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農電企業受計劃經濟體製的束縛,一直被看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和“官”辦企業,缺乏應有的活力,麵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逐步確立,農電企業已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同時也困繞著農電企業自身的發展。
一、現行農電體製弊端的主要表現形式
1.政企職責不分。作為有260多名正式職工、3420萬元固定資產,年售電量突破30000萬千瓦時的枝江縣供電局,目前肩負著雙重職能,一方麵是電力行業全民所有製直供直管的生產經營單位;一方麵又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即一個“媳婦”有兩個“婆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婆婆”之間發生了矛盾,“媳婦”左右為難,不知所措;“婆媳”之間發生了矛盾,另外一個“婆婆”又不易插手,隻好袖手旁觀。至此,“媳婦”難做,“婆婆”難當。這種體製的長期運作,給農電企業生產經營帶來了困難,使一些需要解決而又不難解決的問題往往是議而不決,決而難行,農電企業飽嚐了政企職責不分之苦。
2.產權關係不明。由於種種原因,我縣縣轄的輸、變、配電設備中,從投資主體上看,有國家投資,也有地方投資;有企業投資,也有農村集資。從管理形式上看,既有我局自管、代管設備,又有用戶自置設備,固定資產交叉重疊,產權難於劃分,國家、地方、企業、個人的投資收益難以充分體現,給固定資產的大修、更改以及保值增值造成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方、企業和個人投資辦電的積極性,不利於農電建設的發展。
3.經營權不到位。從目前情況看,盡管全國都在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將企業應有的14項自主權歸還給企業,但由於企業除具有電力工業普遍性特點外,還有其自身獨具的特殊性,加之長期受高度統一、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的影響,因而改革的步伐不快,改革的力度不大,尤其是經營權還沒有真正落實。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1)沒有實現自主經營。以往過分強調在統一調度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核算。雖然實行了利潤目標任務承包,但因各級均以留利來衡量自己經濟效益的壞,保證經營目標任務的完成,結果是層層加碼,以至於下達到縣級農電企業的指標很難完成,通常是微利或無利經營,不能充分增強企業的活力。如我局1993年共完成銷售收入4370萬元,實現純利1020萬元,由於99%的利潤上繳,自留部分所剩無幾。
(2)財務管理控製過“死”。目前,上級對縣級農電企業費用管得過多,統得過“死”,加之管“錢”與管“事”相互脫節,不能滿足生產管理和經營管理的需要。如大修、更改資金由上級控製,遇事隻得先申報計劃,待計劃審批後再實施,一個事情總得要往返多次才能辦成,常常是貽誤“戰機”。我縣農網設備大多運行25年以上,由於年久失修,設備日趨老化,急需更新改造,但因資金缺乏,得不到及時的整治,嚴重威脅係統的安全生產。
(3)企業在勞動人事、工資、勞動保險製度上雖然實行了改革,但改革僅僅是開始,尚不完善、不徹底的。譬如,農電企業在招收職工上仍然跳不出“內部消化”的小圈子,不是麵向社會,公開招收,擇優錄用,這樣做的結果,一方麵是新進職工優越感強,危機感弱,“近親繁殖”現象日益突出;另一方麵是社會上許多人才被拒之在農電企業門外,不利於優化企業職工隊伍結構,提高企業整體素質。
二、改革現行農電企業體製,逐步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製度農電企業要想提高效益,加快發展,必須克服現行農電體製上存在的種種弊端,而克服現行體製弊端的根本出路就在於深化企並改革,通過改革,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