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勞動保護工作的沿革(2 / 3)

針對這種情況,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八屆第二次會議的報告中指出:“我們應當領導工人農民努力改進技術,改進工具,改進操作方法,改進勞動組織,來實現生產的躍進;必須注意使群眾在生產高潮的發展中有必要的休整,使苦戰和必要的休整結合起來,使生產建設有節奏地前進,並且注意安全。”隨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技術革新改善了工人的勞動條件,千百年來肩挑做工的建築工人和裝卸搬運工人開始放下了扁擔,使用了輕便推車和新工具,一些企業還實現了機械化或半機械化,不少企業的職工革新技術,擺脫笨重的體力勞動。過去手工操作占70—80%的上海日用品、五金、製藥、食品等行業,有80%實現了機械操作。矽塵含量達到國家標準的單位,由一九五七年的3個增加到223個。冶金和煤炭礦山號召實行濕式鑿岩,出現了不少先進企業。夏季,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重點高溫車間的氣象調查,對1萬多名高溫作業工人進行了生理測定,並采取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各紡織廠夏季車間溫度普遍比解放前有所降低;鄭州無線電修配廠采取了空氣層和水幕隔熱措施,使鍛爐發出的輻射熱被隔離93—98%。

一九五八年九月,勞動部在天津召開了第三次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總結了“一五”計劃期間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提出了勞動保護工作必須樹立從生產出發,為生產服務,促進生產發展的思想和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要求輪訓幹部和工人,發動群眾開展技術革新,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做好鍋爐檢驗工作,做好勞逸結合;要求采取各種措施,力爭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促進生產的順利發展。但是,由於受到全局形勢的重大影響,這次會議提出的措施基本上沒有能夠付諸實施。

(二)把群眾活動和專業管理對立起來。

在群眾性的生產高潮中,中共中央在全國推廣了黑龍江省慶華工具廠提出的“幹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管理製度,幹部、技術人員和工人三結合”(簡稱“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經驗。但在實施中,相當嚴重地削弱了企業和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勞動保護工作的管理也同樣受到了影響。黑龍江省工業廳直屬企業中,33個單位撤銷了安全科。同樣的情況在其他地方也發生了。安全生產管理成了有名無實的空架子,大量新工人不經培訓就上崗勞動,在高指標的重壓下,拚體力、拚設備,紀律鬆弛,設備損壞,質量下降,事故上升,成為相當普遍的現象。

(三)違反客觀規律的深刻教訓。

隨著“大躍進”的發展,生產秩序的破壞日益嚴重。安全生產的規章製度有破無立;為了產量翻番,“放衛星”,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幹愈演愈烈;工人連續“苦戰”,甚至幾天幾夜不停地幹,有的就吃、住在車間。在這“一天等於二十年”的形勢下,人不能休息,設備帶病運轉。錦西化學公司帶病運轉的設備達總數的73%,開灤、鶴崗兩個礦務局八個月損壞電機2820台次。為了解決能源不足的困難,推行“全民辦電”,要求“專用鍋爐蒸發量翻番”和全麵推行“蒸氣化運動”,大搞土鍋爐,“萬能灶”。生產秩序打亂了,許多工廠車間鋼渣、廢品、雜物堆積如山,通道堵塞,爆炸品、劇毒品亂拿亂放。煤礦為了“創高產”、“放衛星”,實行“老婆孩子齊上陣”,掘進跟不上就掏幫、挑頂、吃煤柱,采取高落式、前進式等落後采煤法,不按規定支柱、測瓦斯、探水等蠻幹行為又在國營礦中出現,造成井下坍塌堵塞、通風不良、瓦斯聚積,僅遼源礦務局就有1.7萬多米巷道失修。工業大動脈的鐵路枕木損壞驚人,平均每公裏達250根。一方麵人們在不辭辛勞地大幹,一方麵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對勞動者的保護,以致傷亡事故、特別是重大事故接連不斷發生。在這段時間裏,連續發生了解放以來很少發生的瓦斯、煤塵爆炸和大型工程水泥預製板塌落等惡性事故。例如,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七日,江蘇徐州大黃山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死亡43人,傷26人;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日,遼寧撫順勝利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死亡24人,傷33人;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河南梨園煤礦胡溝分礦發生瓦斯爆炸,死亡91人,傷23人;一九六○年五月七日,山西省大同礦務局老白洞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死亡684人。此外,煤肺,矽肺,鉛、苯等職業毒害,也日益嚴重。

