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1 / 3)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中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是一九四九年以後從無到有地逐步趨向完善的。八十年代以來,已經有一部分企業能運用安全係統工程和電子計算機預測和控製事故。其間幾經反複,有經驗,也有教訓。企業安全管理的逐步發展,使勞動條件得到不斷改善,促進了安全生產狀況的好轉,使職工傷亡呈下降趨勢。

發展概況

一、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初建

中國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解放初期從東北、華北老解放區的一些大企業中開始建立起來,爾後逐步向全國擴大的。當時,主要是組建機構,配備人員,還沒有一套可供遵循的工作規範。一九五○年五月,中央勞動部發布試行《工廠衛生暫行條例》,企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同年六月,天津市成立了工廠安全衛生委員會。在它的組織推動下,全市有120多個工廠先後成立了自己的安全衛生委員會,進行一般性的安全衛生工作。如建立浴池,安裝電閘盒、牙輪罩;給工人發口罩、供應開水等。同年,東北人民政府頒發《東北公營工廠礦山安全責任製度暫行規定》,企業安全衛生工作有了新的發展。這個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為:凡公營工廠、礦山中之每一職工,對自己工作範圍內應負有安全保護之責;廠(礦)內之工程師、技師、技術人員,對本廠(礦)的安全設施、機械保安、工程保安及其他技術保安,負有技術檢查,建議廠方采取措施,保障安全之責;廠(礦)長對本廠(礦)的安全問題有總的領導、計劃、推動、檢查、督促,建立各種製度,籌建安全設備,防止破壞事故,嚴明賞罰之責。

一九五一年一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按照政務院的要求,將此規定抄發給中央各工業部,要求全國各公營廠(礦)參考試行。

通過貫徹這個規定,企業安全衛生管理有所發展。一九五一年,在第一機械工業部係統中大約有6%的企業設立了專職安全機構。一九五二年末,北京市在170個單位調查,其中有40個單位設立了安全科、股、組,配備了204名幹部;有51個單位配備了67名專職幹部;有65個單位配備了120名兼職幹部;隻有14個單位無人負責。東北地區的國營企業,配備的安全專職幹部占職工總人數的4.64‰。並開始實行了保安局長、保安廠長、保安車間主任、保安組長的負責製。

這個時期,企業中較廣泛地開展了安全大檢查,動員群眾,自己動手改變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極其惡劣的勞動條件。同時,國家和地方撥了專款,作為增置大型安全衛生設備的經費。中央勞動部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和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兩次召開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研究了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意見。這些都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建立提出了任務和規範。

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在實踐中發展

一九五三至一九五七年,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形勢很好,發展很快,許多企業加強了機構,充實了人員,製定了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重工業部、地質部、鐵道部和燃料工業部等都對所屬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當時在廠礦企業中建立起來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主要有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教育製、安全檢查製以及編製安全措施計劃製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製。

解放初期,不少廠礦企業管理生產的幹部不管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工作僅僅依靠安全技術科來完成。這種把生產與安全脫節的做法,使安全生產工作難於貫徹落實。在“一·五”計劃期間,企業經過實踐,對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的認識有了提高,逐漸明確了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道理,隨之建立了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製度。這個製度的中心內容,就是廠長和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工作負總的和直接的領導責任,車間主任、工段長對所轄範圍內的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各職能科室在其本身業務範圍內對勞動保護工作負責。建立責任製的目的,就是要把安全工作和生產工作從組織領導上統一起來,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用製度固定下來,克服企業中安全生產工作的混亂局麵和無人負責的現象。

一九五四年,勞動部要求各省、市選擇不同類型的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試點,以總結經驗,積極推廣。一些企業主管部門也明確地提出了各級安全職責範圍和具體要求。一九五四年十一月重工業部頒發的《關於安全技術工作任務與職責的規定》,對企業行政領導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在安全技術方麵所負的責任作了這樣的規定:廠長(礦長、工程公司經理)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總工程師(第一副廠礦長、工程公司第一副經理)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車間主任、坑長、工程隊長、地質勘探隊長、科長、倉庫主任等對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首要的責任;工段長(區長)對工段(區)的安全技術工作負首要的責任;總機械師、總動力師對全廠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廠礦企業的安全技術專職機構,作為廠長、總工程師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的助手及參謀部發揮自己的作用。

