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優秀的管理者提拔人才應當不拘一格,不能因為一個人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就將其忽略,打入冷室或束之高閣,是金子就應該讓它發光,是人才就應該“才”盡其用,這是一條最起碼的用人原則。
對不同的下屬、不同的人才,要區別對待,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
對表現比較好的人,一是用他的長處,使他用自己的成績顯示自我。二是利用人才互補優勢彌補他的短處,保證他的長處得以正常發揮。
表現一般的人,給予他在他人麵前表現自己的機會,以求得別人的信任和自身的心理平衡。同時注意鼓勵他們用自己的行動證明自己的能力。
表現較差的人,可以分派給他們略超過自身能力的任務,使他們體會到成功的喜悅,建立起他們“不比別人差”的信心,並注意肯定他們的成績,對他們的長處逐漸加以啟動。
對有能力、有經驗、有頭腦的人,可以采取以目標管理為主的方式。在目標、任務一定的情況下,盡可能讓他們自己選擇措施、方法和手段,自己控製自己的行為過程。還可適當擴大他們的自主權,給他們回旋的餘地和發展的空間。
對能力較弱、經驗較少、點子不多的人,可以采取以過程管理為主的方式。用規章、製度、紀律等對他們的行為過程加以控製;或用傳幫帶的方式,使他們逐漸積累經驗,提高能力。
對有能力的年輕人,可以給他們開拓性的、進取性的、有一定難度的工作。對有經驗的中老年人,可以讓他們做穩定性的、改進性的、完善性的工作。
對個性突出,缺點、弱點明顯的人,一是對其長處加以最大限度的利用。長處顯示出來了,弱點便被抑製,也容易得到克服。二是做好思想和情感交流的工作。一年裏談幾次話,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溝通感情,使他們感到管理者的關心和理解,自己從而兢兢業業,對自己的短處也加以彌補。三是放開一點,采取忍的辦法。不要老是盯住人家,而是給人家留有一定的餘地,幫助也隻是在大事上、在關鍵性的問題上。否則,束縛住手腳就很難讓其有所作為。
對有特殊才能的人,一定要盡可能給他們最好的條件和待遇。特殊人才,特殊對待,這是我們應該遵守的原則。他們之中有的人並不是安分之輩,可能有這樣那樣的毛病和問題,以至很難管理。對此我們光有容忍還不夠,還要做好周圍人們的工作,以便使其能夠集中精力發揮長處和優勢。在特殊的情況下,還應該放寬對他們的紀律約束和製度管理,甚至采取明裏掩蓋、暗中支持的辦法。
對有能力很強的人,可采取多調幾個崗位、單位的辦法,既能夠讓他們發揮多方麵的、更大的作用;又可以調動他們樂於貢獻、多出績效的積極性。
對年輕又有能力的人,則應該給幾個輕便的台階,讓他們盡快地負起更大的責任。如果有可能,可以為他們創造條件,讓他們去創辦新的事業。
對被壓製了的能人,一個辦法是把他們“解救”出去,給他們顯示自己本領的機會,也給他們從另外的角度審視自己的空間。等有了成績,被公眾認可之後,在必要時再調回來加以任用。另一個辦法是把壓製他們的人調開,讓能人上來。這都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對尚未被認可的能人,一是采取逐漸滲透的辦法,讓人們逐漸認識他們的長處和優勢。二是給機會顯示其才能,讓成績說話,來取得人們的信服。
對道德上有缺陷的能人可采取這樣幾種辦法:
1.任命其為副職,以正職製約他;
2.派給他副手以便臨督,告訴是協助他工作,同時也要接受他的幫助;
3.派給他能夠監督、約束他的工作人員,比如會計、審計、監察人員,在職能權力上約束他;
4.滿腔熱情地派給他素質好的直接下級人員,以此作防禦層。應該注意的是,不要用同級人員來製約他,這很容易鬧矛盾。
對跟自己親近的人才,一是調離自己的身邊,讓其顯示自己的才幹。這樣做的好處是,因為和自己的關係好,到底是不是人才還可以再看,真正有能力,別人也會服氣;二是采取外冷內熱的辦法嚴格要求,使他們不依靠別人,而是依靠自己,不斷地求得發展。
如果下屬能從你用人態度上感到你辦事的公平合理和嚴格,那麼你就會受到下屬的信任,過去曾是非常難纏的人,以後將對你忠貞不二;過去曾吊兒郎當的人,以後將熱情大增;過去曾三心二意的人,以後將與你推心置腹;你擁有一批心腹幹將,事業將如虎添翼,你的領導地位也能更加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