(四)全局決策失誤下的勞動保護工作。

領導機關為了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麵,采取了許多措施。一九五八年十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在關於國民經濟計劃的決議中指出,“在建築安裝工作中,必須切實采取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作業,大力減少傷亡事故,特別要力爭消滅重大的傷亡事故。”同年六月至十月間,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全國總工會先後多次強調做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十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的工業交通會議指出:“……注意職工有勞有逸地進行生產,避免加班加點,同時注意安全生產,以便生產能夠有節奏地進行。”一九六○年五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切實注意勞逸結合,保證持續大躍進的指示》;七月,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試行《矽塵作業工人醫療預防措施暫行辦法》和《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等等。一九五九年,各地相繼開展了群眾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中央和地方的產業部門也組織了專業檢查。

同年九月二十六日,由中華全國總工會主辦的全國勞動保護展覽館在北京建成,並舉辦了展覽會,中共中央和國家領導人到館參觀並題詞。

一些地區和行業開展了安全生產比武,安全生產技術表演賽、百日無事故運動,推動了安全技術的改進和革新。比較成功的,如一些煤礦推行的水力采煤和攉煤運料聯合機;一些建築企業開始采用自動升降台代替腳手架;鍋爐安裝推廣了外砌爐膛;有的還加裝了自動拋煤機;一些裝卸搬運企業機械化水平有了提高,一些企業推廣了單機自動化和生產聯動線。這些成績的取得雖十分有限,但是難能可貴的。

一九六○年四月,在長沙市召開了第四次全國勞動保護會議,總結了第三次全國勞動保護會議以來的經驗,提出以與傷亡事故作鬥爭為中心,開展“十防一滅”(十防:防撞壓、坍塌、爆炸、觸電、中毒、粉塵、火災、水淹、燒燙、墜落;一滅:力爭消滅死亡事故)運動。會後,不少地方發動群眾,進行了安全檢查。然而,這些工作也隻能作為在全局決策失誤下,采取的一些修補措施,盡管作了很大努力,也多少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終究抵不住高指標和瞎指揮的重壓,不可能扭轉大局。正因為如此,“大躍進”時期形成了新中國建立以來第一次傷亡事故的高峰。如以一九五七年的全國縣以上企業因工死亡數為100,到一九五八年增加了3.39倍,一九五九年增加到4.84倍,到一九六○年更增加到5.92倍,一年比一年高。

二、調整中的勞動保護工作

(一)修訂規章,加強管理,重建安全生產秩序。

一九六○年,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宣告了“大躍進”的結束。在這個時期,國家調整了經濟發展的速度和生產指標,壓縮了基本建設和工業生產的規模,加強了企業管理。與此相適應,要求全麵加強勞動保護工作,以扭轉傷亡事故嚴重局麵為中心,以煤炭、冶金、建築、交通、鐵路為重點,繼續開展“十防一滅”運動。

根據這個要求,各地區和各產業主管部門在不同程度上把安全工作納入了議事日程,采取措施,加強管理。煤炭部修訂公布了新的保安規程,建立安全調度,加強通風、頂板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加強瓦斯、煤塵檢查製度,恢複正規循環作業。冶金部在整頓規章製度的基礎上,製訂了安全技術要點和安全工作條例。鐵道部在抓安全正點的同時,加強了對危險物品的檢查和管理。石油部抓緊了石油企業防火措施和汽車運輸的安全工作。黑龍江省發布了《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規定》。北京市製訂了《各級生產領導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各地區和主要產業部門先後組織了安全檢查。許多企業開始恢複和建立勞動保護專管機構,配備專職、兼職人員,整頓了生產秩序,恢複了八小時工作製,恢複和修訂了安全生產製度,開展了安全教育。此外,對在“大躍進”中遭受破壞最嚴重的機械防護、防爆、通風、防毒、防塵等安全防護設備和電氣、起重、運輸、鍋爐、受壓容器等設備以及井下巷道,作了專業檢修。上海市在重點檢修鍋爐壓力容器、起重、電氣等設備和交通運輸機械的同時,還普查和鑒定了其他設備。各地冶金企業對平爐、高爐、轉爐、焦爐、燒結爐、軋鋼機和耐火窯等進行了檢修。河北省的開灤、峰峰、井陘、興隆四大煤礦,檢修了23對大型礦井的主要設備。防塵、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等工作重新引起了重視。鍋爐安全的管理和受壓容器的安全工作,重新得到加強。通過這些工作,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有了好轉。

