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產業組織理論的產生和派別(2 / 2)

(二)芝加哥學派

二十世紀50年代末,針對哈佛學派的SCP範式的形成,美國其他大學對產業組織理論也展開了研究,其中,以芝加哥大學教授施蒂格勒、德姆塞茨、布羅曾、波斯納等為代表的學者,在與哈佛學派的爭論中崛起,並逐步取得主流派地位,被稱為“芝加哥學派”。芝加哥學派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用嚴格的經濟理論(價格理論)進行分析,認為產業理論是價格理論的邏輯擴展;在理論基礎上更加信奉新古典主義,認為標準的競爭理論自然是有效,“完全競爭”模型對產業組織問題具有足夠的自解能力。芝加哥學派與哈佛學派的分歧在於它認為如果沒有政府幹預,壟斷現象是不會長久的。芝加哥學派提出了一些與哈佛學派不同的觀點,如進入壁壘,施蒂格勒認為,進入壁壘的存在實質上就是已有和新進入廠商之間存在著需求和成本的不對稱性,按施蒂格勒的觀點,進入壁壘是指在每一產量或部分產量中,必須由尋求進入的廠商承受,但已有廠商卻不必承擔的生產成本。顯然,施蒂格勒認為進入壁壘是先進入者的在位優勢。芝加哥學派對哈佛學派的“集中度——利潤率”假說進行了批判,指出統計上的正相關關係,並不等於經濟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哈佛學派通過市場集中度與利潤率的正相關關係來證明市場結構決定市場績效是難以成立的,因為起決定作用的也許是市場績效,而不是市場結構,不同的企業效率可能形成不同的市場結構。芝加哥學派的另一重要貢獻是施蒂格勒、德姆塞茨和佩爾茲曼等人對政府管製產業的分析,他們通過對電力、通訊、交通運輸等產業的實證研究,檢驗了政府規製的實際效果——不僅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產生不良影響(政府管製失敗)。

(三)新產業組織理論

現代博弈論被引入產業組織理論的研究,非合作博弈成為策略性分析的標準工具。產業組織理論借助古諾模型、納什均衡、伯特蘭德模型,運用博弈論的最新成果,通過對潛在競爭者進入與否的分析,在研究企業競爭策略和行為方麵取得重大進展,得出廠商行為是其心理預期函數的結論,為政府製定反壟斷、保護競爭政策及其效果的分析提供了新的思路,產生了一係列新的理論研究成果:

1.策略性行為理論,寡頭競爭企業的策略性行為是新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核心內容,包括合作策略性行為和非合作策略性行為。其中,非合作策略性行為是新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重點。在壟斷或寡占的市場中,市場環境不再是外生的,主導廠商可以通過策略性行為改變市場環境,從而影響競爭對手的預期,改變競爭對手對未來事件的信念,達到迫使競爭者做出對主導廠商有利的決策行為。

2.產品差別化理論,是企業非價格競爭的重要形式。新產業組織理論將傳統產業組織理論中含義模糊的產品差別模型劃分為垂直差別和水平差別。垂直產品差別是指由於產品質量不同所形成的差別,水平產品差別是指為了適應不同消費者的不同偏好而形成的產品種類的差別。

3.可競爭市場理論:該理論認為決定市場進入壁壘和退出壁壘的因素僅僅是沉沒成本的大小,基本忽略了傳統產業組織理論所提出的決定進入壁壘的四種因素,即進入所需的資本壁壘、規模經濟壁壘、產品差別壁壘和絕對成本壁壘。(作者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參考文獻:

[1] [美]喬治·J·施蒂格勒,1989:《產業組織和政府管製》,潘振民譯,上海三聯書店。

[2] 高鴻業.西方經濟學(上冊微觀部分).第5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

[3] 蘇東水.產業經濟學.第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