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奴隸社會時期的體育(2)(1 / 2)

荀子很重視快樂教育,他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他認為樂舞對發展人的身心健康有很大好處。他說:“聽其雅頌之聲,而誌意得廣焉,執其幹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樂舞不僅能陶冶人的情操,還能使人的形體健美,大有今天健美操的作用。他還進一步指出:“樂行而誌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高格調的娛樂活動,不但有助於身心健康,對移風易俗,淨化社會環境,追求真善美方麵有重要作用。

墨子私學中的體育教育

墨子(約公元前488-前376年),是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墨家學派是“農與五肆”小生產者的代表,主張“兼愛”“非攻”“節儉”“尚賢”,很注重體育教育,而且很有特色。

《墨子·公盂》載:“有遊於子墨子之門者,身體強良,思慮溝通,欲使隨而挈。”身強力壯、思維敏捷是墨子錄選學生的重要條件,這不是墨子對學生的苛求,而是與墨子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密切相聯的。墨子常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去實現“非攻”“兼愛”。

墨子在教學中,很注重射禦教育。“二、三子有複於墨子學射者”,墨子的射技不錯,並且把射列為教學內容之一,墨子對那些學有所成的弟子還給以重賞。“凡我國能射禦之士,我將賞貴之;不能射禦之士,我將罪賤之”。墨子認為優秀的射禦之士乃賢良之士。

李悝、商鞅私學中的體育教育

李悝(約公元前450-前390年),魏國人,商鞅是李悝的學生,他們都是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代表。法家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大力推行“變法”,批判儒家禮教,提倡“倍賞必罰”,以法治軍,鼓勵“耕戰”,積極倡導軍事訓練,並以法令的形式鼓勵國民參加軍事體育活動。李悝在任魏文侯上地守時,曾下一道《習射令》:“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射,日夜不休。”李悝“斷訟射的”看起來似乎可笑,但在提高老百姓的身體素質和軍事技能等方麵,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當秦國寇邊時,便打敗了秦國。

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時,獎勵軍功,積極開展軍事體育訓練,“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為秦王朝統一中國打下了基礎。

軍事體育的大發展

步卒的訓練

據《漢書·刑法誌》載:“齊湣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秦昭以銳士勝”。春秋戰國時期,步卒逐漸取代了車兵,加強了對步卒的軍事訓練。

拳勇類似現在的拳術,春秋戰國時期稱“搏”、“暴虎”,各諸侯國對拳勇之士十分敬重。《管子·小匡》記述齊桓公向鄉大夫征集拳勇人才時說:“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才”,同時還要治罪。

角力是軍事訓練的重要內容,到春戰國時期又有了新的發展。在陝西長安縣客省莊墓葬出土的戰國透雕摔跤銅牌,反映了當時摔跤活動的情況。當時已有了抱腰、搬腿的摔跤技術。

鼎是春秋戰國時期的祭器和食器。訓練和比力量常以舉鼎試之。烏獲、孟銳、任鄙等,都是當時出名的舉鼎力士。秦武王曾與孟銳比賽舉鼎,不慎絕臏而亡。

關,即城門之栓或懸門。戰爭中能把沉重的栓或懸門舉起,對決定戰爭勝負往往起重要作用。孔子與其叔父梁紇都是“舉國門之關”的大力士。後來,拓關逐漸成了訓練士兵力量的一個項目。

走,跑的意思。吳國、魏國常以“走”訓練士兵的奔跑能力來提高軍隊的戰鬥能力。“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裏”。全副武裝,半日內奔百裏,要求非常嚴格,運動負荷量也很大。

跳躍,當時稱超距。秦軍大將王翦曾以投石、超距來訓練軍隊和提高士兵的作戰情緒。

劍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成為軍隊的作戰武器,又適用於個人防身自衛。當時,習劍成風,一些“士”還以擊劍為業。趙文王養劍士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好之不厭”,這些劍士“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劍術頗高。民間劍術家越女為越主勾踐講述劍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免”,很有見地。

騎兵的訓練

居住在我國北方的遊牧民族早在新石器時期就精於騎術。春秋戰國時期,遊牧騎兵甚猛,他們越陰山,渡黃河,對中原地區構成嚴重威脅。為了改變這種被動局麵,趙國君主武靈王,決心以胡為師,改革圖強。趙武靈王衝破重重阻力,變中原地區長袍大褂之“深服”為窄袖短褥之“胡服”,變步兵為騎兵,加強訓練,亦騎亦射,創建了一支強大的騎兵,大大增強了趙國的國力,成為“七雄”之一。

水軍的訓練

《六韜·奇兵》載:“奇披者,所以越深水,渡江河也”,對遊泳技術要求很高。不但南國水鄉重視水軍的訓練,就是北國山鄉也很重視。齊桓公時,管仲斷河掘池,令士兵“矩遊為樂”,遊水能力“不避吳越”,在與越國戰時,“大敗越人”。在訓練遊泳的同時,操駕船也是訓練的必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