(二)安全生產教育製度。

鑒於當時企業中廣大職工安全知識很差的狀況,在五十年代初,一些較大的公營企業裏開始實行安全生產教育製度,以教育和動員職工群眾成為安全生產的主力軍。教育方式有舉辦安全生產培訓班,舉行安全生產測驗,以及通過標語、漫畫、牆報、廣播、展覽會等傳播安全生產知識。按安全生產教育的對象來分,又有新工人教育、原有工人教育和特殊工種(現稱特種作業工人)教育。

新工人進廠(礦),先要進行工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這種教育,最早是一九五二年前後在電業係統和東北一些國營企業開始實施的。後來,其他一些主管部門也相應提出了具體要求。一九五四年,中財委批準的勞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規定》把三級教育定為製度,各地區、各部門相繼製定了實施辦法。第一機械工業部、紡織工業部、燃料工業部等在本部門製定的安全教育工作規定中,對建立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提出明確要求,許多企業都嚴格執行了新工人(或調轉工人)不經教育不準參加工作的原則。在安全技術工作有一定基礎的一些企業中,除了執行三級教育製,還試行了老工人包教製。

對原有工人的安全教育,一是經常性教育,由安全技術部門在各個時期確定宣傳的中心內容,並規定幾種最有效的方式,如利用牆報、黑板報等進行,二是定期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規程,檢查執行情況。這種教育,也包括貫徹領導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與建議。

與此同時,各企業還對從事鍋爐、吊車、瓦斯爐、電氣、起重、汽車駕駛等有危險作業的工人進行特殊教育。這種教育由安全技術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或幹部部門)、工會共同組織,舉辦特種作業人員訓練班,著重讓他們充分掌握安全技術規程及安全製度。學習結束後,進行考試,並將成績列入規定的檔案內。對考試不合格的,繼續進行教育,直至考試合格。

(三)安全生產檢查製度。

勞動部在一九六○年召開的第四次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上,向全國企業提出了把安全生產檢查形成製度的要求,各部門、各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季度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目的就是要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僅發現隱患,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而且進一步提高職工和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冶金部在一九六二年頒發的《冶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中,要求冶金企業把安全生產檢查製度化,每年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進行1—2次,紮紮實實地解決不安全的問題。這個條例還規定,當季節變更或某方麵的問題比較突出時,還要及時進行季節性或專業性檢查,如防暑、防寒、防爆、防雷、防觸電等方麵的檢查。

(四)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製訂和執行。

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活動,是一些企業在一九五三年創造出來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它使企業的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的計劃軌道,進行有效的改造。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勞動部總結了這些實踐經驗,發出《關於廠礦企業編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通知》,對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內容、目的等作了具體規定,確定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的項目,應包括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預防職業病為主要目的的一切技術組織措施;具體內容包括建立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生活衛生輔助設施,製定並貫徹安全規程,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以及根據企業特點應采取的其他特定的安全措施。企業編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程序是,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向各車間提出具體要求;車間主任會同車間工會及有關人員訂出車間的具體措施計劃,經職工討論,送安全技術科審查彙總,由技術科編製,計劃科綜合,然後由廠礦長召集有關科、室、車間主任及工會主席或勞動保護委員會開會討論,確定項目,明確設計工作負責單位或負責人,規定完成期限。這個計劃經廠礦長批準及基層工會同意後,報請上級核準。根據上級核準的結果,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到車間,由職工群眾討論,進行充分修訂。工會與行政應簽訂協議書或合同,報送上級備案,並向職工公布,按季進行檢查、監督,保證計劃的貫徹執行。

此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印製管理局頒布了編製與執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暫行辦法,對這項措施計劃經費的來源作出這樣的規定:(1)由國家撥款;(2)由大修理基金支出;(3)由生產成本費支出;(4)由企業獎勵基金支出。

