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聯邦德國的核電事業為人們展示了一個十分可信的現實,事實勝於雄辯;核能的高效及安全,隻要人們嚴肅認真地對待,是可以做到的,是切實可行的。
目前,國際上核電站設計專家為提高核電站的安全係數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研究方向大體有兩個,一是探討地下核電站的可行性,二是增補地上核電站的保安措施,尤其是對意外險情的防範措施。研究的結果無疑將導致出現更安全的核電站。
對地上核電站安全運營問題的研究,得出了所謂綜合保安的設想,並具體化為一些新的設計與運營規則。這些新規則要求,核電站設計者在設計時和操作員在值班時,均應考慮和分析可能導致事故的某些意外情況。現有核電站有一套對付反應堆發生設想有可能發生的故障的技術手段,但是過去美蘇核電站事故表明,核電站在運營中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所以新規則要求核電站的設計中要有能夠幫助操作員,在出觀意外險情時及時排除險情的技術裝置。
新規則的另一個重要部分是所謂“雙防係統”。現有的核電站都有一個鋼筋混凝土防護罩,旨在防止反應堆出故障時其放射性物質逸出而危害附近的人畜和環境。但已發生的核電站事故表明,單有這種防護罩還不行。一旦出現未預料到的情況而罩內壓力猛升至5個大氣壓以上,罩本身就可能失去密封性甚至被脹破(爆炸)。新規則要求核電站附設一套可確保操作員使罩內壓力及時降至通常水平的技術設備,必要時操作員還可以啟動防輻射的過濾裝置。這就是新規則所說的“雙防係統”。
地下核電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問題,已被認定,它比地上核電站更為安全,並且經濟和技術上都是可行的。前蘇聯的核反應堆的防護罩隻有16米厚,反應堆內的熔融核燃料一旦逸出而壓到罩壁上,不到1小時就會把罩燒毀。在新的“核電站-88”設計中,防護罩也隻能耐受46個大氣壓的內部壓力,電纜、管道等也隻能耐受8個大氣壓,而在反應堆核燃料熔融事故中蒸汽與氫的爆炸會產生高達13~15個大氣壓的壓力。所以,在未能設計出“絕對安全的反應堆”之前,應將核電站建在地下。目前所說的地下核電站,是把反應堆和控製係統建在石質或半石質地層中的中小型核電站。
據分析,這種地下核電站至少可保證運營中不危害周圍環境,不發生切爾諾貝利核電站那種浩劫式的事故後果,而且便於封存壽終正寢的反應堆,減輕地震對核電站的影響。此外,把核電站轉入地下還可以使核電站的建設得以在現有技術水平上得到發展,而無須等到“絕對安全”的核電站設計問世之後再發展核屯事業。進一步的分析表明,把4個機組的100萬千瓦核電站反應堆和控製係統建在50米深的地下,建築費用隻、增加11%~15%,但如果把關閉核電站所需費用算進去,那麼地下核電站的造價比地上核電站還要低一些。拿2個機組的50萬千瓦供熱核電站來說,將反應堆設在地下的建築費用比地上同類核電站多20%~30%,如把關閉核電站所需費用打進去,則隻多4%~11%。
1995年底時全球運營中的核電站為437個。
正在運行中的核電站,規模上美國居首位,其次為法國、日本、德國、俄羅斯、加拿大。法國核電占法國電力總量的782%,核電開發幾乎達到極限。
國際上的分析家早於1993年5月作了預測,認為以後10年內亞洲對核電的需求將激增。
核能開發是世界各國21世紀能源戰略的發展重點。
核電這門現代高技術產業正以它強大的生命力,克服它前進道路上的種種障礙,茁壯成長,日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