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一位清潔女工在德國駐法使館的廢紙簍裏撿到一封寫有法國軍事秘密的匿名信,引起法國特工部門的高度重視。炮兵上尉德雷福斯首先成為懷疑對象,懷疑的理由僅在於德雷福斯是個猶太人。當時,法國作家左拉等人挺身而出,伸張正義,結果與德雷福斯一同被迫流亡英國。“德雷福斯事件”的發生,令世界為之震驚。因為法國原本是一個具有法律傳統的國家,而德雷福斯又是一個完全被法國文化同化的猶太人。但僅僅因為是猶太人,就不得不背負種種莫須有的罪名。於是猶太人明白了“同化”不是免受迫害的保護傘,猶太人隻有自己拯救自己。
錢,也是上帝
大流散後,猶太人客居他鄉,勢單力薄。為了生存,必須從事小商小販、放債放利等一些低賤的職業,因此在居住國形成低人一等的形象。而同時作為“有錢人”形象的崛起,又必然引起居住國居民的妒忌和掠奪的野心,這是猶太人不斷遭受迫害的又一個原因。再加上世界大文豪莎士比亞的誤導,猶太人則曆來被取笑糟蹋,成為貪婪、吝嗇,最善於“巧取豪奪”的投機商人的化身。
一個曆經磨難的民族在消費時難免節約,但這和“吝嗇”是萬萬不同的。事實上猶太人以金錢為真正的上帝,麵臨文化同化,他們都以對錢的信念而不是宗教信仰作為猶太“血”的界定。因為流散世界的猶太人為了生存,必須珍視錢,加之他們沒有土地和固定資產,這就養成了他們長期經商的傳統,錢是猶太人逃亡時最便於攜帶的東西,也是他們贏得生存權的保障。因此,“賺很多錢”就成了猶太人的安全保障和尋求在受壓迫時心理平衡以及征服對手的有力手段。
正因為錢的“準神聖性”,猶太人對錢非常珍愛,卻決不做守財奴。猶太人認為提供幫助是“富人的責任”,獲得幫助是“窮人的權利”;慈善與施舍不僅是他們的義務,更是他們的責任。猶太社團專門設有“吃飯日”製度,窮困的猶太學生可以分別到不同的猶太人家中去吃飯。也因此,猶太乞丐承襲了一身傲骨。就連在猶太餐館裏工作的侍者,臉上也透著傲氣。一則猶太笑話中調侃道:有個猶太乞丐來到一座大都市,他摁響了一個富裕猶太人家的門鈴,懇求得到些施舍。開門的女主人很尷尬地說家中沒有現錢,並建議乞丐第二天再來。“不用了,”乞丐答道,“因為延期信貸,我已錯過了一個發財時機。”除了猶太人的乞丐,恐怕再沒有哪個民族的乞討者會如此理直氣壯、挑三揀四了。
血液裏的信仰
在莎士比亞的名劇《威尼斯商人》中,猶太商人夏洛克對反猶主義者提出了強烈的抗議:“他(安東尼)曾羞辱過我,奪去我幾十萬元的生意,譏笑我的虧蝕,挖苦我的盈餘,侮辱我的民族,破壞我的買賣,離間我的朋友,煽動我的仇敵,他的理由是什麼?隻因為我是一個猶太人。難道猶太人沒有眼睛嗎?難道猶太人沒有五官四肢、沒有知覺、沒有感情、沒有血氣嗎……要是一個猶太人欺侮了一個基督徒,那基督徒應該怎樣?報仇呀。要是一個基督徒欺侮了一個猶太人,那麼照著基督徒的榜樣,那猶太人應該怎樣?報仇呀。你們已把殘虐的手段教給我,我一定會照你們的教導實行,而且還要加倍奉還哩。”猶太人於是成了睚眥必報的小人。
猶太教沒有基督教的“原罪”觀念,但《塔木德》認為,與幸福相比,人在苦難時更應該歡欣。因為,如果一個人終生幸福,說明也許他犯過的罪尚未被寬恕,但是通過受難,人所犯的罪便被寬恕了。災難是好事。因此,每一個靠著對上帝的忠貞,在流散中不被異族同化的猶太人都相信,一切苦難都是上帝為懲罰他們的罪行而特意安排的,屆時救世主自會拯救他們脫離苦海。流散的苦難生活,正是上帝對他們所犯罪孽的懲罰,他們隻有懺悔和改過,上帝才會寬恕他們。顯然猶太人是懂得懺悔的,每一次磨難來臨,他們依賴著對上帝的敬畏,才頑強地生存下來,從來沒有抱怨和放棄,更不會因自己遭受的苦難而遷怒於其他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