一九六二年,在恢複勞動保護工作正常秩序中,有的地區和產業部門開始恢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製工作。他們從“四項費用”(新產品試製費、技術組織措施費、勞動保護措施費和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中,給勞動保護措施費劃出了一定比例,解決安全生產的一些關鍵問題。許多地區還進行了鍋爐登記和受壓容器的安全檢查,加強了對特種機械操作人員和勞動保護幹部的專業訓練。國家在原計劃之外,增撥了1300萬元專款,幫助矽塵比較嚴重的單位解決治理問題。

(二)頒發企業安全管理的《五項規定》。

一九六三年,調整工作繼續深入。在全國各級管理機構普遍進行的精簡中,大部分企業和主管部門的勞動保護機構被撤銷,有的將工作合並到生產、設備、保衛等部門,有的實際上無人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響。

針對這種局麵,國務院先後發出了《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和《關於加強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簡稱《五項規定》)。在《五項規定》中,規定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製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規定企業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專職機構,都應該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規定了企業勞動保護工作專管機構或人員的配置及其職責,生產小組中兼職安全員的工作任務,以及職工對安全生產的責任;規定了企業在編製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同時,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包括計劃的範圍、經費;規定了新工人的三級教育,特種作業工人的安全技術操作訓練,以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崗位教育;規定了企業的定期安全檢查製度,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方法,以及查出問題的處理要求;還規定了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這個“五項規定”是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經驗,對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內容所作的一項切實的法規性建設,直到現在還有指導意義。

一九六三年,全國防塵會議以後,周恩來總理聽取了彙報。他在對報告的批示中提出了力爭盡快解決防止矽塵危害的要求,決定撥出專款4000萬元,解決防塵問題。

中央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推動《五項規定》和防塵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執行,組織了多次檢查。各地許多企業對照《五項規定》的要求進行檢查、整改。經過這一係列的工作,使勞動保護工作逐步納入正軌。

同年,國務院還批轉了勞動部《關於加強各地鍋爐和受壓容器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各級勞動部門普遍充實了鍋爐安全監察機構,培訓了監察工作人員和司爐工人,建立了鍋爐和受壓容器的安全管理製度,加強了對鍋爐和受壓容器的安全管理。

(三)充實機構人員,恢複有效管理。

一九六四年三月,國家編委發出了要求各地注意充實安全監察機構的編製以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文件。一九六五年十月,在旅大市召開了第五次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檢查《五項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總結防塵防毒工作的經驗,研究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勞動保護工作的任務,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此後,《五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和防塵防毒工作逐步深入。到一九六六年上半年,在多數大中型企業中,有了安全生產的專(兼)管機構或專職人員,生產小組設有不脫產的安全員;比較普遍地修訂了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恢複了設備定期檢修、新工人三級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活動;群眾性的安全檢查形成製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有了經費和物資的保證;一些有關安全生產和改善勞動條件的革新項目得到推廣;對傷亡事故的處理也有所改進。

(四)安全、防塵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一九六一到一九六五年的調整中,全國工礦企業職工傷亡事故逐年下降。與一九六○年全國縣以上企業職工因工死亡數相比,則一九六一年下降1.82%,一九六二年下降3.74%,一九六三年下降3.6%,一九六四年下降6.1%。出現了不少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有七年無重傷事故的鐵道部七○九工程隊,有十三年無死亡事故的廣西有色局西灣機修廠,有三年多無死亡事故的河南安陽礦務局王家岑煤礦,有十二年安全生產的鐵力林業局馬永順采伐組,等等。在安全生產的競賽評比中,這些單位的經驗,成為比、學、趕、幫、超的榜樣。

在防塵工作方麵,隨著勞動保護科學研究的開創,也取得了新的成效。一些金屬礦和煤礦在推行濕式鑿岩的基礎上,又采取了通風、衝洗岩幫、噴霧、灑水等綜合防塵措施;不少玻璃、陶瓷、石粉、耐火材料企業的矽塵作業采取了濕法生產或密閉除塵;機械鑄造作業推行了水力清砂、“六五清砂”和濕式開箱等措施。同時,對矽塵作業工人進行了健康檢查。據不完全統計,全國9400多個有矽塵作業的企業,5萬多矽塵作業點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各種防塵措施,出現了一批矽塵濃度降到國家規定以下的作業點。防止職業毒害、女職工保護工作等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文革”的破壞和災難後的重建

