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宣傳要點
為使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深刻領會《突發事件應對法》實質,規範和指導各級各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保法律的順利貫徹實施,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法製化、規範化水平,依法推進應急體係建設,現歸納出如下宣傳要點:
(1)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重要意義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一項內容龐雜、情況多變,涉及各方麵利益又需要各方麵參與,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工作,必須在法律上對這項工作的各個方麵、各個環節進行嚴格規範。據統計,在《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前,全國已經製定涉及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35件、行政法規37件、部門規章55件。而製定和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是國務院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法製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使我國基本形成了以《突發事件應對法》為核心,以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基礎,門類齊全、覆蓋麵廣的應急管理法律體係。《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核心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①《突發事件應對法》是我國應急管理長期實踐的高度總結。《突發事件應對法》提煉了近幾年應急管理實踐創新和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很好地貫徹了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涵和根本要求。
②《突發事件應對法》確立了我國應急管理的基本製度。《突發事件應對法》從法律層麵明確了我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製,以製度的形式建立了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等方麵的機製,促進了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製的進一步落實,從而在法律上確立了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製度。
③《突發事件應對法》是規範各方應對突發事件行為的基本法律。《突發事件應對法》既明確了政府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也規定了社會、公民參與突發事件應對活動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支持、公眾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基本格局。
④《突發事件應對法》是推動應急體係建設的強大動力。《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基礎設施、物資儲備、科技保障能力等應急體係建設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必將有力地推動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體係建設。
(2)《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立法宗旨和適用範圍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一條規定,該法的立法宗旨是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製、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這充分體現了我國憲法確立的“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人權原則,反映了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規定,該法的適應範圍是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複與重建等應對活動。也就是把應對突發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活動納入該法的調整範圍之內。
(3)我國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重大疫情等突發事件較多的國家。各種突發事件的頻繁發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黨和國家曆來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努力提高政府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目前,全國已基本完善了各級應急預案體係,初步建立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製機製,強化了各級應急隊伍體係和保障能力建設,初步完善了應急管理法律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