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改革縣級農電企業管理體製勢在必行(3 / 3)

商南縣電業局自1982年成立以來就是縣政府管電的職能部門。當時沒有考慮到服務,村組都設有電工,農電管理十分混亂。“權力電”、“人情電”,竊電現象比較普遍,群眾反映強烈,意見很大。1987年,針對這種狀況,我局向縣上提出了“加強農電管理的意見”。縣委、縣政府對此很重視,想方設法支待我們的工作,使全縣農電管理工作步入了一個新階段。

一、製訂管理製度,依法管好農電

麵對我縣農電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吸收外地經驗的基礎上,我們製訂了“商南縣農電管理辦法”,經縣政府批轉實施,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該法規明確了宗旨、指明了目標、劃定了範圍、賦予了職權,為農電管理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任務

依據“農電管理辦法”,縣上成立了“農電管理總站”,具體負責全縣農電企業管理工作。鄉(鎮)設立了電管站,每站3人(站長、會計、出納),他們除幹好本職工作外,還兼任村電工,管電有報酬,務農管電兩不誤,電管隊伍相當穩定。

三、統一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過去,電管站自收自支,財務混亂。收費標準亂,開支亂,幹部群眾有意見。對此,我們實行了財務統一管理,收支兩條線,即:各站收入統一交總站,總站再分站設賬,統一劃撥費用、工資和勞保等。並製訂了配套製度,即:五統一:統一電價、統一政策、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標準,統一票據。四相符:抄表卡、台賬、發票、公布欄四相符。三公開:電價標準、用電量、收費金額三公開。兩不準:不準抬高電價,不準亂搭電費車濫收其它費。一禁止:禁止供“人情電”。實施上述各項管理後有效地製止了亂搭車,濫收費,亂開支,減輕了群眾負擔,保證了應有的積累。

四、加強設備維護,確保線路暢通

對農電線路管理,我們實行條塊結合,供電站與電管站協同作戰。線路由供電站專人負責,電管站轄區內分片包幹,責任到人。做到平時有人保護,遇事有人報告,故障有人排除,條條線路暢通,戶戶用電有保證,提高了農村用電保證率。

五、狠抓電工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縣局每年下達培訓計劃,一期農村電工,一期企業電工。一年一次應知應會考試。考試合格發證,持證上崗,提高了電工的業務素質,有效地控製了事故率。

六、加強監督機製,促進行風建設

為了進行行風建設,應抓好以下幾項工作:①在職工中進行“人民電業為人民”的思想教育,並落實在“三為”的行動上。②實行“三公開兩不準一監督”,把電力政務置身於群眾的監督之下。③設立監督網,聘請“行風監督員”,多方征求意見,改進工作。④在縣電視台、廣播站設立農電專欄,對在農電管理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表彰弘揚;對發現的問題,予以曝光,以伸張正義,遏製歪風,促進農電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七、精心製訂發展規劃,統籌兼顧合理實施

過去農電發展沒規劃,誰有錢就給誰家架電,造成電力線路超過經濟運行半徑,變壓器“大馬拉小車”,輸電線路出現“腸梗阻”,迂回線路多等不合理現象,既不經濟,又不安全。對此,我們就全縣電力發展和有關部門協作,重新製定發展規劃,分年實施逐步到位。

通過幾年的努力,農電管理已步入正軌,健康地向前發展。其主要標誌是:①理順了農電管理渠道,有組織、有製度、有人員,有人管,而且能管好。②農電資金有積累,實行收支兩條線後,製止了亂收濫支,使農電管理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取之有度,用之合理,賬目公開,群眾滿意。③通過農電隊伍整頓,精兵減政,擇優錄用,提高了隊伍素質。④通過電費整頓,減輕了群眾負擔。通過對農電加強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最近,省委、省政府組成的檢查組,對我縣農村用電最高限價等工作檢查後,予以高度評價,並授予我局“先進單位稱號”。但是,在新的形勢下,農電管理中出現的一些新的問題,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解決。

1.農電發展資金嚴重不足,貧困山區農電發展受到嚴重製約。過去,農電發展基本建設由國家無償投資,且多在地處交通方便經濟發達地區。現在國家改革投資辦法,但仍需要配套資金,可是現在農電基建亟待解決的大多是交通不便,經濟落後地區和山區,而這些地區自身溫飽問題尚未徹底解決,哪有多餘資金用於基本建設和基礎建設?

2.農電企業要管好,必須有一支穩定的電工隊伍,雖然我們現在對電工進行了簡易人身保險,但仍未解決後顧之憂,如何創造條件,推行養老保險,解決鄉鎮電工老有所靠,老有所養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

3.國家沒有頒布《電力法》,一些工作受阻且很難解決。

麵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我們要深入調查,認真研究,予以解決,以便把農電事業搞的更好,為振興經濟,當好“先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