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熱帶的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泰國產一種“榴蓮”果。榴蓮屬木棉科,為樹木結的果實。果大如椰子,最大的一個可達15公斤。外麵有刺。初吃此果的人怕那不好聞的氣味,但吃了後感到味道不錯,而且日漸上癮,竟然無錢賣衣也要吃。在新加坡、馬來西亞有地方土語雲:“榴蓮出,沙龍脫”(沙龍為一種衣服名,脫,即是典賣了)。意思是榴蓮上市,無錢買則變賣沙龍吃榴蓮。又有雲“榴蓮紅,衣箱空”其理同上。當年名人黃遵憲在新加坡時曾以詩讚榴蓮:“絕好留連地,留連味細嚐。……都縵都典盡,三日口尚香。”看樣子,黃當年也迷戀於榴蓮了。

榴蓮不同品種味道大不相同。有位作家經人指點直接去榴蓮園吃榴蓮,她的感受是,榴蓮的果肉是粉紅色的則又香又甜,並帶點酒味。這種果果殼薄,果實大,一個的重量相當於果殼厚的2倍以上。如果果肉是黃色的話,吃時無酒味,而且還有點苦。內行人隻看果皮就能判出果肉色。

為什麼會叫“榴蓮”呢?考證十分難,但根據各種書籍記載,都是一些傳說,一種說法是“榴蓮”二字就是“流連”的意思。而“流連”來自“留連忘返”這句成語,據說鄭和去南洋時,隨身人員不少,這些人一到了異域,久之就思鄉了,認為南洋雖好,總不如家鄉好。鄭和為此要想法安定人心,於是買了許多榴蓮果讓大家吃,沒有料到大家吃了個個高興,而且越吃越想吃,漸漸地不思家鄉了,而且大有留連忘返的意思。鄭和高興得不得了,便把這種果子叫做“留連”,意思是吃了它就留連忘返,借以紀念此種果實,後來就轉化為榴蓮。此故事可不可靠,當然已無法核實了,但是南洋卻有句俗話,就是吃不慣榴蓮的人,在南洋是留不久的。這正是暗示,吃慣了榴蓮就不走了。

榴蓮果熟時,放到市麵上賣卻又有一股怪氣味,有人認為像糞臭。有人說是有尿的氣味。總之不大好聞,於是為此又有傳說,說是鄭和到南洋時,他拉大便的地方那裏榴蓮結的果有臭味,他拉尿的地方,榴蓮有尿味。很顯然,這是無稽之談了。

榴蓮果子裏麵有4-5室,每室有幾個種子。果肉是可吃部分。花是兩性的,有3-5個花瓣,雄蕊數目多,上部分為4-5束,每束分裂為許多細細的花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