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作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母亦複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麵的說法。換一方麵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口氣說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麵湊泊起來,簡直是親子的關係,一方麵變成了跛形的義務者,他一方麵變成了跛形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
平心而論,舊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做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回賬”的主顧,那又未不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係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裏住上若幹年,並且供給我的衣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麼拱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係,無論怎樣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麼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什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都歸納在“孝”字裏麵,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範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湊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生個人身上。
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的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麵的行為,是決無疑義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淺薄的青年,動輒抄襲名人一兩句話,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久而久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於死,卻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者如扶醉人”,現在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可憐他們,當下告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閑的時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個字做個題目,細細的想一番。把做兒子的對於父母應該怎樣報答的話(我以為一方麵做父母的兒子,同時在他方麵仍不妨做社會上一個人),也得詠歎幾句,“恰如分際”,“彼此兼顧”,那才免得發生許多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