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出類拔萃——因口有才(7)(2 / 2)

同一個辯題,雙方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都進行了觀點轉換,關鍵就是看誰的轉換更巧妙、更隱蔽、更富有創意。應該說正方在這一點上略勝一籌,所以從正方二辯起就對反方的“觀點轉換”進行了攻擊,並打了個形象的比方:說對於“蘋果要削皮吃好”這一論題,如果你能論證蘋果“不削皮吃也好”,那麼並不能視為是反對原命題,因為你沒談“為什麼蘋果削皮吃不好”,實際上是對原命題沒有進行任何駁斥,有可能是兩者都好,原論題依然成立。進而正方的論辯幹脆說道:鑒於“適度消費”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那麼可以認為在一個特定的時代能促使特定國家經濟增長的消費便是適度的。而“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伊始的今天,我們的適度消費就是追求高檔次、高質量、高品位的高消費。”

由此而動搖了反方的立論底線,在觀點上已占了上風。

讓我們再來看一個例子。

在1994年長虹杯全國電視辯論大賽中,有一場比賽辯題為“法製能消除腐敗”,正方是北京大學隊,反方為中山大學隊。反方中山大學隊的立論創意在於對法製的作用作了規定,認為法製不能消除腐敗,但能遏製腐敗。這種著重從法製的局限性來立論的創意從中山大學隊反方一辯的辯詞中可見一斑。請看:

反方一辯:謝謝主席,大家好!(掌聲)今天在這個莊嚴的大廳裏,我們所探討的法製能否消除腐敗的問題,是一個關係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問題。因此,我們更應當冷靜、理智、深刻、現實。我們必須看到,法製隻能遏製腐敗,而不能消除腐敗。正所謂無法不足以治天下,而天下非法所能治也!(掌聲)我方認為,所謂法製就是依法治理,所謂腐敗是指國家機關包括執政黨的公職人員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違法、違紀、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腐敗的本質特征是公共權力的非公共運作,而所謂消除就是消滅、清除,使之不存在。我們注意到對方在概念上和我們發生了分歧。對方認為法製是民主政治下以法律為核心的綜合治理。我感到很奇怪,這到底是依法治理消除腐敗,還是法製社會消除腐敗呢?法製社會能夠消除瘟疫,能說法治能消除瘟疫嗎?對方又說,消除不能絕對理解為零,而是作為一種現象不存在了,零星個別腐敗存在也叫作消除,那我感到很奇怪了,假如北京大學的校長在此宣告:我們北京大學已經消除了考試作弊這種醜惡現象,隻是還有個別同學在實在不會的情況下才偶爾地互相抄一下,難道這叫消除嗎?(長時間掌聲)謝謝!我方認為法治不能消除腐敗理由有三。第一,法治的內在局限性是法治不能消除腐敗;第二,法治基礎的不穩固性使法治不能消除腐敗;第三,腐敗自身的特性以及產生的根源和條件也決定了法治不能消除腐敗。下麵我著重從法製的內在局限性闡述我方立場。首先法製的首要環節是立法,立法依據人對社會實踐的理性認識,而人對社會的認識總是有限的,這就決定了立法必有漏洞,請問必有疏漏的立法如何能消除複雜多變的腐敗呢?其次,法製的基本環節是執法,執法的公正與嚴謹不僅取決於執法者價值觀念和判斷的一致,更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在國外執法者犯法的醜聞時有披露,而在國內每年也有公檢法隊伍中的一些人執法犯法、貪贓枉法,敗壞我國執法者的形象。執法的不確定性怎麼能夠消除腐敗呢?最後,法治的基本前提是法律,法律作為社會控製的基本手段,必然具有穩定性和普遍性,這就使法律不可能對社會的具體現象包容無遺,更不可能朝令夕改,這就使法律具有僵硬性,從而造成腐敗的灰色地帶,使腐敗在法與非法、罪與非罪、譴責與讚許、容忍與懲治的邊緣,逃避懲治、滋生蔓延、長期存在,綜上所述,法治不能消除腐敗!謝謝!(長時間熱烈掌聲)有了良好的立論,反方三辯繼續高舉立論創意大旗,繼續深入分析。本場比賽中山大學隊始終掌握著場上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