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的人生觀和宗教(1 / 1)

其實人生不是夢,也不是戲,是一件最嚴重的事實。你種穀子,便有人充饑;你種樹,便有人砍柴,便有人乘涼;你拆爛汙,便有人遭瘟;你放野火,便有人燒死。你種瓜便得瓜,種豆便得豆,種荊棘便得荊棘。

中國儒家的宗教提出一個父母的觀念,和一個祖先的觀念,來做人生一切行為的裁製力。所以說,“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父母死後,又用喪禮祭禮等等見神見鬼的方法,時刻提醒這種人生行為的裁製力。所以又說,“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又說,“齋三日,則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這都是“神道設教”,見神見鬼的手段。這種宗教的手段在今日是不中用了。還有那種“默示”的宗教,神權的宗教,崇拜偶像的宗教,在我們心裏也不能發生效力,不能裁製我們一生的行為。以我個人看來,這種“社會的不朽”觀念很可以做我的宗教了。我的宗教的教旨是:我這個現在的“小我”,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過去,須負重大的責任;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未來,也須負重大的責任。我須要時時想著,我應該如何努力利用現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負了那“大我”的無窮過去,方才可以不遺害那“大我”的無窮未來?

〔跋〕這篇文章的主意是民國七年年底當我的母親喪事裏想到的。那時隻寫成一部分,到八年二月十九日方才寫定付印。後來俞頌華先生在報紙上指出我論社會是有機體一段很有語病,我覺得他的批評很有理,故九年二月間我用英文發表這篇文章時,我就把那一段完全改過了。十年五月,又改定中文原稿,並記作文與修改的緣起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