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落選的班級,德育處將根據其材料進行分析與總結,一個一個的找這些班的班主任老師談心,幫助他們找到自己的長處與不足,緩解他們的不滿情緒,鼓勵他們繼續努力。這樣實施以後,班主任與德育處之間的矛盾就小多了,德育處開展工作也就自然而然的順利多了。
再談對學生的處罰。以前在處理學生違紀的時候,我們沒有一套成熟的處罰條例。因此在處理學生違紀時隨意性較大,現在我們製定出了比較合理的處罰條例,明確規定了處罰的範圍和級別,使對學生的處罰有法可依。在有了合理的處罰條例後,更重要的就是處罰的原則和程序。
我們必須明白,處罰不是目的,它隻是一種手段。因此在具體處理學生違紀事件時,既要有原則性,又必須有一定的靈活性。對於一些初犯且情節不嚴重的,完全可以隻進行批評教育。一般情況下不能用處罰來威脅學生。再如,一些入學就表現出積習很深的學生,在給他們處分時就要留有後路。因為這部分學生往往在受處分後有一定的收斂,但時間長點後,肯定會好了傷口忘了疼,舊病複發,而且很有可能多次複發,如果堅持按條例處罰,兩三次就處罰到頂,則既起不到作用,又讓學校陷於兩難的境地。俗話說賬多不愁,一旦你給他處罰到頂了,他反而什麼也不怕了,如果再犯,學校就不好辦了。另一方麵,如果你在處罰到頂後就不處罰了,則對其它學生就失去了威懾。在你處理他時他就會搬出前麵的例子來,讓你難以說服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心理承受力很差的學生:一種是平時在班上常被榮譽包圍的那些優等生,二是對那些來時性格很內向,精神壓抑的學生。在處理時一定要慎重,不要急,要先行疏導,爭取多方配合,時機合適才處理。
其次在處罰的程序上必須注意三個環節,班主任、家長和學生本人。在宣布處罰前必須通知班主任,並通知家長,無論事實多麼清楚,也要先這樣做。在此特別強調要先通知家長,如果你不事先通知家長,向他說明事情的真相,他完全可能聽信學生的一麵之詞,因為有些學生在家和在校表現可以完全不一樣;同時,很少有家長願意相信自己的孩子犯了必須要處罰的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得知孩子被處分,他們會十分不解,甚至跑到學校大吵大鬧,嚴重幹擾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處分給了,並不意味著處理結束了。要讓一個學生真正的轉化,需要在情感上征服他們,感化他們。從而讓他們加強自身免疫力,用實際行動早日申請撤消處分。我們的辦法是,在上學期每月一次召開受過處分學生的會議,不斷從思想上教育他們,教給他們為人處事的基本方法;然後讓他們每月寫一次書麵思想彙報。對於一些很容易再犯的學生,我們每周都要找他們談心,讓他們談學習,談生活,談同學,談高興的,談困難的等等,一來可以讓我們更加了解他們,二來可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讓他們更能接受我們給他們的教育。同時我們做好了受處分學生檔案,內容包括所在班級,受處分原因、時間、級別、考察期和撤消處分的時間。有了這分檔案,我們就可以隨時到相關班級了解受處分學生的情況,對於表現較好的,考察期到後,我們會提醒他及時寫出撤消申請,組織班委會討論,請學科教師和班主任老師簽署意見,再送年級組審核,最後由德育處決定是否撤消其處分。
總之,對學生的獎勵或處罰都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不好,會有適得其反。在操作時要把握好原則,調整好程序;要善於發揮學校德育處的主導性,體現班主任與學生的主體性,才能真正起到其應有的德育功效。(作者單位:十堰市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