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錯誤觀念:認為比起別人對我們的那些行為,我們對於他們的行為並不會令他們生厭。
產生這種想法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隻關注我們自己,很少會把注意力放在別人的身上。當然,我們應該全盤地去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優點和缺點。我們非常關注自己的行為,但是必須明白,別人並非也在密切關注我們的一舉一動。如果別人對我們的每一舉動都要操心的話,那麼早就無法忍受我們的行為了,其厭惡程度很可能會超過我們對別人的那種厭惡。但是別人並沒有對我們的行為指手畫腳,並沒有像我們那樣也來控製、幹涉我們的行為。事實上,他們這樣做並非因為我們更加優越,比別人更優秀,而是因為別人更加懂得去寬容別人,而我們根本就不會去原諒別人。
既然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去否定別人的行為,別人也有權利來否認我們的權利。
第四種錯誤觀念:認為如果別人的行為冒犯了我們,那麼他們有責任去改變他們的行為方式。
對於為什麼他人應該按照我們的思路去改正他們的行為,我們似乎已經找出了特別合理的理由:對別人提出建議完全是為他人考慮,完全是因為希望他們能夠變得越來越好……然而,什麼是我們的真實理由呢?其實我們是自私自利的,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才去改變別人的。
我們為了說服別人改正他們自己而付出的努力就像是一個煙幕屏障,掩藏了我們的真實意圖。應該提出的質疑不是怎樣才能改變別人,而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自己能夠改變別人呢?為什麼當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不能如我們所願時,我們立刻就覺得別人有責任來改正自己呢?一個比較極端的原因是:如果我們能夠說服別人,使他們意識到他們有責任按照我們的意旨來改變的話,就沒有人會強迫我們來改變自己了。讓他們意識到他們的行為是“錯誤”的,我們的行為是“正確”的,使他們意識到他們必須要按照我們的意願來改正自己。
但是,我們到底有沒有權力這樣去做呢?當然沒有。別人沒有義務來討我們的歡心,這應該是我們自己的義務。
除非別人冒犯了我們應得的權利,否則即使我們厭惡別人的行為方式,我們也無權要求別人去改變自己,應該改變的是我們自己而不是別人。
如果生活中有什麼讓我們不開心的事情,那麼我們應該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而不要去怪別人。如果他人冒犯了我們,那麼我們應該企圖改變自己,而不應該期望別人發生改變。這樣也就不會跟別人發生任何衝突,就可以相安無事地把問題解決掉了。但是如果執拗地認為是別人才使我們麵臨了這樣的困難的話,我們還是會企圖去改變別人。然而,這是永遠也不可能做得到的,因為問題在我們身上而不在別人那裏。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那麼我們就總是在做無用功,而且永遠也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有時候,改變自己更容易很久以前,在很遠的地方住著一位國王,他總是感到不快樂,盡管在很多方麵他很滿意自己的生活:他住在漂亮的宮殿裏,他的臣民對他都很忠誠,仆人會幫他實現他所有的願望。
總之,他生活得非常舒適。盡管過著如此奢華的生活,他還是不太滿意。他最最想做的事情是能夠自己徒步走遍他的國家,去看看他的臣民。既然他能夠生活得如此舒適,他也希望自己的臣民能夠過上比較舒適的生活。但是,他的願望卻無法實現,因為他的國家到處是高山,道路坎坷,他無論走到哪裏,腳底板都會感到疼痛無比(因為開始時他腳底的皮膚非常嫩),所以他根本無法走遍他的國家。
一天,國王想出了一個主意,他召集了國內所有聰明的謀士到宮裏。國王認為,這些人在一起肯定能夠想出解決的辦法來。當所有的智者全都聚集到宮裏之後,國王就說出了他的難題,希望謀士們能夠幫助他想出一個好主意來。謀士們交換了一下意見,其中一個最老的說道,“給我們三天的時間吧,尊貴的陛下,難題肯定會解決的”。“好吧。”國王同意了,而且他讓所有的謀士在會議室思考,以便於完全不受幹擾。
三天很快就過去了。盡管謀士們想出了很多主意,但都是不可行的。到了第三天的晚上,他們派一個信使去見國王。告訴國王明天一早他們會將他們的想法告訴國王。
第四天一早,國王急匆匆地來到了宮殿,用期待的目光看著所有的謀士。像以往一樣,最老的謀士說道:“陛下,我們的主意就是你下令殺掉咱們國家所有的牛,剝掉它們的皮,然後用它們的皮為你鋪路,這樣石頭就不會紮痛你了。”國王問道:“這需要多久才能完成呢?”國王希望幾個月就可以成行,可是沒有想到謀士答道:“要10年。陛下。”
“10年!”國王驚呼道,“我可能活不到10年了。如果這就是你們的主意的話,那麼先把你們的皮剝掉吧。”他隻不過說說而已,並沒有打算這樣去做的,因為他還算是一個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