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別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企圖
改變別人的人很容易會有一種受挫感。別人往往無法體會你的“良苦用心”,反而會對你產生敵意。最糟糕的就是,我們很少會成功,別人很少會按照我們的意誌來改變自己。回顧自己的經曆,我們發現失敗遠遠多於成功。盡管有時我們似乎成功了,但這隻不過是暫時的;正當我們慶幸幫助別人改正了缺點的時候,不曾想缺點又以另外的麵目重新出現了。即使真正改變了別人,那麼你與他人之間也總會別別扭扭的,處理不好人際關係。
而且有時候你的努力還會事與願違,獲得完全相反的結果。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我們越是強調他人的缺點,越是希望他們改掉這些缺點,無論你的建議多麼有益,他們反倒會重複自己的錯誤做法。我們越是期望能夠盡快實現自己的目標,越會發現事與願違:我們的一切努力反倒是助紂為虐了。這是多麼滑稽的事情啊。
除非已經是一敗塗地,否則我們會繼續不厭其煩地去“修正”別人,那是因為我們還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我們已經失敗了,因為我們所做的事情不僅是非常難的,而且成功率幾乎是零。無論你準備花多麼大的氣力來改變別人,最後的結果隻能是——令人沮喪的失敗,讓人感到自己的嚐試毫無意義。
為什麼我們改變不了別人為什麼企圖改變別人時總會失敗呢?與其他難題一樣,因為這個思路本身有問題,是有悖於事實的。因此,關於我們總會失敗的原因就不那麼難以理解了。
第一種錯誤觀念:認為他人應當遵守我們的行為準則。
理所當然地,我們認為自己比別人更富有智慧,在評價對與錯方麵比別人更優越,我們富有公正感,承襲了善良的德行,總之,在智慧或者心理方麵別人總是不如我們的。我們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別人是錯誤的。如果沒有這種想法的話,就不會對別人如此敏感、那麼苛刻了。有這種觀點的人幾乎都是以自我表現為中心的,認為自己在智慧或者心理方麵總是比別人優越,因此會如此強烈地要求別人遵照他們自己的行為準則來行動。這種做法、這種意識即使不會對別人造成多麼大的傷害,也足以讓人覺得非常滑稽。
我們能不能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確比別人強呢?能不能證明我們的想法比別人的想法更有價值呢?或者能夠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我們的觀念、行為方式優於別人嗎?不能!因此,當我們企圖把自己的行為準則、價值觀念強加給別人時,所得到的結果總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因為他們也有他們自己的想法,有他們自己的評價標準。盡管我們自己相信我們懂得如何去改造別人,但別人總是堅決拒絕我們的建議。就他人而言,我們是從望遠鏡的另外一頭來觀察他們的行為的,也就是說,我們的觀察角度是錯誤的,因此非常容易曲解別人。其實,可能他們的行為方式是正確的,我們的反倒是有問題的。因此,我們一直在期望別人能夠接受我們的價值觀念,別人跟我們一樣,他們也期望我們能夠接受他們的價值觀念。
別人的行為準則與我們的迥然各異。隻要記住: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第二種錯誤觀念:認為所有人都會樂於改變自己。
如果你這樣認為的話,那麼你就忽略了一個事實:他人跟我們並沒有任何區別,正如我們喜歡固守自己的習慣性行為一樣,他們也不願意改變自己的行為,這樣是挺好的呀,為什麼非要改變呢?而且即使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那也是能不改就不改了吧,改正錯誤是多麼麻煩的一件事情啊。除非可以讓他們十分信服我們,否則很難讓別人改變自己。
這並非因為別人無法改正自己的錯誤,他們是可以改變自己的;但是我們必須讓他們感覺到這種改變對他們非常有利,並且應該讓他們明白,如果改正錯誤的話,他們的生命會發生什麼奇跡性的變化。然而很少有人能夠體會到我們的一片苦心,很少有人能夠意識到我們如此的良苦用心完全是為他們考慮的。
如果希望別人能夠按照我們的意願來改變自己,那麼便必須給他們提供一個激勵條件,給他們以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