經過五年調整的努力,勞動保護工作好轉的局麵又被一九六六年八月開始的“文化大革命”衝垮了。

一、勞動保護事業成了“文革”的對象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人們思想上的極大混亂。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被說成是“資產階級的活命哲學”;用生產實踐和流血犧牲換來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被說成“修正主義的管、卡、壓”。勞動保護工作幹部遭到揪鬥、毆打,被下放勞動,勞動保護機構從上到下被撤銷。許多企業的防護設備和防塵防毒設施被破壞殆盡,如溫州日用陶瓷廠240台通風設備全部被破壞。在“文化大革命”中,堅持生產的企業大為減少,但瓦斯爆炸、撞車、沉船、鍋爐和壓力容器爆炸等惡性事故仍然不斷發生。一九六七年三月,遼寧阜新礦務局五龍礦瓦斯、煤塵爆炸,死亡14人,傷4人;四月,四川珙縣紅光煤礦瓦斯爆炸,死亡20人,傷28人;五月,重慶公用局輪渡公司一○八號輪與長江航運公司一一一號輪碰撞沉沒,死亡131人,傷48人;六月,四川南桐煤礦一井瓦斯爆炸,死亡18人,傷23人;九月,河南中牟發生汽車與火車相撞,死亡23人……。由於管理失控,一般事故沒有報告,在統計上出現了一段空白。

二、局部措施阻擋不住全局性的無政府主義泛濫

一九七○年十二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革命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把安全生產擺上重要日程,檢查安全生產的思想、製度、紀律和領導,發動群眾批判無政府主義傾向,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遵守勞動紀律的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格組織紀律和嚴肅處理事故。

一九七一年九月,在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來主持下,對各地貫徹執行上述通知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指定領導人負責,組織學習和對照檢查,重新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逐步恢複勞動保護工作的管理機構和人員,恢複和修訂以安全生產責任製為中心的各種安全生產製度,進行設備檢修和安全檢查。有的產業和地區在自查的基礎上組織互查,有些單位把安全生產作為社會主義勞動競賽一項重要的評比條件,開展了同行業的安全競賽和安全生產流動紅旗賽。

一九七三年十月,國家計委發出了《防止企業中矽塵和有毒物質危害的規劃》,要求力爭在三五年內解決矽塵和有毒物質對職工的危害,並規定了一些措施。

但是,以上文件和規劃,停留在書麵和口頭上的居多,執行得好的單位很少。以北京為例,在8個局的464個企業中,專職勞動保護工作人員雖有所增加,但仍不及“文化大革命”前的一半。恢複和建立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工作,大部分是“寫在紙上、貼在牆上”。在安徽省,有實際行動的僅占30%左右。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決定於當時的政治動亂、經濟破壞的總形勢。在一九七○年提出的超越客觀可能的《第四個五年計劃綱要》的壓力下,加上無政府主義思潮的泛濫,宣傳、檢查一過,大多數仍是老樣子。“四人幫”一方麵煽動反對所謂的“活命哲學”,又煽動“抓生產,是壓革命”,“打倒條條框框”。因此,在生產中,紀律鬆弛,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幹比比皆是。結果是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再度大幅度上升,形成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二次傷亡事故高峰。如與全國縣以上企業一九六五年因工死亡數相比,則一九七○年為2.85倍(從一九六六——一九六九年無確實統計數字),一九七一年為4.24倍,一九七二年為4.31倍!

三、生機乍現,又遭扼殺

從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六年,周恩來總理為了扭轉混亂的政治經濟形勢,多次著手糾正經濟工作中“左”的錯誤,都遭到江青一夥的阻撓和破壞。一九七五年二月,在周總理的關懷和指示下,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安全生產會議。會議檢查總結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的情況,指出“安全生產情況還不好,傷亡事故還相當嚴重”,提出必須進一步檢查落實通知內容的要求。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必須有一位領導人分管安全生產;各級要有一定的機構負責定期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企業的安全技術幹部列為生產人員,不能隨便調離;要教育和發動群眾,加強安全管理和開展安全生產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嚴格執行;發生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同時,要求加強設備、尤其是鍋爐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加強交通運輸、農村用電、水庫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國務院於一九七五年四月轉發了會議紀要,要求加強領導,采取措施,迅速改變無人負責的狀況。在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主持下,整頓企業管理工作初步走上軌道,勞動保護工作的整頓也獲得了同步的進展。然而,這種局麵沒有維持多久。“四人幫”把鄧小平對全國鐵路和工交企業的整頓誣蔑為“右傾複辟”;把國務院批發的《全國安全生產會議紀要》說成是“右傾翻案風的產物”,煽動群眾“不為錯誤路線生產”。在“四人幫”的淫威下,有的單位宣布規章製度“作廢”,有的甚至把新訂的規章製度收回燒掉。生產很快下降,傷亡事故再次直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