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的帝王大多是善騎射者,如孝靜帝元善見“力能挾石獅子以逾牆,射無不中”。濮陽王元順在魏孝武帝元修舉行的一次射銀杯比賽中,表現出眾:“順善射。初,孝武在洛,於華林園戲射,以銀酒卮容二升許,懸於百步外,令善射者十餘人共射,中者即以賜之。順發矢即中”,得到了銀酒杯。這是我國體育史上最早的銀杯獎。
北方不僅男子善射,女子也有善射者。《魏書·李孝伯傳》載,廣平人李波,宗族很盛,其妹雍容尤善騎射,百姓為之語曰:“李波小妹字雍容,寨裙逐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疊雙。女子尚如此,男子安可逢。”這也是北方民族婦女地位較高、很少受儒家禮教影響的反映。
當時,南北之間,也有比較射藝的活動。《北齊書·綦連猛傳》載:“(元象)五年,梁使來聘,雲有武藝,求訪北人,欲與相角。世宗遣猛就館接之,雙帶兩鞲,左右馳射。兼共試力,挽強,梁人引弓兩張,力皆三石,猛遂並取四張,疊而挽之,過度。梁人嗟服之”。可見,南北朝時射藝得到了很大發展,尤以北方更盛。
隋唐兩代的統治苦受北方騎射民族的影響,便將弓箭作為傳統的遠射武器,並大力倡導。另外,《新唐書·藝文誌》著錄有王琚《射經》一卷,內容非常詳細,反映了射藝理論的新水平。
武舉製的創立
先秦時期,就有以武藝弓射取士之事。漢代入仕多經察舉,武猛謀略等人才皆應時需而薦舉,沒有定規。科舉取士發端於隋煬帝,且同時參用薦舉製度,武才選用仍在薦舉之列,直到唐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始設立武舉為科舉之一目。
據《新唐書·選舉誌上》載,當時武舉考試的內容,有射箭、馬槍、舉重、負重、身材言語等。射箭分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舉重的方法是翹關:翹關“長丈七尺,徑三寸半,凡十舉後!手持關距出處無過一尺;負重者負米五斛,行二十步”。關於言語身材,要求“有神采、堪統領者”。其中既有作戰的實用技能,也有基本的身體素質,標誌著對武士的要求趨於全麵。唐代實行武舉製約七八十年,為統治階級選拔了不少武藝人才,也推動了武藝的普及和提高。
寺院的習武
自南北朝開始,很多寺院廣有土地,有的多達數十頃,不受國家管轄,成了大的地主莊園。所以,較大的寺院大都有自己的武裝,用來保護寺院財產。其中,少林寺是最具典型的。
隋末李氏父子在殲滅群雄、統一中國的過程中,就得到了少林寺武裝的支持,李世民曾頒令嘉獎,“以垂令範”,承認了寺院武裝的合法性。所以,隋唐不少寺院中僧徒習武練功很常見。《朝野僉載·卷二》就記有少林寺僧“常角力騰遵為戲”。
在佛門淨土出現少林寺武功,其原因有二:一是出於僧徒健身的需要;二是為了保護自身和寺院的安全。
民間的習武
為了強身自衛,這一時期的民間習武也較流行,並湧現出一些武林高手。據史料記載,隋末唐初農民起義軍將領闞棱善用拍刀;另一將軍尉遲敬德善奪槊;隋末督君謨“善閉目而射”;唐末農民軍將領黃巢善擊劍騎射”。
民間習武的方法與某些強身健體的方法日漸結合,形成一種有別於軍隊訓練的練功法。這從隋唐以來關於許多輕功、內功的記載中,可以得到證實。據《朝野僉載》記述:唐高祖的駙馬柴紹的弟弟具有“身輕如燕、飛簷走壁”之術。該書對“站樁功”也有一些記載:“彭博通者河間人也,身長八尺,曾於講堂階上臨階而立,取鞋一隻以臂夾之,令有力者後拔之,鞋底中斷,博通腳終不移”。這些記載雖有誇大之嫌,但當時出現多種武技功法,並有一些功底深厚的人卻是可信的。
唐代劍術的普及與發展,也反映了民間習武的一個側麵。著名的公孫大娘及其弟子李十二娘的劍器舞,就是劍術舞蹈化的產物,它為劍術套路的最終形成奠定了基礎。
中外體育的交往
中日的體育交往
自漢朝起,中日兩國的友好交往就開始了,體育的交往也隨之揭開了序幕。三國時期,中日互有兵器贈送;漢代到南北朝,中國的相撲傳入日本;到唐代,中日體育的交往隨著友好往來的增多而愈加豐富。
中國唐代是當時世界文明的中心,周邊國家經常派出使者到中國來學習。據曆史記載,日本官方所組織的正式遣唐使團,就達19次之多。其中除使臣、隨從外,還有大批留學生、學問僧,以醫師、畫師、聲音生(歌生)、玉生、鍛生、鑄生、細工生等各種專業人員。一次使團人數,少則200餘人,多則500以上。中國也有使者和其他人員前往日本,他們成了中日交流的重要橋梁。這一時期,中日體育交流的內容,涉及到蹴鞠、擊鞠、武藝、棋類多種運動項目。
日本古籍《遊庭秘抄》引據《口傳集》說:“蹴鞠者,起自滄海萬裏之異域,遍於赤縣九陌之皇城”日本另一古代足球專著《蹴鞠九十九個條》也明確指出:“鞠始於大唐”。說明蹴鞠在唐朝時就已傳入日本,據日本古籍記載,唐傳入日本的蹴鞠,主要是“一般場戶”的踢法,如三人場、四人場、八人場等。唐代馬球約在8世紀傳入日本。日本源高明所著的《西富記》記載天曆九年(公元995年,周世宗顯德二年)的日本宮廷馬球,仍然“衣冠如唐人”。競賽時打球“入球門,則各亂聲”。這反映了我國唐代傳到日本的馬球,在競賽時也是伐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