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王安石其人與荊公新學(1 / 3)

王安石其人與荊公新學

思想史

在宋代曆史上,王安石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尤其是他曾經被列寧譽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更使他在現代走紅。如果我們撇開對王安石的評價中裹挾的政治因素,就有可能發現,他的管理思想依然值得重新發掘。他所創立的荊公新學和主持的熙豐變法,在儒家管理思想的發展演變上是一個明顯的轉折點,是管理思想史探究中繞不過去的一道坎。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由於曾封荊國公,後人往往尊稱為王荊公。王安石的祖上數代為官,官雖不大,學問卻不淺。他的叔祖和父親都由進士起家,王安石兄弟七人,登進士第者四人,連他家的女子也個個文采出眾。同時代人魏泰在《臨漢隱居詩話》中稱:“近世婦人多能詩,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荊公家最眾。”在這樣的家庭中,王安石自幼發奮讀書,號稱“過目終身不忘”,“屬文動筆如飛”,在北宋的儒生中是出類拔萃的。他所寫的《傷仲永》,在一定意義上可以看作後來的自我警誡。由於他文才出眾,很早就得到了範仲淹、歐陽修等文壇大腕的賞識和推薦。慶曆二年中進士,授淮南節度判官。在範仲淹等人推行新政之時,王安石在地方上得到了主政一方的磨煉,先後擔任過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職,尤其是在鄞縣治績斐然,“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穀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朝野一片讚譽,奠定了他的事業基礎。

地方主政的經曆,使王安石萌生了主宰天下的大誌。他不願意按照宋代文人從政的常規做諫臣或者做循吏,所以當宰相文彥博向宋仁宗建議提拔王安石時,他拒絕了;當名諫歐陽修舉薦王安石為諫官時,他又拒絕了。直到嘉祐三年升任度支判官主管財政時,他覺得有必要向朝廷展示自己的才能,就在進京述職時奏上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主張徹底整頓朝政。後人一般認為,這份萬言書就是王安石的改革宣言。但是,宋仁宗以寬厚著稱,不是大刀闊斧改革的主兒,對這樣的進言不以為然。可能王安石也感到了仁宗對自己的不信任,所以他多次拒絕提拔。這種不斷拒絕,反而使他名氣越來越大,禮聘敕令一個接一個。朝廷聘他修起居注,他照舊推辭;送聘任敕文的小吏施以拜禮,王安石入偏房躲避;小吏把敕文放在書案上就走,他又追上去退還敕文;經過多此推辭,王安石終於接受了知製誥的任命,負責糾察京師刑獄。由於他對刑律條文的理解與開封府、大理寺和審刑院不一樣,又因他主張舍人院有權上奏任免官員的文字建議,以避免宰執推薦官員的權力獨大,與執政發生衝突。正好他的母親去世,王安石便以丁憂辭職。守製期滿後,朝廷屢召而不應,隻是與名士重臣詩文交往。有著極大影響力的韓絳、韓維兄弟以及呂公著等人,不斷在英宗朝的太子(即後來的宋神宗)麵前誇讚王安石。宋神宗即位後,王安石認為大顯身手的時候到了,於是重新出山。

宋神宗想幹一番大事業,對王安石寄予厚望,一召用就給予他“三級跳”的超遷禮遇,先任命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數月之間便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王安石奏稱“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神宗大喜過望,認為王安石所奏“此皆朕所未嚐聞,他人所學固不及此”(《長編紀事本末》卷59,下同)。神宗想以唐太宗作為楷模,王安石卻說:“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在如此豪邁的願景麵前,神宗擔心無人輔佐,說:“唐太宗必得魏徵,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王安石則對答道:如果皇帝想做堯舜,則肯定有皋陶、後稷之類輔佐;如果皇帝想做武丁,則肯定會有傅說。魏徵和諸葛亮屬於“有道者所羞”、不足以成大業的人物,何足道哉!神宗下定決心,要求王安石“悉意輔朕”,變法大業拉開序幕。

熙寧二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任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王安石一進入執政行列,就立即請求設立專門主持變法的製置三司條例司,與知樞密院陳升之共同主持,任命呂惠卿承辦具體事務,派遣數十名提舉官員分行諸路考察農田水利賦役事項,陸續推出青苗法、均輸法、農田水利約束等新法。熙寧三年,韓琦、司馬光對新法提出異議,王安石向神宗辭職,不允,韓琦反而被外放。那篇有名的《答司馬諫議書》,就是王安石在這次爭論中寫的。此後,王安石升任禮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由執政變為宰相,更不遺餘力地推行新法,除青苗法外,貢舉考試改革、法官選拔考試、免役法、常平倉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太學三舍法等新法得以全麵展開。