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空前的成功,王佳芝回到等信的同伴那裏,像下了台還沒有卸妝,她“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豔照人”,如同演上了癮的演員戀著她的觀眾,舍不得那些同伴走,一群人瘋玩到天亮,一個問題順理成章地冒出來了。
他們把她的身份設計成少奶奶,是因為學生太激烈,怕易某生出戒心,而一個少奶奶,肯定不能是個處女。這個問題拋出來之後,大家都沉默了,偶爾有兩個人嘰咕一聲,冒出哧哧的笑聲。
他們那群人中,隻有梁閏生有性經驗,因為他嫖過,王佳芝從來都看不上這個略顯猥瑣的男生,隻是,她為了革命,就像演員為了藝術一樣,大約隻能犧牲一把了。好在,隻要最後的目標實現,那種崇高感,完全能夠拯救這種小小的不適,王佳芝橫下心,把自己豁出去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還沒等到他們下手,易某突然離開香港,她的犧牲打了水漂兒,豁出去的勇毅,也變成了一個笑話。
仿佛水落石出,浪漫退場,人未散而劇已終,露出俗世的本色。王佳芝的同學們見到她,都有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背後,是普通人庸俗但是符合現實的小算計。她終於開始懊悔,對自己說:我傻,反正就是我傻!
兩年之後,他們全部轉學到上海,年輕時的豪邁激情,這時已經意興闌珊,老易就在他們眼皮子底下興風作浪,他們也顧不上了。然而,與一個地下工作者的相識,改變了這局麵,他聽說他們有這樣一條線,鼓勵他們一定要再試一把。
別人的情況很難說,但在王佳芝,這是把那個笑話重新變成偉大的機會,她打起精神,卷土重來,張愛玲寫到這裏,說,每次和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衝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
這樣一個目的,使她能夠跨越那些心照不宣的訕笑,普通人庸俗的小見識小算計,俗世裏飛舞的塵埃,到達那個偉大輝煌的所在,在那裏,她的付出不再是“傻”,而是讓人肅然起敬的犧牲。
這一次她運氣不錯,老易一步一步跌入他們的局中。最緊要的關頭到了,在珠寶店裏,老易要送她一枚鑽戒,倆人在燈下細細挑選,殺機四起,眼看就要得手,王佳芝卻突然將老易一推,說,快走。
都說是美人為情所動,臨陣反戈,可真的是因為愛嗎?不如說,是她被一種氣氛所催眠,珠寶店裏的玻璃鏡子,那顆六克拉的粉紅鑽炫目的光芒,更重要的是,他在燈下凝神的那一瞬,臉上出現的“溫柔憐惜”的神氣,都使他與她,不再像獵者與獵物,更像一對普通的情人。
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書上說,這一念之差,使王佳芝放掉了老易,送了自己的性命。可是,王佳芝真的以為老易愛她嗎?
我看,也未必,與其說,她這樣認為,不如說,她要自己這樣認為。
對於女人來說,愛情與革命一樣,是升華生命意義的最好途徑。
童話裏,那個小人魚,她縱然能活上三百年,卻隻有被一個男人愛上之後,才能獲得不滅的靈魂。女人的存在意義,是要男人來成全的。
雖然,王佳芝一開始選擇以革命來成全自己,但是,在香港的那些是是非非,一腳踏空的錯愕,使她對於革命,已經有點兒離心離德。關鍵時刻,她轉變戲路,愛情取代革命,成為新的主題曲。
可是,這一次的激越,何嚐不是一種幻覺?她對老易的愛,是建立在“這個人是真愛我的”這樣一個基礎上的,是被老易的“愛”感動了,但是,作為觀眾的我們知道,老易肯定不愛她。逃出來之後,老易立即下令斬草除根。對於他與王佳芝的關係,他是這樣認識的:
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幹了,隻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占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看這樣一段心裏獨白,覺得老易還真像胡蘭成,永遠懂得怎樣謀求利益最大化,不但確保了自身安全,還在意念中圓滿了這場豔遇,獲得感情慰藉,怎麼算都是大贏家。
對於王佳芝兩次的一腳踏空,有識之士皆有高見,我以常識來看,隻是表演欲使然,而這種表演欲,是虛榮心所致。
王佳芝的虛榮在於,妄圖將庸常人生套入傳奇的劇情,裝作自己是一個有著偉大情懷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著堅定信仰的秋瑾,所以會悔恨自己的傻;做癡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愛情的小人魚,所以會“犧牲”於一種錯覺。她不過是比著葫蘆畫瓢,即使一開始像模像樣,但總會有那麼一刻,一個失手,畫虎不成反類犬,雖然諷刺,但也讓人痛心,洶湧人流中,究竟有誰從來沒有為虛榮心和表演欲所弄,給自己催眠,擺出某種身段,試圖以此,與芸芸眾生區別開來呢?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可能都做過王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