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部分小民們都隻考慮自己一個人的小利,而根本置公眾利益玩不顧,那將能決定公眾利益的決定權賦予他們手上,是否真的合適,已經不難看出。
但是,這世界上還是有一部分責任心強的,以天蒼生為己任,而且具備廣闊視野的人,他們樂意為了蒼生的利益,犧牲自己的利益,健康,甚至生活。
可是,人都是有私心的,都是從自己的角度去想問題的。
所以,無論決策者做出什麼樣的決定,都不可能兼顧所有人的利益和訴求,隻要能兼顧大部分人的利益和訴求的決定,能照顧大部分人的想法,我們就可以認為它是合理的。而這部分人,這部分社會精英,他們確實能實現這種目的。
那麼,我們選出來的能代表大部分人利益的人,真正的盡職了麼。就好比前麵的拆遷案。如果我們讓這些事情交給代表去處理,我們就能確保代表們不會和開發商夥同一氣,把補償款降到80萬,而其中的讓他們中飽私囊了?
所以說,凡事有個度,在這個時代,我們小民的民主權力就能體現出來了,我們所要求的,就是人民有權力監督這些代表們的所作所為,這就是普遍的權力了,但是,涉及到許多公眾利益的決定權,確實是不能交給普通人民的。
有人會說,美國人也實行一人一票,看似也很好啊。
且不說美國人的一人一票,其實不是真正的一人一票,隱藏在一人一票後的選舉人票,才是其核心所在,若是不信,為何這麼多年美國大選的結果,獨立候選人都不能成功的?這就說明,選民們的命運其實早就決定好了的,他們能選擇的,無非是選擇被獅還是被狼吃罷了。
就算美國人的一人一票十分有效,但這並不是美國人的主動選擇,而是適應曆史背景發展起來的。
來到美國的人,許多人是因為逃避宗教迫害,更有許多是崇尚自由的人,因此緣故,他們成立了各不隸屬的美國最初的十三州。
但是,英國人並不想有個獨立存在於自己之外的美州,他們隻希望美洲大陸成為他們的原料產地和產品傾銷地,他們想對美國實行經濟上的殖民。這當然不被崇尚自由的美國人所答應。
可是,獨立的十三州是無法同英國人抗衡的,於是,在自由和集中力量反抗的選擇中,他們選擇了各州政治獨立,以及形成形式上統一國家的決定。各州各自理政,保證了他們的自由和民主的權力,但統一的美國,又有利於保護他們共同的利益。
在後世的曆史上,美國人的共同利益讓他們可以成為全球的警察,四處為非作歹,但是,當他們不再強大,不再具有共同的利益,那麼這種沒有血緣、文化共同體的民族,一定會土崩瓦解的。(嗬嗬,希望我的預判不要實現啊)
再者,美國人之所以賦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是因為在原來的曆史牙,他們有著廣闊的空間,北部是加拿大的荒漠——相當於天朝的國土,卻隻有不到新疆的人口數量,確實給美國人帶不去什麼麻煩。
而在南邊,則是狹長高原的墨西哥,周邊沒有任何外敵可以危脅他們的存在,兩邊都是廣闊無邊的海洋,隻有他們欺負別人的份,根本沒有別人欺負他們的機會。
所以他們有大把的時間交給小民們去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