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博弈中的媒介控製
組織傳播
作者:王智
摘 要:如今我國政府對於媒體這一塊在保證其所有製不變的前提下,正在逐步放寬對新聞的控製。這種由政治意誌直接注入的媒介改革,是其他政治構成中前所未有的,以往的單一控製模式被打破,這種“鬆綁”式的改革將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在現在看來是不可預知的,但是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有一點是確定的,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這一點是不會變的。
關鍵詞:政治控製;經濟控製;媒介意識
中圖分類號:G2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3)08-0018-02
在媒介國家所有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意誌對媒介進行市場化改革,並在媒介盈利的過程中,繼續加強媒體宣傳工具的功能是我國媒介改革的重點。但現存的“一元體製、二元經營”並不是穩定的結構,而是社會不同的利益集團在現有的法律和曆史傳統的大背景下,就如何保證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進行博弈的結果,政治利益顯然在這場博弈中占據主導地位,另一個參與博弈的則是經濟要素。
一、經濟與政治對媒介的控製
就其經濟屬性而言,媒介產品具有“二元性”,即一方麵媒介產品是一種文化產品,另一方麵媒介產品包含廣告內容,作為生產者的使用價值呈現給消費者[1]。媒介產業盈利的“二次銷售理論”解釋了媒介盈利的這一過程。經濟對媒介的控製就在於媒介產品的直接生產不能保證整個媒介產業的正常運行,至少在完全競爭階段開始之前,由於媒介自身的附加價值得不到體現,這種隱蔽性的盈利模式使得媒介的生產主動權必須移交並被掌控於生產資金提供者的意誌,從經濟因素上來看媒介的生產很大程度取決於其資金提供者的態度,單純的經濟控製會利用媒介的這種依附使整個媒介環境變成一個大的銷售創意平台,注意力經濟的提出將收視率或者收聽率視為評價一個媒體的依據,由此而帶來的媒介生產盲動,造成了諸如泛娛樂化的問題。盡管我國媒介從不隱藏其宣傳工作的做法,但正如列維對“宣傳”所下的定義中說到“在宣傳存在的地方,沒有競爭,沒有市場,沒有反權力,沒有對立語言,隻有統一語言。[2]”顯然,這與我國的現實並不相符,但是這句話反過來講,在市場經濟前提下,宣傳是否會受到衝擊,以至於失去其原本的作用?
同樣,還是由於媒介產品的特殊性,使得各國政治團體都不得不將掌握媒介視為權力依附的根本,由對媒介的控製而產生的依附性權力,是由政治訴求以及掌握政治權力的集團對民眾施行意識形態控製的要求。中國學者吳予敏在分析中國的媒介權力時甚至認為,媒介權力是指支配者通過占有、操縱媒介實現對被支配者的信息控製,迫使被支配者在認知行為和價值判斷上順從於支配者的利益要求[3]。從根本上說,媒介的工具性決定了其自我意識的缺失,這一點在各國都經曆過的黨報時期體現的十分明顯。媒介組織的生產實質上就是在生產意識形態,通常情況下這種生產過程是以政治權利持有者的意誌為轉移。媒介產品可以表達觀點、事實、態度,但都是要受約束於現有的法律、經濟、文化等等由國家構建的社會基本框架之內,不同於其他社會功能組成部分,媒介的產品是用於傳播的信息,經由媒介,政治控製才可能得以實現。作為意識形態的大眾媒介在信息生產、 加工、傳播的被控製中有力實現了社會的 “一致化” 和思想的 “規範性”,將社會控製在國家意識的整體之中。政治對媒介的控製,是一種強製性控製,媒介作為經濟實體進行營利的經營目的不會完全覆蓋政治控製這一根本事實。
不論是經濟控製還是政治控製,在媒介工具出現以後即是必要,也是必然,這裏的控製不帶有任何主觀成分在裏麵,政治和經濟作為媒介存在的附加動力是沒有“人為”成分在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