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把幹部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來抓(2 / 2)

第二,要建機製,健全製度轉作風。作風問題易受領導人、時間、環境、條件等方方麵麵的影響,而製度建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和可操作性,抓作風建設最關鍵、最可靠的辦法還是靠有效的製度約束。要強化組織領導。由縣委專職副書記任作風建設領導小組組長,親自抓、負總責。整合作風辦、糾風辦、效能辦、優化辦、減負辦、涉企優化辦等機構職能,統一組建成立縣作風優化辦,為縣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7—8名人員編製,由縣紀委書記兼任作風優化辦主任,內設綜合考核組、批件督查組、重點項目督查組、效能監察組和宣傳教育組等,改變目前糾風治亂“九龍治水”的狀況,建立起常態化的幹部作風大督查工作機製。要完善製度體係。文件、製度不在多少與新舊,而在於管不管用。要組織專門班子,對過去有關作風建設的文件製度進行全麵認真地梳理,精心製定《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問責辦法》《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公開述職評議辦法》《縣直機關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競爭上崗暫行辦法》《幹部作風建設群眾監督員實施辦法》《幹部作風群眾評議製度》《幹部作風建設群眾監督獎勵辦法》等嚴密規範有效的製度體係,通過製度改革與創新,促進機關作風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

第三,要借“外力”,依靠群眾轉作風。相對於內部自我監督,外部監督更加有力有效。溫家寶總理說過:“隻有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才不會濫用權力。”因此,在幹部作風建設中要特別重視導入“外部監督”,把強化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作為製度建設的重中之重,采取設立舉報電話、開通民情專線、開展行風評議、聘請幹部作風建設群眾監督員、公開評議“服務發展最佳和最差單位”、建立幹部作風建設群眾監督獎勵辦法、幹部作風電視網站曝光台、縣直單位負責人公開述職評議、政府部門“一把手”年終述職述廉電視直播等有效措施,建立起保護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的有效機製和製度,努力拓展和暢通群眾監督的渠道,給機關幹部撒下一張無形卻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群眾輿論監督“天網”,使機關人員在潛意識中始終保持一種“警惕”狀態而不敢絲毫鬆懈。同時,還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製,將群眾監督與媒體監督緊密結合起來,在縣電視台、政府網站設立《聚焦軟環境——局長大家評》《群眾在監督——機關作風大家談》等專欄,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傳播迅速、覆蓋麵廣、震懾力強的優勢,加大對反麵典型曝光的力度和頻次,對機關工作違規現象予以公開曝光。

第四,要樹導向,嚴格獎懲轉作風。轉變幹部作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要激濁揚清、懲惡揚善,提升正氣,壓製邪氣。要用“好”人,樹立清風正氣。正確的用人導向是推進作風轉變的總開關。“用一說大話之人,則浮躁之風益盛;用一做實事之人,則務實之風競增。”在幹部用人政策上,調查問卷顯示,高達82.5%的受訪者最期待縣委“注重實績選幹部”。在幹部用人政策上,要堅持“德才兼備、以用為本”,徹底摒棄選任幹部“一看身份、二看年齡、三看學曆、最後看能力”的套死框框的機械做法,把能力、實績、德廉作為選用幹部的主要標準,把真正“有能力、有本事、有民望”的人選上來,以正確的用人導向為機關黨員幹部樹立幹事創業的標杆。要懲“壞”人,打擊歪風邪氣。查處一個反麵典型遠遠超過發若幹個文件、開若幹個會所起的效應,處理一個人,可以警示一大片、教育一大批。很多工作之所以落實不下去、執行不到位,表象是幹部執行力不強,實質是問責力不大、查處力不夠,對黨員幹部的管理失之於鬆、失之於軟、失之於寬。因此,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務必樹立和強化製度權威,把責任追究作為“帶電的高壓線”,以加大問責力倒逼提升執行力。針對當前部門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責不當、有職不履的情況,要建立有效的監督、製衡和問責製度,特別是對有關單位違規行為,不僅要追究直接單位的責任,還要根據情況嚴格追究其主管部門的領導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從而促進單位依法辦事,倒逼主管單位加強管理、監管部門認真履責。針對當前群眾反映強烈而屢禁不止的單位亂收費行為,除對當事人進行責任追究外,還要采取通報批評、電視曝光、公開檢討等有效方式對單位“一把手”進行問責追究,如群眾已舉報檢舉而物價部門不受理、不作為或作為無效的,不僅要對收費單位進行懲處,還要追究物價部門的監管責任。

(作者係中共會同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