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城市的公共座椅長度被設計成大於150厘米,中間又未設置扶手隔斷,這樣的座椅往往便成流浪漢的“睡床”,不但沒有滿足普通市民“坐”的需求,反而對周邊環境產生負麵影響。相較來說這種“便宜”被占如果隻是個例,那麼對於這個城市最為廣泛應用的公交站等車亭的設計明顯具有被商家大占“便宜”的現象。幾米距離的長度裏,廣告牌的長度遠遠大於公共座椅的長度,其廣告內容的更換率也大於座椅清潔頻率。顯然,以“人”為本最後卻做成了以“利”為本,商家開心,有關部門掙錢,老百姓特別是老弱婦孺全得站著等公交。
公共設施,一個隻要我們從家裏走出來就會接觸到的並且每天都在理所應當使用著的,由政府提供的屬於社會給公眾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設備。按經濟學的說法,公共設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公共設施是滿足人們公共需求和公共空間選擇的設施。有人說,它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溫度,有人說它代表了這個城市的個性,還有人說,它代表了一個城市物質文化發展的程度。可見,公共設施建設的好與壞關係著這個城市的門麵,關係著生活在這個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
早期的工業設施通常具有機器化、大批量生產的特征,而現代工業設計則向更加人性化的專項設計、小批量生產方式轉移。設計中人與環境的因素已經擺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予以考慮,這一點與公共設施設計的基本特點是一致的。因而公共設施的設計就在於,設計者應根據其所處的文化背景、地域環境、城市規模等因素的差異,對相同的設施提供不同的解決方案,使其更好地與環境相融合,隻有這樣公共設施才會對市容市貌的營造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如果一個公共設施的設計完全按照一個標準在整個城市去建設,既沒有區域劃分也沒有以人為本,那麼其所造成的問題必然會出現。
可以說,公共設施具有消費的強製性,一經產出,投放到社會,老百姓一般沒有選擇餘地,隻能被動地接受。換句話說,公共設施不是自由競爭的商品,它具有高度的壟斷性。這就需要提醒政府必須注意公共設施的質量、數量、合理性等方方麵麵的問題。假如政府一副樂善好施的樣子,地上卻撒的是一地粗糧,放任公共設施成廢品、次品流入社會,其危害性遠遠比此處沒有公共設施要大。當然公共設施的作用被各方利益侵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其危害性也是明顯的。由此看出,公共設施建設問題如果不認真麵對,那麼這個城市展現給我們的恐怕不是個性,隻是任性了。
(編輯·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