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有悲劇,也有喜劇。不準官員挾妓飲酒的禁令,明中葉後,形同廢紙一張,而且按照“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儒學古訓,及“隻打蒼蠅,不打老虎”的世俗原則,“上層人物遊龍戲鳳,中層幹部生活小節,平民百姓品質惡劣”的法外之法,大權在握的重臣,誰敢管他們的風流韻事?因此,連宣宗、英宗時著名的元老政治家三楊——楊士奇(1365—1444)、楊榮(1375—1446)、楊溥(1438—1487),也留下了並非是“血色羅裙翻酒汙”的佳話。據載:
三楊當國時,有一妓名齊雅秀,性極巧慧。一日命佐酒,眾謂曰:“汝能使三閣老笑乎?”對曰:“我一入便令笑也。”乃進見。問:“何來遲?”對曰:“看書。”問:“何書?”對曰:“《烈女傳》。”三閣老大笑曰:“母狗無禮!”
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按:諧音“公侯”)一時京中大傳其妙。(馮夢龍纂:《古今笑史》第448頁)
這位齊雅秀女士很有幽默感,想來她在佐酒時,一定會將三位老家夥逗得樂不可支的。類似齊雅秀這樣的小聰敏者,看來大有人在。明末有一妓,善於監酒,曾在席間作《調笑令》,以催乾為韻:
聞道才郎高量,休讓。酒到莫停杯,笑拔金釵敲玉台。催麼催,催麼催。巳是三催將絕,該罰。不揣作監官,要取杯心顛倒看。幹麼幹,幹麼幹。(褚人獲:《堅瓠集》引《艮齋雜說》)
這首小令,當然博得“一座笑賞”。
明代金陵,十裏秦淮,青樓林立,笙歌畫舫、槳聲燈影之中,名妓迭出,其中也不乏酒星。如明末的王小大,生而韶秀,為人圓滑便捷,善周旋,更“工於酒,糾觥錄事,無毫發謬誤。”並能為酒客排憂解愁,被人譽之為“和氣湯”。(餘懷:《板橋雜記》)這也稱得上是風塵女子中有酒德之人了。
萬曆時鬆江的狀元錢福,已歸田裏,聽說江都某妓動人,特地去造訪,至時,始知此妓已嫁鹽商。經過一番周折,商人慕其才名,終於欣然同意設宴招待。但見:
賈人設席西隅,出妓傳花把酒,狀元興隨境到,酒無重瀝。酣次,賈人令妓出白綾手巾,請留新句。時衣裳縞素,往來燭前,皎若秋月,狀元持杯披袖,引滿再三,妓宛轉更多,簫管之間,不覺醉飛玉笛,乃是一絕句雲:“淡羅衫子淡羅裙,淡掃娥眉淡點唇;可惜一身多是淡,如何嫁了賣鹽人。”
這首在豪飲酒酣之際,即興揮就的打油詩,相當詼諧,讀來令人發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