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別讓壞情緒傷身(1)(1 / 3)

如果我們不讓自己產生消極情緒,任何外界的因素都不會讓我們悲觀消極。正是因為我們允許自己消極,認為它理所當然,並且拿外界因素作借口,這種情緒才能夠存在。

心情好壞操之在己

感到痛苦並不足為奇,因為它實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得就像我們日常的飲食與睡眠一樣。但如果你的情緒總受環境影響的話,那麼你將時常會感到憤怒、恐懼、憂慮、憎恨、痛苦、嫉妒、負疚以及一切其他的精神痛苦。朋友的一句話也許會惹你生氣;擔心事業而惶恐終日;好朋友離你遠去讓你感到傷心;別人不邀請自己而使你倍感冷落;別人得到高升就去嫉恨別人……我們這樣做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從小到大,我們受到了太多的耳濡目染。再就是好多的流行歌曲裏麵都讚頌這種傷感的情緒,總說傷心是難免的,我們應該學會怎麼去忍受這種傷心,大約總是指愛情的傷心吧,諸如此類。不僅如此,很多的電視劇,乃至電影都以此為主題,讓我們相信人生中總是充滿了痛苦,它是人生中的一部分。

因此,你長大後才會那麼容易傷感啊。就像其他的一些錯誤觀念一樣,這種錯誤認識會讓你覺得事實就是如此,而不會覺得這隻不過是你對事實的一種曲解而已。

對情緒的錯誤認識第一種錯誤觀念:認為沒有達到既定目標時,精神上受點折磨是應該的。

即使沒有實現既定目標,你也沒有必要感到不高興。但是事實卻是,人們總會感到沮喪。沒有達到目標,我們一般都會從精神上“折磨”自己,而很少有人會一笑了之。比如,你跟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約定會麵,但是到了最後一刻他突然打電話來說他不能來了,你會如何反應呢?大都會失望、憤恨,覺得很鬱悶吧。受了挫折,我們大都會從精神上“折磨”自己。

這種精神折磨不會改變事實,隻會使情況變得更為糟糕。

如果說哭泣甚至埋怨可以改變事實的話,那麼也是值得的。但事實上,情緒低落隻能使一切變得更糟。當你開始自責、哭泣、埋怨自己時,你已經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與判斷力,隻會更加沮喪。這樣做是很蠢的。你可以想想這樣做有什麼意義?當然沒有任何意義。不僅如此,沮喪、傷心還會耗掉很多精力與能量。

第二錯誤觀念:認為精神痛苦是難免的,很正常的,沒有痛苦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

我們總是以一種宿命主義的觀點來看待人生的苦痛,因為我們常常聽到人們這樣說:經曆苦痛是非常正常的,每個人都會經曆苦痛。既然別人都這麼認為,我們自然也接受了這個事實。很多人都會經曆痛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精神痛苦是非常自然的。但是,我們可以選擇不去經受這種苦痛啊,因此,就不能說我們無法避免痛苦。說某件事物是不可避免的,意味著絕無其他選擇,隻有一種可能性。

沒有人是注定要經曆痛苦的,痛苦是自然對我們的警告,警告我們做錯了什麼事情。它唯一的作用是引導我們發現錯誤然後做出改變。經曆了痛苦之後,正常的做法是找出造成痛苦的原因,根除導致痛苦的因素,最終解除痛苦。可以想一想,我們感覺身體不適時,非常自然地就會去尋醫問藥,直到根除病症為止。但是因為我們從小被灌輸了這樣的思想,認為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學會了去忍受精神痛苦,而不是想辦法來幫助自己解除痛苦。然而,正像身體上的病痛需要治療一樣,我們精神上的痛苦照樣也需要我們想辦法來根除。很顯然,隻要可以改變我們的思維模式,就完全可以消除精神上的痛苦。

我們完全可以避免精神苦痛,可以選擇不去經曆痛苦。

第三種錯誤觀念:認為任何的情緒反應都是自發的,本能的。

我們常常會認為消極的情緒反應是與生俱來的,我們沒有權力對它進行選擇,而隻能被動地去接受。但是實際上,除了那些自動的防衛功能的情緒外,其餘的反應情緒都不是自發的,不是本能的。正像我們通過模仿別人學會說話一樣,我們也是通過模仿別人才形成了消極抑或積極情緒的。

一般而言,在處理某個問題時,有許多的方式可供我們去選擇,但是我們往往會選擇那些對我們最為有利的行為方式。而且下次再遇到類似的情況,我們當然也會選擇相同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幾次之後,幾乎就成了一種本能,因此我們認為這些行為方式就反映了我們的本能。其實,它隻不過是我們所養成的一種習慣而已。

消極情緒絕非本能或者自發的情緒,而是我們模仿別人的行為方式的結果。

第四種錯誤觀念:認為我的消極情緒是永恒的、無法改變的,因為每當遇到類似的情況我都會做出類似的反應。

一旦我們習慣了以某種方式來解決某種問題,以後每當再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我們都會采取那種我們所習慣的行為方式。例如,在某種情況下我們會生氣,於是我們就錯誤地認為此情此景總會惹我們生氣,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當我們生氣時,並非因為我們一定會生氣,而是因為我們本來就打算要生氣的。如果你不開心,也並非意味著你一定要不開心,隻是因為你自己選擇了不開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