為了有計劃地、正確地使用國家撥付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許多企業學習前蘇聯的作法,推行了廠礦企業行政和工會簽定勞動保護協議書的製度。在這種合同性質的文件中,明確規定廠礦企業所屬的生產部門每年在改善勞動保護方麵必須實施的各項措施,以及每項措施所需經費的數目和來源。為了保證每次措施計劃按期完成,勞動保護協議書還對每項措施的負責人和完成期限作出具體規定。協議書由工會主席與廠長簽字,工會與企業行政各執一份。企業行政如果到期沒有完成協議書上所列項目,事先又沒有取得工會同意,應被追究責任。

實行這種方法的好處,就是它不僅能更有計劃地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有步驟地改善勞動條件,有效地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而且能更好地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直接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五)貫徹執行“三大規程”。

一九五六年五月,國務院頒發了《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設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之後,在全國企業中開展了學習和貫徹執行“三大規程”的活動。

大部分企業首先開展了安全大檢查。沈陽市第二工業局所屬的50多個工廠,從一九五六年九月至十一月,組織學習了“三大規程”,成立了安全檢查委員會或檢查組,製定了行動計劃,大力開展了宣傳教育,並通過職工大會、黨員會、團員會、工會積極分子會等反複動員,發動全體職工人人動手改善勞動條件。這些工廠通過對照《工廠安全衛生規程》檢查,共發現不安全不衛生的問題3100餘個,本著邊檢查、邊解決問題的精神,及時解決了1500餘個。沈陽市製鞋二廠組織工人們清掃了車間的通道,徹底改變了多年來物品放置混亂的狀況,並給機器加了防護設施。中興製材廠在圓鋸和截鋸上普遍安裝了防護罩。東聯製罐廠機器車間對排列太密的機器進行了調整,並對衝壓機的危險部位補充了防護。北京市房地產局針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學習貫徹《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編製了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有的腳手架進行了檢查鑒定,規定了腳手架的支搭標準,增加了3000根杉槁和3000塊腳手板,製做了一批適於修繕工程用的腳手架;同時,建立了腳手架的架設管理和檢查驗收製度。河北省唐山市建築工程局第四工程處舉辦兼職安全員訓練班,專門學習這個規程,使安全員們切實掌握了建築安全的要領。

對於廠礦企業傷亡事故的報告製度,一九五○年五月勞動部頒發的《全國公私營廠礦職工傷亡報告辦法》即有規定,但由於當時一些企業領導人對這項工作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國家對不執行者又未規定處理要求,加上企業安全機構不健全,這項工作並未認真開展起來。後來,國務院頒布了《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明確規定了企業領導人的責任和對違反規定者的責任追究,引起了廠礦企業的重視,一般都能在發生事故後按照規程的規定執行報告製度。剛剛開始執行時,有的地方和單位出現過不及時、不準確的問題,但經過工作。多數得到糾正。總的看來,企業對事故的報告、處理是比較嚴肅認真的。

從以上敘述可以看出,在這段時期中,由於國家、地方政府和產業部門先後頒布和試行了幾十種勞動保護法規,其中特別是實行了“三大規程”,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始有法可依,製訂並逐步完善了一批企業內部的規章製度。所有這些,推動了當時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趨向正規,勞動條件有了初步的改善,安全生產情況相對平穩。

三、兩次反複

自一九五八至一九七八年的二十年間,中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經曆了兩次較大的反複。

(一)“大躍進”導致嚴重破壞。

一九五八年進行的“大躍進”,給國民經濟造成極大的混亂和損失,也使已經初步建立起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遭受了嚴重的破壞。這種破壞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麵。

1.在全民辦企業的號召下,全國各地新建廠礦遍地開花。當時新建企業主張“因陋就簡”,“先生產後生活”,加上這些企業的管理人員缺乏基本的經營管理知識,大多數沒有建立勞動保護製度,也沒有必要的管理機構,特別是一些“土法上馬”的中小型企業,設備非常簡陋,生產方法多數是手工作業。在這樣的企業中隱患極多,事故不斷。

