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永遠不會停(1 / 1)

不婚就像花不凋零、酒不腐敗、冰淇淋永不融化,

是罕有的,也不必要的奇跡。

他喜歡玫瑰、酒以及妖魅的印度音樂,他愛女子還在這一切之上。然而他說:不,我不想結婚,就像不想坐牢、被俘獲或者簽一張終身奴隸契約。

婚姻就是一座暗淡的二室一廳,疲倦的朝夕相處,身邊的女子也許會打鼾、磨牙,一伸手探到她的小肚腹。至於婚姻的好處?他不想要小孩,他不缺性生活,他不怕沒人給他做飯洗衣服——有那麼多快餐店、洗衣房、便利店。

周六之夜,他照舊happy,先是下館子,再是酒吧,午夜之後輾轉到歌廳。一堆的生張熟李,他搶麥克風搶得毫不見外。一直有人來,也有人走,忽然他一抬頭,赫然發現,包間空了一半。

而走廊上燈火漸漸暗了下去。雖然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歌廳,然而他側耳聽聽,左鄰那些聲震屋瓦的革命歌曲已經銷聲匿跡了,右鄰侍者正在打掃衛生,大聲地數玻璃杯的數量。

他喝了太多可樂娜,那微乎其微的酒精像薄冰層層堆積,去衛生間的路上就稍微有點把持不定。一位清潔大嫂正坐在洗臉台上打瞌睡,他們倆雙雙被對方嚇了一跳。女衛生間的門打開,出來兩個小姐,化妝已經半褪,大概懶得補妝也懶得洗,身段不再扭成s,嗓子也不千嬌百媚,微啞著聲音用粗糙的方言聊幾句天:“下班了?”“下班了。”毫不色情也絕不詩意的畫麵。連小姐們,也是要回家的。

他再回自己包廂,推開門,差點以為走錯了:“怎麼就這麼幾個人。”還留下來的心不在焉:“回去了唄。”忽然呼嘯進來一大批女孩子,他重又高興起來,翻了翻點歌本,上麵你會唱的,他都不想唱;他想唱的,上麵都沒有。終於狠狠心,點了一首最濫俗的新歌,鄰座烏鴉頭女子詫異地看他:“天,你點這麼老的歌?這是三個月前的了。”

他怎麼能不承認,自己已經老了已經out。座中最後一個他的同齡人站起來,罵一句粗話:“老婆催死,走了。”他不能獨身陷在這群平均比他小十五歲的女孩們中間,站起來,才發現無處可去。

他的家,其實就是一個冷寂的房子。

而他,忽然明白命運的隱喻。他的半生就像這麼一次卡拉ok,世界是笙歌處處的不夜城,音樂不停,隻有上一曲及下一曲之分。而當下一曲響起,上一曲必須閉嘴,回家。不結婚,就意味著,在天亮之前的最黑暗時刻,無處可去。

而婚姻,一直是,大概也會永遠是,惟一的康莊大道。不婚?就像花不凋零、酒不腐敗、冰淇淋永不融化,是罕有的,也不必要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