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楓淡淡地一笑說:“好了,我還有更重要的一點要申明的,你們一定要仔細想好了。如果我真的找到機會,把案子重提起來進入偵查程序,也就沒辦法控製調查的方向了。
“這意味著什麼,你們應該也清楚,有些事情就未必能依照我們的意誌為轉移了你們能承擔任何後果麼?”
田麗麗沉吟了一下,微微轉頭說:“丹鳳姐,淩楓的意思你應該明白吧?我這邊沒什麼,當然,我也不相信劉誌龍殺死了常玉和,這你是知道的,到什麼時候,這一點,我都會和你保持一致。
“不過,我覺得他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畢竟我們倆當時都不在場,你不是誌龍,萬一出現什麼意外,就等於是我們挖個坑,把誌龍給埋了。”
劉丹鳳認真地看著淩楓,兩、三秒之後,她微微點頭說:“我決定了,對他實話實說。我相信自己的判斷,不可能是誌龍殺死了常玉和。
“既然警方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從常玉和那裏借過槍,他就不會理直氣壯地告訴我,槍是他從常玉和的手裏拿走的,他又不是傻子,提這件事幹嘛?如果真是他幹的,就算我是他姐,他也沒必要說。
“另外,我也相信淩楓,如果他感覺到真的對我們不利,他是不會利用我這個女人,從我們這裏套取消息,害誌龍的。
“他比我們見識多,我覺得,他能幫我們分析得更透徹。而且,我爸也這樣認為,我爸親口告訴我,如果我真有把握讓淩楓信任我,可以告訴他真相。
“因為,隻有這樣,才能讓淩楓徹底相信我們,對他這種人,信任可能比我跟他直接上床更有用,如果真的能讓這家夥成為我們的朋友,那就是最大的收獲。
“這是我父親的原話,也是他讓我臨機處理的原則,用他的話說就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劉丹鳳的話,讓淩楓暗暗心驚。
他知道,劉丹鳳的話有一定水分,劉維佳不可能直接提到他女兒和自己上床什麼的。
可是,他也相信,劉丹鳳轉述的劉維佳的大體意思應該是沒錯的,因為隻有劉維佳的授意,劉丹鳳才可能把這麼重要的秘密向自己和盤托出。
從社會傳言,他確實聽到過有人說,殺死常大舌頭那把槍,是常玉和自己的,可是,就在出事幾天前,被劉誌龍不知道用什麼手段從常玉和手裏借走了,最後,常玉和卻死在自己的搶下。
這種傳言,警方也掌握,並且圍繞這條線索展開了調查。
可是,公安機關按照這條線索查到最後,卻沒找到任何證據。
因為誰都知道私藏槍支本身就是犯罪,當事人做的肯定很隱秘,知道的人,除了雙方本人,就隻有最信任的心腹。
雙方當事人中,常玉和死了,劉誌龍不承認,這條線索就徹底斷了。
現在,劉丹鳳親口說出劉誌龍曾經承認過他確實借過常玉和的槍,這是一條極為重要的線索,也是對劉誌龍極為不利的線索,如果被警方掌握,就憑這一條,就可以重啟調查。
淩楓的腦海裏一下子閃過這些念頭,緊接著,他立刻意識到,劉丹鳳向他說出這些,除了她自己堅信弟弟不是殺人犯之外,確實代表著對他的極度信任,否則,就真的是一場豪賭。
那麼,這種信任除了來自於劉丹鳳,還出自她的父親劉維佳,盡管,劉維佳對他的信任是有條件的。
淩楓的心靈受到了震撼,第一次,他感覺到,曾經對他滿懷敵意的劉維佳,也許並不是那麼愚蠢的一個人。
他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看劉丹鳳,又看了看田麗麗,低聲說:“丹鳳、麗麗,既然你們選擇了信任我,我又知道了你們最大的秘密,我也隻能保證,盡可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聽你們把整件事盡可能地說清楚。
“如果我發現真的幫不上你們,也請你們理解。但是,我可以答應你們一點,在沒有得到你們允許之前,不會用你們提供的消息,向警方提供線索或者做不利於你們的證言。
“好了,該說的都交代清楚了,請你們把這這件事敘述完整吧。”
田麗麗從後視鏡裏和劉丹鳳互相看了一眼,見後者點點頭,她輕輕舒了口氣,說:“還是由我接著說吧。
“那次約見丹鳳姐之後,在丹鳳姐的幫助下,我和常玉和在那年的農曆七月二十六結的婚,辦了婚禮。
“結婚以後,我就專心過日子,按照原來對耿玉展的承諾,我退出了歌舞餐廳,老常也半賣半送,把天河歌舞餐廳大部分給了耿玉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