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這就要求預防工作要做在平時,要成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之中是對突發事件最好的應對和處置措施。這就要求我們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和心理培訓工作,普查和嚴查各種安全隱患,監測和監控各種事故風險,堅持信息報告和預警製度,落實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和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防範體係,這是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基礎性保證,也是提高政府公務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處理突發事件能力的常規手段,更是增強公眾公共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的基本教育方式,同時還是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及其各種損害的根本途徑。
一、加強風險隱患普查與監控工作
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認真開展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的普查和監控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麵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建立分級、分類管理製度,落實綜合防範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加強地區、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於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盡快消除隱患。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工作
要促進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密防範各類安全事故;要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充實必要的人員,完善監管手段。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加強對本係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製度,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要提高監管效率,對事故多發的行業和領域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各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製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麵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三、加強信息管理報告與預警工作
各級政府和各單位要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國務院報告,並向有關地方、部門和應急管理機構通報。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製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在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信息報告工作的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製度,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係統,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發布製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息、電話、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四、加強應急培訓和心理教育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要製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法和手段,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並加強培訓資質管理。積極開展對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幹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並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加強各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培訓考核,對未按要求開展安全培訓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一律不準上崗。各級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