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詹姆斯的選擇(1 / 3)

讓胡家慶有些預料不到的是,俾斯麥現在過得非常的憋屈,而且,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還在社會的底層裏,努力地,一步步往上爬的路上苦苦掙紮。

俾斯麥12歲的時候按照父親的安排,便進入了中學就讀。

因為性格孤傲,他經常受到同學的排擠,但他並不鬥毆心,反而勤奮向上,並在此時間學會了英語、法語、俄語、波蘭語、荷蘭等國語言,並為他之後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俾斯不滿17歲的時候,就入讀了哥廷根大學,但俾斯麥並不滿意大學的生活。在其就讀大學期間,他經常腰間佩劍,並牽著一隻大狼狗。但卻無心向學,並染上了很多惡習,曾與同學進行過27次決鬥。後來,雖轉到柏林大學入讀法律係,但他卻並不滿意。雖然畢業後成為了律師,但他並不甘於此,於是投考政府的官職,當上了一個小書記員。

在當書記員的時候,他結識了一位貴族女子,並與之結下了婚約,承諾風風光的將對方娶進家門。

可是他沒錢,想以賭博賺錢,卻把本錢都輸得精光,並欠下很多債務。因此這次婚約取消了,所愛的貴族女子也嫁作他人婦。

其後他結識了一位牧師的女兒,再訂婚約,可惜,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軍人走了。結果俾斯麥隻有帶著一屁股的債務,回到家鄉。

回到家鄉後,他與其哥哥分了家,當上了莊園主人,可是他並不滿意農場主的生活,很快就籌劃進入政壇。

這次,他的運氣比以前好一些,他首先是當上了河堤監督官。這份差事很適合俾斯麥好勝的性格,因此他很稱職,很快樹立了正麵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他人生之中的貴人,詹姆斯.羅斯切爾德。

俾斯麥也不知道,自己是走了什麼狗屎運,居然能讓詹姆斯這種大人物看上自己。

“普魯士看得起普魯士,不是它的自由主義,而是它的實力。”詹姆斯的眼前,時不時便會浮現這個年輕人激情四溢的演講。

“德意的未來,可就靠他們這一代了。”詹姆斯不止一次的在自己內心說。

所以,通過自己的手段,給俾斯麥安排一個能讓他發揮所長的工作,這便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普魯士,再不能這樣四分五裂了,或許,普魯士的統一,便著落在這個年輕人身上了。”

若是讓後世人聽到這句話,一定會驚歎詹姆斯的這種驚人預斷力。可是,能成為羅斯切爾德家族的掌舵人,詹姆斯本就是不比尋常的人物。

可是,最近的詹姆斯,也遇到了小小的麻煩。因為遠在北美的西岸共和國找上了他。如今他們的外交部長就站在他的麵前。

詹姆斯。羅斯切爾德一點都不喜歡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尤其在聽說滿清的朝廷,本土作戰都輸給了英國軍隊之後,詹姆斯更是對黃皮膚人有一種天生的厭惡感。

但是,他卻喜歡這個年輕人手中的黃金。

聽施奈德說了,他們現在進行國際貿易的時候,都是用黃金在進行交易,詹姆斯不得不提起興趣。

黃金,可是這個時代的硬通貨,羅斯切爾德家族就是因為手中擁有足夠多的黃金,才能逐步的控製英、美等國的貨幣發行,甚至各大國的經濟命脈的。

可這個新生的共和國,他們連貨幣都沒有,他們窮得隻剩下黃金了。

若是這些黃金能成為自己的,或者,這些國家也讓他來幫助發行貨幣,他無法想象,他能控製多少的財富。

所以,他們要獨立,且讓他們獨立去吧,他們要是真和美國人打得不亦樂乎,他倒是樂觀其成。世界太平,他們找誰賣軍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