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介意緋聞,
我怕醜聞。
他死的時候隻有二十三歲。
他叫朱瑋欽,台灣省高雄縣橋頭鄉人,筆名叫藍玉湖,一九九〇至一九九一年,他出了五本書,書名是《鬱卒》《薔薇刑》《相愛的肩膀》《愛人》《狂徒的袖》,都已經絕版了吧。據說《薔薇刑》裏附了他的裸照,俊美無雙。那一年,有個長他十五歲的中年男人,讀了他的書,愛上他。基於靈魂的愛,還是要歸於肉身,繾綣,纏綿,綢繆……到後來便是糾纏,小朱置裝出國讀書,那人用美軍的藍博刺刀殺了他,守了他三天,守著他的身體漸漸涼了,涼透了……
這殘酷裏不是沒有美的。我怎能不想到白先勇的《孽子》,龍子與阿鳳,是愛人也是相怨憎的人,阿鳳去跟別人鬼混,龍子就在公園的台階上,等到早上五點,從這一頭走到那一頭,從那一頭走到這一頭,像頭籠中獸。等到阿鳳回來,龍子打得他鼻血直流,打完又把他摟在懷裏痛哭。終於那一個除夕夜,他一刀插在阿鳳隻穿了薄襯衫的胸口上,阿鳳倒在血泊裏,大眼睛痛得直跳,嘴角卻還有一絲抱歉的笑。龍子說:我殺的不是他,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我就死了,死了好多年。
或者更著名的喬·奧爾登,人說他是英國劇壇有史以來最呼風喚雨,最camp,最狗狼養的作家,與情人同居半生,幾乎有白頭偕老的可能。情人也是作家,具備一切成名需要的天賦與努力,卻不紅。不紅,還要看他紅,看他沒完沒了地在外麵打野食,看他巨細靡遺記載與所有人豔史的日記——這是一種微妙的施虐和受虐吧。終於,情人持斧砍死了他,服藥自戕。
但,那殺了朱瑋欽的男人,沒有死。他判了刑,不幾年就假釋出獄,二〇〇一年,他因為*強劫罪再次入獄,朱瑋欽的名字再次被提起,是在警方的起訴書裏:“案犯早有前科,一九九一年就已殺死一位朱姓作家而被判十五年”。——還有更齷齪更可恥的重溫嗎?
他死的時候才二十三歲,書名輕豔,大概內容不會太厚重,他名氣甚微,可見也並非少年天才,但一口氣出五本,至少勤奮。他也許會寫出真正重要的作品,也許成為暢銷書作家,哪怕隻是很沒出息地醇酒美人過一生呢,但這一切都不可能了,因為他被殺了。在他死後十年,已經沒人記得他的書,他還要作為一樁*案的前科被提起,多麼大的羞恥。他曾經的愛人,在他死後,仍然在侮辱他。
他不得好死,隻因為他誤交匪人。愛錯了人,就注定逃不掉一切的羞憤、醜惡以及痛楚。所以有人說:君子慎之以始。
我有朋友小有成就,有fans欲以身相許,他婉拒。我笑:“怎麼?怕遇到木子美?”他嗤道:“木子美至少還文從字順,我怕遇到比她更差的。我不介意緋聞,我怕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