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容城縣電力局農電體製的現狀與改革(3 / 3)

一、“經濟利益不均”、“經濟效益不高”的情況十分突出

常熟市地處蘇南經濟發達地區,多年來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在能源投資方麵化了大力氣,主要用行政手段對“加工電”價格實行浮動,1984年以來在諫壁電廠投資2071萬元,198;8年以後在常熟電廠又投資6350萬元,加上“新電新價電”、“賣電權電”、“材料電”、“煤油加工電”投資以及地方電網建設投資,到1993年底總投資約1.5億元。通過資金的大量投人,地方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用電有所改善,但投資後建成的資產均為電力部門所有,地方效益不高,積極性逐年下降。而供電部門在電網建設和組織電量方麵顯得力不從心。

1993年雖調整了供電貼費的收取標準,但供電局全年僅收到供配貼費1400多萬元,而當年需要投資的常熟電廠(投產後本地區220千伏以下輸變電網絡的完善)一項資金就達6300多萬元;又由於市區配網老化,市民生活用電激增和城市建設需要等,城網改造資金缺口達2000多萬元,如此大量的投資,供電部門無法承擔。由於多年來國家計劃統配電量隻占地方用電量的1/3.其餘部分均由地方采取各種辦法進行組織“加工”,這就形成了地方一塊的電力銷售部門,即市計委、“三電辦”及歸地方計委管理的各鄉鎮電力站。地方收取的電費除用在電力事業方麵外,一部分成了地方政府劃撥有關部門的補貼,這不僅加重了部分地方企業的負擔,亦造成了人們對電力部門的誤解。

在電力事業的投資和電力的經銷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供電部門如何實現優質少損多供大有文章可做,目前供電成本高、電壓質量差、供電可靠率等問題十分突出,這些問題單靠口頭上喊“電為業主、用戶服務”、“提高管理水平”、“改造企業內涵”的口號,已難以解決。“經濟利益不均”、“經濟效益不高”的情況在農電企業中十分突出,農電企業體製有一個深層次的矛盾,著力創新,搞活微觀細胞已時不我待。

二、公司改組,追求營利最大化

黨的十四屆三中會會通過的《決定》指出:“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製度”,以推進整個經濟體製的改革。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確立法人財產權,企業受自身利益趨動,對價格信號做出積極的反應,同時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用“看得見的手”去彌補“看不見的手”的不足,企業以營利最大化、經濟效益最高為前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海洋中運作。

《決定》指出:“國有企業實行公司製,是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探索”,“實行公司製不是簡單地更換名稱,也不是單純為了籌集資金,而要著重於轉換機製”。農電企業現有的客觀狀況和條件,依照《公司法》應成立供電(或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資產在清產核資後以220千伏及以下設備為界定,在保證國家股為51%以上的基礎上入股,同時進行社會定向募集股本,內部職工可持股,股票不上市。省電力公司以51%以上國家股的控股比例為控股公司,以適應我國電力管理體製轉軌的需要。控股公司與其它投資者享有資產受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控股公司與各供電股份有限公司屬母子公司。

各子公司在當地政府必要的宏觀管理下,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即承擔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又享有民主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同樣,各供電股份有限公司應根據所在縣(市)輸變配電網絡狀況和鄉鎮的結構,建立各鄉鎮(或幾個鄉鎮為區域)若幹股份有限公司,它們對縣(市)股份有限公司從性質上來說為子公司縣(市)級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公司(即母公司),當然這些子公司中國有資產成份不一定占51%以上,“少數控製”亦可。企業的黨組織仍起核心作用,黨組織負責人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參與重大決策。公司為了自立於社會,必須追求利潤,為了追求利潤必須承擔風險,為了減少風險又必然努力增加利潤,講求效率,而高效率就需要按電力企業生產經營的規律在計劃、組織、控製等方麵下功夫。

三、商業化經營,效益與服務並存

公司製改組後的農電企業生產經營從理想模式運作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當中。電力事業發展已達到一定水平的情況下。進行電為商品,商業化經營,電價隨市場供求狀況、燃料價格變化而浮動,公司將按各省網、地區網(聯網後)的電力公司、集團公司的售電價格進行選購,簽訂合同,公司按合同調度結算。為了更好地服務於地方經濟和人民生活,公司接受當地政府的宏觀控製,與當地政府簽約,確定生產經營的原則規範,如確定年利潤水平、電價標準、輸變配電網絡建設責任和供電質量、可靠性等等。同時可像香港中電公司一樣,為維護用戶的利益,設置一個“發展基金”賬戶,它像水庫一樣,調節利潤與電價之間的矛盾。

當實際盈利大於政府規定值時,超出部分存入“發展基金”戶頭,每年以按一定的比例存入“減費儲備金”,而且有一定限額,超過限額,就以少交電費的形式還給用戶。如果實際盈利小於允許盈利時,則可從“發展基金”中支出一部分作為補充,以保證股東有穩定的回報。

由於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形成活躍的市場經濟體製需七年左右時間,再加上我國的電力供需矛盾一時不能解決,目前狀況下公司製改組後的農電企業商業化經營的條件是首先理順電價,將當前所有的統配電目錄電價、新電還本付息電價、計劃外電量電價和各地自辦的電力上網的本地自行消化的電量的電價,統一為省公司製訂的綜合電力銷售價。然後由各改組後的農電企業向省公司購買各類電量,簽訂合同(在保證電網集中統一調度的情況下)。電力部門是公益性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性強,公司製改組後的農電企業要順應這一狀況開展生產經營,所以對購入電量,要在政府的約束下,在一定比例的盈利和降低供電成本、搞好優質服務的條件下逐步進入商業化經營之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化經營會出現各供電股份有限公司間的競爭,互相爭奪用戶,供電公司隻有依靠降低電價,提高供電可靠性,保證電能質量,搞好服務才能求得生存,獲得較高的利潤。

農電企業的生命力在於適應這一發展趨勢,進行公司製改組、商業化經營,農電企業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將大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