較低的群體無疑承擔著更多的能源風險和能源負擔。

2.收入

收入的差距主要體現在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和行業間的收入差距。收入本身與身份、地域等因素密切聯係,因此我們在研究能源正義中將收入作為一個重要的研究視角。

3.地域

電力供應地域差別主要體現在農村地區存在低電壓問題。比如,武昌水果湖地區在全省率先實現配網自動化改造,當地居民年戶均停電時間已低於5分鍾。而武漢市內的城中村和農村地區,訪談中村民指出因由於電線老化、電壓不穩。

地域往往與前文所提及的身份和收入連結在一起,事實上在能源方麵也存在因地域差別而引發的差別對待。2014年2月國家電網公司發布2013年社會責任報告,在報告中有一板塊即2013年預計實現目標,承諾城市年戶均停電時間小於5小時每戶,農村年戶均停電時間小於10小時每戶;2014年城市年戶均停電時間差距縮小至8小時每戶。表明了國家電網公司對城市和農村年戶均停電時間的至少存在8個小時的差額。

(二)電力運行中的程序不正義問題分析

目前,湖北省電力運行中主要存在的程序不正義問題如下

1.上網電價的壟斷形成,導致發電廠沒有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