2.在“大躍進”的形勢下,企業中大量增加工人。這些工人中,有的是來自農村的農民,還有相當數量是勤工儉學的學生以及參加勞動的幹部和家庭婦女。在當時的形勢下,為了“奪高產”,多數勞動者沒有經過必要的訓練,幾乎談不到有什麼安全知識,來了就幹。加上號召人人爭當“多麵手”,許多人要做一些自己完全不熟悉的工作。這又增加了事故的隱患。

3.有些企業實行精簡機構中,把安全科撤掉或合並到其他科室,削弱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難以維持。

4.普遍號召大幹苦幹、放“衛星”,廣大工人群眾經常加班加點,連續工作。同時,一些生產農業工具和以農產品為原料的企業,在農業“大躍進”和它的季節性影響和製約下,也都相應地進行突擊,就更增加了加班加點現象,工人們的體質普遍下降。由於這些情況的出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非常被動。在混亂的生產秩序中去進行工作,多數是事倍而功半,甚至徒勞無益,安全生產狀況很差。

(二)調整時期的恢複和加強。

一九六二年開始,國家對“大躍進”造成的混亂實行調整。隨著國民經濟的恢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重新得到恢複和加強。首先,全國多數企業根據各地區、各產業部門的要求,製訂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要求和職責,使工作得到落實。一九六二年,遼寧省人民委員會發布了《遼寧省勞動保護條例》,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規定》,冶金部製定了《冶金工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一九六三年,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接著又發出了《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通過這些法規的實施,企業整頓了以安全生產責任製為中心的各種規章製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了不少事故隱患;加強了傷亡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了違章現象;健全了組織機構,充實了安全幹部,初步恢複了勞動保護工作的正常秩序。這樣,就扭轉了由於“大躍進”造成的安全生產不好的局麵,出現了企業因工傷亡事故逐年減少的好勢頭。一九六四年,全國企業因工千人死亡率和死亡人數,都實現了前所未有的最低數;廠礦粉塵合格率也出現較好水平,鑄造行業中創造了水爆清砂新技術;預防職業病的工作也取得了新成就,有些企業對化學纖維、噴漆、電鍍和其他接觸有毒氣體的作業,采取了有效的防毒措施。

這個時期,大慶油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了許多新發展,他們的經驗在全國得到推廣。大慶經驗的突出點是: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嚴明的紀律,嚴格的要求,嚴肅的態度,嚴密的組織;夜間和白天一個樣,壞天氣和好天氣一個樣,領導不在場與領導在場一個樣,沒有人檢查與有人檢查一個樣。簡稱“三老,四嚴,四個一樣”。這種精神表現在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麵,也充分體現在安全生產工作上。他們真正把安全與生產融為一體,在抓生產的同時搞好安全。主要做法是:

1.研究布置生產工作時,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大慶油田的行動口號是“項項工程質量全優,事事規格化,人人做出事情過得硬”。要求各單位發動群眾,使之成為群眾的實際行動。

2.檢查解決生產問題時,檢查解決安全問題。大慶油田在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方麵建立了許多製度,如基層幹部上崗檢查,幹部夜間值班檢查,開鑽前和投產前檢查,指揮部全麵大檢查等製度。

3.崗位責任製。大慶油田在建立的崗位責任製中,納入安全責任,把“人人管生產、人人管安全”的原則具體化。

(三)“文化大革命”的全麵否定。

從一九六六年五月開始的“文化大革命”,造成了全國的十年動亂,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在劫難逃,被全麵否定,安全生產基本處於失控狀態。其間,盡管中共中央對安全生產工作多次發出文件,召開會議加以強調,毛澤東主席於一九七○年十二月還親自簽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然而,由於宏觀決策的重大失誤,“四人幫”的橫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指示無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從思想上、組織上、製度上都遭到全麵破壞,安全生產工作無法開展,因工傷亡事故很多。例如,由於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製度被廢除,出現了參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工人因工死亡的慘禍,甚至有上崗僅一天就因工死亡的。上海鐵路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教育,編印了一本安全操作規程,局黨委書記卻因此遭到多次批判性圍攻。吉林省範家屯製糖廠過去明文規定油罐區嚴禁動火,在“文化大革命”中,這條規定作為“管、卡、壓”的條條框框被廢除了,工人在油罐區任意動火施焊和吸煙,結果造成重大爆炸事故。河南新密礦務局王莊煤礦,因井下不執行電氣安全製度和通風管理製度,一次,因電源接頭漏電發火造成火災,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92人死亡,29人中毒。江西興國園嶺林場一艘護林巡邏船,核定載重1.5噸,卻實載5.5噸,加上操作人員無證駕駛,造成翻船,死亡51人。廣州鐵路局統計分析,一九七六年發生的事故,有90%是由於勞動紀律鬆弛或違章作業造成的,這樣高的比率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四)粉碎“四人幫”初期的轉折。

