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政治經濟的“演變”(1)(1 / 3)

在世界人民心中,丹麥更有個人盡皆知的稱號——“童話王國”。

丹麥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國,連同它的國旗,具有一千多年的曆史。

然而在政治上,丹麥是君主立憲製國家,對於政策的實施都有著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法。丹麥注重環保,2010年在哥本哈根召開的全球氣候變暖大會上便見證了這一點。

第一節丹麥政治概況

政治與經濟兩大領域的相互聯係與相互製約是社會曆史的一種客觀存在。君權自古以來便是權力的象征,為此,丹麥在獨立過後施行君主立憲製政治體製。經過一係列的戰爭,在對外交往上丹麥政府顯得更加的沉著冷靜,以高度審視與世界其他國家的關係。

1.內外兼修謀大計

丹麥在1849年就建立了君主立憲的政治體製,也是歐洲曆史上少見的由君主專政平穩過渡到君主立憲而不經曆任何流血事件的國家。

在這一體製下,丹麥君主的權力是象征性的。丹麥議會為一院製,共179個席位。其中2席屬格陵蘭自治政府,另有2席屬法羅群島自治政府。議會的最大黨提名首相人選,首相以及內閣大臣們負責政府行政部門的工作。

丹麥實行多黨製,從20世紀起,就沒有任何單一政黨能在國會取得絕對多數。由於戰後隻有4屆政府享有國會多數,因此政府法案大多需要執政黨與在野黨雙方的談判或妥協。因此,丹麥議會往往比其他歐盟國家議會擁有更大的權力。憲法未授與立法機構對立法的違憲審查權,但議院則主張擁有該權,並獲得政府其他部門的允許。由於丹麥沒有憲法法院和行政法院,因此最高法院也處理與憲法相關的案件。

由於丹麥政府透明度和問責製得到廣大公眾的認可,為此常被國際機構認為是世界上腐敗程度最低的國家之一。在麵臨問題時,各政黨大多選擇合作商議的方式。丹麥的福利形式也是在議會商議的情況下產生的結果。這也確保政府將焦點放在公共部門的效率以及移轉權力給地方政府。

丹麥是歐盟、聯合國、北大西洋公約和北歐理事會的成員。對外關係冷戰結束後,丹麥對傳統上以北約、歐共體、北歐合作和聯合國為支柱的外交政策進行了調整,突出以歐盟為重點,並增加了“共同安全、民主和人權、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環境”等內容。

在戰爭和國際危機的情形下,丹麥提供過一艘醫療船、流動醫院和醫療隊以幫助減緩苦痛。在海灣戰爭中,丹麥為聯合國部隊提供了一艘巡邏艦。

丹麥重視歐盟建設,堅持依托北約,加強歐洲安全合作,積極拓展以北歐合作為基礎的環波羅的海合作,重視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積極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目前,丹麥已同154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

同美國以及北約的關係

丹麥是北約成員國,重視同美國和北約的磋商與合作,認為北約是歐洲防務的基石,在維護歐洲安全和穩定方麵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美軍留駐歐洲有助於保持歐洲的戰略平衡。支持北約新戰略,認為北約的關注焦點應是歐洲——大西洋兩岸的安全與穩定,但可以在特殊情況下在其領土以外采取軍事行動,並可在聯合國授權問題上持靈活態度。

同俄羅斯的關係

俄羅斯局勢走向對歐洲安全和穩定至關重要,加強同俄羅斯合作是建立歐洲安全新格局的基礎。丹麥政府主張與俄羅斯建立建設性的、長期的合作關係,保持俄羅斯政治和經濟改革勢頭。

同中東歐和波羅的海國家的關係

丹麥重視發展同中東歐和波羅的海國家的關係,認為中東歐國家目前正處在冷戰後的“安全真空”。主張北約和歐盟盡快完成雙東擴,以保持歐洲的長期穩定。丹麥曾積極支持波海三國獨立,同其他北歐國家一起最早承認並同三國建交,強調繼續加強同波海三國在軍事、經濟、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合作。

同北歐國家的關係

丹麥政府重視同北歐國家間的傳統合作。但自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後,丹麥為避免在歐盟內部形成集團,逐漸淡化了同其他北歐國家在歐盟事務上的協調與合作。認為在歐盟事務中,北歐三國應首先維護各自的利益,然後可在男女平等、就業、環保等立場基本一致的領域內尋求合作。丹麥重視加強環波羅的海地區的合作,並力圖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

同發展中國家的關係

丹麥重視同發展中國家的關係,認為貧富差距的擴大是影響世界和平與穩定的重要因素。丹麥采取經濟援助同受援國民主、人權狀況掛鉤的政策,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援助已達國民生產總值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