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道所暴露出的問題不是個別的。長期以來,中國的家庭教育普遍存在著重智育,輕德育體育的現象。家長們從胎教開始,就製定了培養才子才女的計劃。“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幾乎是所有父母的最大心願。他們每天督促孩子做的,就是學知識、寫作業。有的學齡前兒童就被剝奪了玩耍的權利,被要求背古詩、學彈琴、寫字、畫畫。上學以後的孩子更是白天晚上都要泡在課本堆裏。孩子的飲食起居往往被大人包辦代替,使孩子養成了嚴重的依賴感。農村孩子不像城裏孩子那麼嬌貴,但農村的父母希望孩子能跳出“農門”,讓家庭改換門庭的願望更強烈。一些地方流傳著 “一十二十,到家就吃”,就是指那些讀書的孩子,到家就要吃飯。過去被批判的“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現在成了天經地義、名正言順的事情。很多這樣培養出來的“書呆子”不會做飯,不會洗衣服,不會與人交往,缺乏起碼的生存能力和抗挫折能力,不懂得感恩回報,長大後如何能立足於社會?
第五,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加強親子溝通。
同上麵那種把孩子當成小皇帝的做法相反,有些家長走到另外一個極端,對孩子采取了封建家長式的高壓管束政策。他們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不管孩子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做錯,不問青紅皂白,一律以打罵來解決問題。結果孩子在表麵上服了,內心裏卻種下了仇恨父母的種子,一旦有了反抗的能力,他們就會走上叛逆的道路。還有一些家長每天忙於生計,對孩子采取不聞不問、放任自流的做法。特別是那些進城打工的夫妻,他們有的把孩子留給了在農村的老人,使孩子常年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在情感上處於饑渴狀態。有的雖然把孩子帶進了城,但每天起早貪黑幹活,使他們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往往能保證孩子的衣食無憂就滿足了。他們的理由是“樹大自然直”,我掙錢也是為了孩子的將來,現在陪孩子的時間少點,是為了將來給他們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這種觀點也是不對的。著名親子教育專家董進宇博士的一席話很值得我們深思:
如果家長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是正常的、良好的,即家長與孩子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是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的,家長無條件地愛孩子,孩子懂得感恩,那麼家長不用怎麼教育孩子,孩子的學習成績也會遙遙領先。反之,如果家長以居高臨下的姿態批評打罵孩子,家長與孩子之間是互相敵視、互相不信任的,那麼家長越努力教育孩子,孩子出問題的可能性就越大。家長與孩子的關係是教育孩子的基礎,是孩子生存的無形的生命空間。而這個空間對孩子的成長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家庭教育的真正難點是家長與孩子的行為互為因果,相互影響。但是98%的家長沒有理解這種無形的關係對孩子的影響。盧梭說過這樣一句話:“家長們辛辛苦苦把孩子教壞之後,他們又抱怨說他們怎麼成了這樣的人。”凡是孩子出問題的家庭,親子關係一定有問題,因此,想要教育好孩子,必須先調整親子關係,這是教育好孩子的前提。
董進宇博士是吉林大學副教授。他出生在內蒙古草原的一個普通的小村莊,是他們家鄉走出來的第一個大學生。在他的引導下,他的兩個弟弟也先後考取了博士。一個農村家庭走出了三個博士,他們成功的秘訣在哪裏?
董進宇老師認為,六大品質決定孩子的命運,那就是自尊心、自信心、責任心、主動進取精神、學習興趣和按規則辦事:
自尊心是人的生命之樹的大樹根。幫孩子樹立自尊其實很簡單,就是尊重孩子,有話好好說。家長如果怎麼和領導說話,就怎麼和孩子說話,孩子絕對不會覺得不被尊重。
自信心是一個人做事時的主觀心理狀態。很多家長為了讓孩子學習好,在家裏天天盯著孩子學習,逼著孩子寫作業。這種做法讓孩子在家裏得不到寧靜的心靈,不能恢複體能,反倒讓孩子壓力過大。
責任心就是讓孩子從小就做到自己說過的話要能兌現。培養責任心就是從小該他自己做的事情,你不能代替他做。他做錯了我們可以幫他但不能代替他。責任心是一個人產生自律的內在條件。一個人有了責任心才能成長。
主動進取精神就是培養孩子靠自我奮鬥去實現自我價值的精神狀態。孩子把事情做對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實事求是地、及時地表揚孩子,讓他感受到我自己做對事情的快樂,慢慢形成一種穩定的追求成功的快樂的習慣。千萬不能說,爸爸媽媽的奮鬥都是為了你,這樣的孩子肯定不會有進取心。
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不是靠花時間陪他,盯著他學習,而是想辦法用誘導、勸導、鼓勵和表揚等手段把他的好奇心調動起來,把他的自信心和求知欲激發起來,調動出他的主動性來。
按規則辦事就是要和孩子有個約定,對孩子有個標準,這樣既約束了孩子又不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孩子從小不會按規則做事,長大了就不會按法律做。當孩子第一次犯錯誤,你千萬不要放過,防止一次偶然性的錯誤發展成習慣。
董老師還認為,親子關係中有幾條“高壓線”是堅決碰不得的。第一根就是“忽略孩子的存在”,不關心孩子提出的問題,不聽孩子的解釋,這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是比打罵孩子還嚴重的惡習;第二根是“破壞性的批評”,這樣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反而把孩子的缺點固定下來了。第三根是強迫孩子。父母不停地數落孩子,強迫孩子做事,不僅會扼殺孩子的主動進取精神和學習興趣,還會養成被動習慣。
常言道: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人都是從家庭中走出去的。孩子小時候和父母的關係怎樣,往往決定了他一生會成為什麼樣的人。要當合格的父母,就要更新理念,以身作則,學一點兒童心理學,講究科學育兒,讓孩子自然、自主、自由的發展。讓自己成為孩子的好朋友,而不是一個高高在上、讓孩子望而生畏的家長。
父母怎樣和成年子女相處?