一九七六年十月,“四人幫”被粉碎了,這給企業恢複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曙光。隨著一九七七年、一九七八年對“四人幫”在安全生產上罪行的揭露和批判,以及撥亂反正的深入進行,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得到恢複和加強。

一九七七年,國家召開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緊接著《人民日報》於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四日發表題為《越是大幹快上越要搞好安全生產》的社論,給企業恢複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極大的鼓舞和具體指導,各企業單位開始了積極貫徹落實有關要求的實際行動。但是,由於十年動亂對企業造成的創傷過於嚴重,被“四人幫”搞亂的思想、搞垮的組織機構和毀掉的規章製度非短期可以恢複,加上一個時期中“四人幫”的極左思潮的影響在企業中遠沒有肅清,以及經濟建設上表現的過熱情緒,在相當一部分企業管理人員和職工中間不講科學的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的現象還較普遍地存在,重大傷亡事故仍不斷發生。一九七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江西豐城礦務局坪湖煤礦由於片麵追求產量,舍棄合理的設計方案,改用錯誤的采煤方法,實行掏心挖煤,造成回采掘進串連通風,發生了瓦斯煤塵爆炸,死亡114人,傷6人,礦井停產一個月,經濟損失162萬餘元。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四日,遼寧省蓋縣東風鞭炮廠違章在車間內用煤爐取暖,添煤時迸出火星,落到半成品上,引起燃燒爆炸,死亡86人,傷84人,周圍2000多間居民房屋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針對當時安全工作存在的嚴重問題,以及對“文化大革命”在安全生產上造成的思想上、組織上、製度上的混亂,提出了撥亂反正的要求,推動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恢複和發展,許多廠礦企業建立健全了安全機構,配備了專職幹部,各項行之有效的管理製度陸續重新頒發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開始了恢複和發展。

四、新的提高

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的十年間,隨著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以及一九七九年國家經委、計委、勞動總局重申了國務院頒發的《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的幾項規定》和“三大規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出現了新的提高。

1.安全生產責任製有了新內容。

由“管生產的管安全”,發展到行政領導正職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製度,在全國企業中越來越廣泛地得到推廣。這個經驗是在總結鞍山鋼鐵公司等企業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由全國安全生產委員會於一九八五年召開的現場會上向全國推出的。遼寧省政府於一九八六年發出的文件中,明確提出“深入學習鞍鋼經驗,逐步實現以一把手全麵負責為基礎的廠(礦)長(經理)、黨委書記、工會主席三結合的領導體製,進一步明確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的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於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發布的《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中,對廠長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作了這樣的規定:“廠長應當不斷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認真搞好環境保護”。“由於廠長工作上的過錯”,“由於指揮不當,管理不善”,企業發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使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遭到重大損失,要分別情節給予處分。這些規定都明確提出,企業行政主要領導是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從而徹底改變了一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責任不清、措施不實的現象。這是安全生產責任製的新發展。

在經濟體製改革中,出現了經營目標責任製的新形式。為了使安全生產目標與經營目標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在一些企業中創造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製的新經驗。在企業中,規定出一定時期中安全生產的目標,然後層層分解,層層負責,把安全目標實行的好壞,與企業的評先進、上等級結合起來,與職工本人的考評升級和經濟利益結合起來,把激勵機製引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行這一作法比較早的,是煤炭工業部及其所屬企業。通過幾年的實踐,積累了經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後,一些省、市和產業進行了推廣,也收到了顯著的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