當子女成年以後,父母一般都進入中老年了。農村人結婚早,可能孩子結婚的時候,父母還在壯年,還有自立和自理的能力。但無論怎樣,父母同成年後的子女的關係都會發生以下的變化:
一是家庭角色變了:子女成人以後,要經曆就業、結婚、生子等一係列過程。原來當子女的,現在自己也要為人夫、為人妻、為人父母;原來當父母的,現在又多了公婆、嶽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等新的角色。
二是供養關係變了:過去是父母供養孩子,現在子女要開始或將要開始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了。
三是家庭結構變了:過去,父母和沒結婚的孩子在一起生活,叫作核心家庭。孩子結婚以後,如果仍舊和父母住在一起,叫作主幹家庭。現在的孩子成年以後,往往分出去單過,那麼,小兩口組成了新的夫妻家庭,有了孩子又成為一個新的核心家庭,而原來的老兩口,則變成了空巢家庭。原來家庭內部的金三角關係就變成了母家庭和子家庭的網絡家庭關係了。這樣一來,子女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必然少了,空間距離也遠了,原來朝夕相處的關係變成了不定期探望的關係。
這些變化導致了一個共同的結果,就是孩子的翅膀硬了,要自己飛了,再像過去那樣讓他們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對父母惟命是從是很難做到了。那麼,父母該如何與成年子女相處呢?我們認為,除了要繼續堅持上麵董老師所講的那些相處之道以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堅持平等、民主治家的理念,摒棄家長製、一言堂。
當孩子沒有離家獨立的時候,家裏的大事小情,一定要讓孩子有知情權、參與權、發言權,決策時要征求孩子的意見,切不可總把子女當小孩對待,認為家裏的事是父母說了算,用不著同他們商量。當子女分家單過以後,凡是分割財產等涉及子女利益的,都應該征求子女的意見。父母的重大決策和生病、外出等生活中的大事也應該讓孩子知道。特別應該指出的是,農村中很多人認為兒子是接戶口本的,姑娘是外姓人。因此,家裏有事隻同兒子媳婦商量,姑娘女婿都沒有發言權。在財產分配上,也往往重男輕女,甚至對孫子和外孫兩樣對待,這種態度是不對的。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麵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要堅持平等、民主的理念,就應該對兒女一視同仁,萬萬不可親一個疏一個。那樣不僅對女兒是不公平的,也會給自己的老年生活帶來障礙。
第二,為子女的人生之路把脈護航,當好參謀。
子女雖然長大成人了,但他們畢竟年輕,人生經驗還不足,需要父母扶上馬,再送一程。當子女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時,父母還要在財力上幫一把。當子女麵臨就業、成家等重大抉擇時,父母也要在尊重子女意願的前提下幫子女出主意、想辦法。那些和子女共同生活的夫婦可以在日常生活上幫子女經管料理,當好後勤,減輕子女的家務負擔。那些不同子女在一起過的夫婦也要經常關心子女的生產和生活,當子女遇到困難時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
第三,不要幹預子女的婚戀和擇業自由。
在幫子女的時候,切忌不要包辦代替,也不要橫加幹涉。出主意可以,決策還要子女自己定。這不僅是尊重子女權益的表現,也是幫助子女積累人生經驗、逐漸成熟起來所必要的。特別是在找對象、結婚成家、找工作這些重大問題上,父母隻能起參謀的作用,絕對不能強迫子女接受自己的意見。即使實踐證明子女的選擇錯了,也應該允許他們犯錯誤,以便吃一塹長一智,通過切身體會提高認識吸取經驗教訓。現在不少農村地區,還存在包辦子女婚姻和嫁女兒大要彩禮的現象,有的甚至用嫁女兒掙錢來籌集給兒子娶媳婦的費用。發生這種情況可能有一些迫不得以的原因,但這種不顧兒女意願包辦買賣的做法,不但是違法的,也會斷送兒女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